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社区家长联系制度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学生每天要讲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他要求登记好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严重违纪、学习态度差等特殊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六、学校、教师要听取学生家长合理化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并积极帮助家长办好“家庭教育辅导小组”(假日小队),搞好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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