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管理中心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后勤集团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廉政规定,中心全体职工牢固树立清政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中心下属各部门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做廉政建设的表率;
3、物品采购要按计划采购并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杜绝购回伪劣商品,坚持货到付款的原则,严禁索取回扣;
4、库房物品发放,要做到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日清月结;
5、对外创收,零星出售花卉,按财务制度上交中心,不得截留或拖延上交日期;
6、中心财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中心的各种收入必须开据盖有财务处或集团专用章的票据,支付现金必须经领导批准、财务人员审核、经手人签字方可后支付,严禁白条冲抵;
7、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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