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承包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 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事务局应制定应急预案,每1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管理
5.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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