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戴工牌、工牌佩戴位置不正确或佩戴歪斜者;
2、服装穿戴不整齐或不干净者;
3、不按标准服务语言向客人服务者;
4、碰到客人或同事不问好者(要问早上好或上午好或下午好或晚上好)
5、不让客人先上、下电梯者;
6、不按标准手势敲门和不按标准语言与客人自报身份者;
7、与客人抢路和与客人抢电梯、楼梯者;
8、不回答客人问候和询问者;
9、对客人询问酒店房价、房型、会员制度、服务范围等酒店相关内容说不知道、不清楚或说错者;
10、不知道、不熟悉消防通道或说停电后客人通行线路者
以上行为前两次口头警告处分,从第三次起每发现一次给予记过处分一次,记过处分在季度绩效工资分配时,每一次记过处分扣除每人平均绩效工资的5%,三个月累计次数达到10次以上者,视情节给予换岗、辞退处分。
8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