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部的人事管理制度
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招聘与录用
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
按总公司有关薪酬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和项目总监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星期之内到新岗位报到。
4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动结果。
四、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十五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物品清还手续,对客户资料泄密的拒绝交接的或交接不完全的将不予结算工资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至次月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7、该员工所有的福利包含调休未尽的、团奖未发放的将全部作废。
五、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2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以下情况,公司暂不发放或等额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离职者不予办理退工手续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2)员工未办结离职手续;
3)侵害公司知识产权;
4)其他侵害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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