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指挥部对监理机构管理建立下列制度:
(一)监理报告检查制度。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按规定时间和内容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对监理报告检查和处理。
(二)例会制度。为加强指挥部与监理单位的信息交流互通,建立指挥部负责人与总监的每月例会制度,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交流工程和监理情况,交换意见,部署监理工作。
(三)检查制度。根据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和工作的定期检查制度。
(四)考核及奖惩制度。指挥部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
(五)监理信息及资料的管理制度。指挥部对监理信息及有关资料实行归档管理。
(六)监理人员'警示'制度。对违纪、违规、失职的监理人员按规定给予黄牌警告直至红牌清退出场的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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