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中心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道班的各种生产机具、家具及材料都是公共财产,任何职工、个人无权擅自外借,也不准占为己有。
2、分配给职工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家具只准在道班内使用,并负责要妥善保管,无故缺损的应赔偿。
3、凡道班的各种机具、家具都应登记造册,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妥善保管,有损坏的应及时修理。
4、各种养护机具使用、保养、维修及管理应按机械设备有关制度执行,机械设备应在机械库内停放并定期检修,以利保证养护工作的正常使用。
5、经领导批准借用的机具和材料,中心要做好登记,到期应及时追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继续追还或赔偿。
6、各中心及作业点每月上报一次下月计划路面修补所须的材料到养护科,同意后方可备料入库,在材料入库前必须认真检查材料的质量、规格、级配等,符合要求的才可入库并用于路面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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