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
(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
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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