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对设备、设施管理过程实施控制,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管辖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3.0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整治和管理并负责具体实施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
4.0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
4.2工程部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建设部[1995]120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建设部[1994]6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计[1995]187号)按《服务实现过程策划控制程序》对设备、设施管理进行策划,制定《设备操作流程》、《设备维护保养及检验规程》、《机房管理办法》等。
4.3工程部建立设备、设施台帐,制定《设备设施保养计划》。
运行组根据《设备操作流程》、《机房管理办法》对设备运行实施监控,并做好运行记录。
4.4工程部根据《设备维修保养及检验规程》对公共设备设施实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4.5工程部应建立公共设施台帐(包括标识标牌)并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4.6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工程部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由工程部管理人员对维修结果进行检查。
4.7设备设施管理的监视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实施。
4.8对发现不合格按jzz*-32-2003《不合格服务控制程序》处置,由工程部负责跟踪。
各种记录每月交管理处统一保存。
5.0质量记录
5.1《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2《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5.3《设备设施台帐》
5.4《设备设施保养计划》
5.5《设备设施周/月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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