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务公开管理制度:计生管理
为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促使计生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依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区计生工作有关规定,积极办理人口计生有关手续,认真开展好计生各项工作。
二、实行计生“一票否决”,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兑现奖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设立计生宣传栏和计生举报箱,坚持每季度对初婚,出生办证、四术、查环、查孕、人流、引产,并对列入计生困难户人选等情况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举报计生问题。
四、依法办理计划生育证,遵照办事处制订的关于计划生育证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堵塞漏洞,坚持杜绝政策外生育。
五、求真务实,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不弄虚作假,不掺水份,做到计生工作真、严、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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