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辖的生产工厂。
三、内容与要求
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录。
(一)会议由工厂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三)组织和协调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运行工作的监控。
4、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7、审核工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8、审核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复。
四、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辖的生产工厂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四、内容与要求
1、安全费用包括
(一)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二)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三)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四)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五)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六)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七)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八)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2、工厂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一)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
(二)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一)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工厂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提取使用。
(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5、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公司董事长按年度计划审批,财务部年末编制汇总。
(二)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三)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充分识别与评价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在出现新问题时能及时更新控制,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达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特制订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组织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实施。
相关部门:工程部组织实施本系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各部门、工厂负责本单位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四、内容与要求
1、术语
(一)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二)风险:特定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2、公司组织以董事长为组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工厂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为组员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的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
3、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范围包括公司进行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应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建立运行控制和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辨识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危害。
(一)三种状态:包括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连续生产过程,属正常状态。生产的开始和临近结束时,危害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火灾、大风、暴雨、风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应有相应的计划、措施,以保证其影响最小化。
(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辨识危险时应在对现有的危害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风险以及策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应在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生活活动的各个方面使风险得到控制。
(三)七种危害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5、危害辨识应依据本单位区域范围、生产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危害辨识应从基层做起,各部门也应对自己的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进行辨识。
危害辨识一般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一)询问、交谈
由对某项工作具有一定经验的人组成小组(一般3-5人),分析某项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可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
(二)现场勘察和工作经验判断
由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人组成小组(一般2-3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对现场环境或工作经验判断,发现存在的危害。
(三)查阅有关记录
通过查阅事故、事件、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
(四)获取外部信息
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文献资料、聘请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害信息,包括货主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从中辨识存在的危害。
(五)工作任务分析
通过分析员工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识有关的危害。
(六)安全检查表
运行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从而辨识出存在的危害。
(七)其他适应的辨识方法。
(八)下列四种危害,应定为本单位风险评价级别较高的危害。
a、曾发生过事故,至今无合理控制措施的;
b、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c、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
d、相关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或局及公司所做承诺提出的合理抱怨。
(九)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半定量评价两种。定性评价一般适用于可以比较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评价;其它不宜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可通过公式(d=lec)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价。其中:
d-风险评价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6、风险评价实施
(一)各部门、工厂统一组织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生产骨干进行本部门、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
(二)安全部汇总各部门、单位的危害辨识,统一组织风险评价小组进行公司的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三)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提供�量基准。在确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目标、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
(四)在风险评价中评价为ⅱ级以上级别的风险应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7、风险控制
(一)公司对识别出的危害,按照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并进行分级控制。风险控制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风险、个体防护等,可通过制定管理方案、强化运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等方法实现。
(二)对辨识、评价出的风险,由质安部组织进行控制策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所制订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环境、员工的安全健康,并与公司的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计划的能力相适应。
(三)各部门、单位应对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控制效果进行监测,每半年对风险控制计划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风险控制计划。
8、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
(一)公司根据生产变化、国家法律法规发布、变更等情况,针对变更的因素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重新发布或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
(二)对新增项目,如新增设备、库房、厂房、道路、新使用的生产工艺和工器具等,应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
(三)对已消除的危害,及时从风险清单中撤消。
(四)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定期进行评审。
(五)公司应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提供有关部门、单位作为人员培训、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进行所需的监视活动等的内容。
附录
ⅰ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值的确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ⅱ 暴露于风险状态的频繁程度(e值的群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ⅲ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的确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40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失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千万一定财产损失
7
严重,重伤或较小财产损失
3
重大,致残或很小财产损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安全生产要求
ⅳ 风险等级划分表
d值
风险程度
风险等级
措施
>320
不可接受
ⅰ
必须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仅在将风险降低到可允许的程度,方可工作
160-320
重大的
ⅱ
严格落实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70-160
中度的
ⅲ
努力降低风险,但符合成本与有效性相一致的原则
20-70
可容许的
ⅳ
实施控制措施和监测
<20
可忽略的
ⅴ
保持控制措施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工厂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工厂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工厂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2、各班组负责对本班组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四、内容与要求
1、日常安全检查
(一)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二)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各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四)各工厂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定期安全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五)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
3、专项安全检查
(一)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二)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三)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
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各班组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要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9、对事故隐患存在的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由班组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工厂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工厂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工厂各班组负责本班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一)工厂自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二)生产车间配有事故消防水源、灭火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工厂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工厂安全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四)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工厂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管理员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工厂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工厂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六)重大危险源登记
工厂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工厂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工厂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各班组。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辽宁省、沈阳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辽宁省、沈阳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国家公约等。
2、获取方法
a.上级发文、转文;
b.报刊、杂志登载;
c.会议获取;
d.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上网查询;
g.其他渠道。
3、识别和确认
(一)工厂安全部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工厂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各班组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二)各部门、班组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班组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本班组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贯彻执行
(一)工厂负责安全的部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班组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二)各部门、班组将本部门、班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三)各部门、班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工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5、公司安全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本工厂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工厂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工厂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3、工厂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厂的消防工作。
4、工厂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火灾事故预防
(一)按部门、班组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四)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五)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班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七)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八)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九)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工厂领导批准。
(十)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十一)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十二)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十三)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十四)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6、根据工厂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一)义务消防队应在工厂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二)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每天保证都有工厂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四)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厂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三)当工厂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工厂的所有职工。
三、内容与要求
1、工厂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工厂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关事故案例等。
5、厂级安全培训由工厂负责,并作相关记录。
厂级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工厂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等。
6、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班组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工厂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有关事故案例;
d.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7、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公司的安全作业证。
9、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10、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班组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11、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工厂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13、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a.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b.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c.安全作业证班组考核成绩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厂长批准发放备案。
14、安全作业证管理
a.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c.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相关部门:各班组。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门卫。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工厂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工厂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检修前准备
(一)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二)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三)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四)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 (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班组加设盲板。
(七)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八)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九)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2、检修安全规定
(一)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二)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三)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四)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五)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六)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七)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八)在工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九)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十)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十一)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十二)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竣工验收
(一)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三)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四)工厂自己检修的,工厂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工厂各部门、班组。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生产设施建设
(一)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二)公司根据物资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工厂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公司负责部门备案。
(四)生产设施确定或购进后,相应班组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五)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2、生产设施使用
(一)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技术人员讲解。
(二)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三)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四)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六)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七)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班组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工厂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八)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3、生产设施维护
(一)所有动力设备不经工厂、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二)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厂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三)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四)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工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一)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二)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厂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三)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四)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班组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五)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5、安全设施管理
(一)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 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工厂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2、工厂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采购部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班组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班组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1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
7、各班组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8、生产技术部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 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四、内容与要求
1、工厂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2、工厂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5、工厂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6、工厂安委会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7、工厂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部。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仓库管理员对仓库安全负全面责任。
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在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7、物品入库须由仓库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二)危化品的领取,应经工厂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三)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四)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仓库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部。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仓库日常管理
(一)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二)严格按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记录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
(三)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四)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五)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六)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八)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2、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工厂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
3、出库管理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4、报表及其他管理
(一)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二)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三)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5、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二)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三)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四)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五)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六)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适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本着以防为主,全面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内容与要求
1、防护与治理
(一)各生产区域应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二)对散发的有害物质,应加强排风,对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三)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四)生产、使用、贮存腐蚀品和有毒品的岗位,除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冲洗设施。
(五)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的作业人员,可实行轮换,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六)各生产单位必须加强针对防毒、防尘设备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组织与抢救
(一)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
(二)行政办公室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白天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1、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
2、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
3、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
3米以上。
5、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6、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7、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内容与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一)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二)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工厂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三)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工厂领导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四)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五)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
保管,正确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3、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一)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二)各班组对特种型防护用品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三)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四)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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