住宅小区会所文明行为管理制度(九)
小区会所是全体业主休闲,娱乐消费的公共场所,为了构建文明、和谐、卫生、舒适、有序的公共使用环境,依据《物权法》及《xxzz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特制订《xxzz园住宅小区会所文明行为管理制度》,望本小区业主自觉遵守。
1、不得在会所内遛狗。
2、垃圾须放入入垃圾桶,严禁乱扔乱放。
3、公共物品使用后应主动整理整齐,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随地抛物,应珍惜物业保洁人员为大家的辛勤劳动
4、不得有在会所公共免费场所处睡觉、喧哗、抽烟、打牌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5、自觉遵守会所制定的公共场所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
6、业主应和谐谦让,严禁在会所内吵架斗殴等严重影响其他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
7、爱护会所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遵守《xxzz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业主行为,尊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规约在本小区实行的各项管理,服从业主大会、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规约而履行的劝阻、制止工作及其他依法管理决定。
9、如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会所管理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安保人员有权制止并勒令违反者当场改正其不文明行为。
10、对首次违反上述条例,且不执行会所管理人员和物业安保人员劝阻当场自行改正的,会所管理人员和物业安保人员有权将其请出会所,其他业主、会所管理人员及物业安保人员均有权对其不文明形象拍照或摄像。并以函件形式在三日内将《不文明行为规劝书》送达业主。
11、若业主第二次违反上述条例的,且不执行会所管理人员和物业安保人员劝阻当场自行改正的,会所管理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将其不文明形象在小区宣传栏上公示,以接受全体业主的批评和教育。
xxzz园住宅小区业主大会
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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