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高低压电房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用电'的方针,确保小区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房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器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2、配电房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配电装置及高压室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和园区主管。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在供电高峰时,应按负荷的需求,有计划地切换变压器。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器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改,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管理处办公室及公司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8、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房内公共照明、显示灯等设备完好。
9、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10、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并报告工程班长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11、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挂上相应警示牌严防误操作。
12、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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