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大学物业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单位制度化建设,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真实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为:
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设备、器械、运输工具、办公家具等,使用后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有形物体都属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如:
1.保洁及工程维修作业设备:洗地机、抛光机、吸尘器、电锤、人字梯等;
2.交通运输工具:电动车、推车等;
3.办公类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服务器、传真机、碎纸机、照相机、保险柜、档案柜、书柜、办公沙发组合、文件柜、钥匙柜、空调、电风扇、办公组合桌椅、手提电脑组合设备等;
4.生活类固定资产:电视机、组合音响、dvd、床、热水器、微波炉、电冰箱、消毒柜、洗衣机等
二、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
2.各职能部门,应将领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使用人。
3.固定资产管理由马千里牵头,采购供应部负责,邱少平监督,徐玉容经办。综合部设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暂由徐玉容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单位固定资产设置实物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三、固定资产的申购与领用
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严格按照单位《物资采购流程》办理,各部门负责人先填写《物资申购单》,报单位领导审批后,交采购供应部实施购买。
2.各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单位《物资领用流程》办理。仓库管理员按照物资领用审批手续发放固定资产后,报一份发放清单给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码
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仓库管理员提供的固定资产发放单,登记固定资产名称、品牌、数量、金额、领用部门等,并与领用部门负责人确认;
2.固定资产管理员对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3.编码设置和方法:按所在部门两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资产大类、顺序号、取得年月日编制。
(1)、工具类机器设备代码为01(指保洁、工程维修等作业所用设备);
(2)、交通运输工具代码为02(包括推车、电动车等);
(3)、办公设备代码为03(包括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办公组合桌椅、空调等);
(4)、生活类服务设备代码为04(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冰箱、衣柜、热水器、消毒柜等);
如:保洁部2023年7月1日购置一台电脑,则该电脑编号为:bj
4.固定资产管理员建立实物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转移,需由单位领导批准,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调配,不得私自转移使用;
2.固定资产转移时,由三方(转出部门、接收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实物、编码和台账等,并在实物台账上办理变更手续,做到账随物移,资产移交时,均应由三方负责人签字。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所用固定资产,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保养和维护,集体公用的要安排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2.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固定资产管理员,由其联系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需要待修设备原厂家人员维修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联系工程技术部人员配合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四点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设备。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给固定资产管理员,由其组织有关人员(3人以上)进行确认,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签署报废依据及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审批后的报废单复印一份交使用部门备案。
4.报废的固定资产一律退回单位仓库(不能移动的固定资产除外),同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注销相应记录。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1.各部门固定资产负责人每周核查一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有变动及时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予以解决。
2.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半年盘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一次,由综合部统一发盘点通知,各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九、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对于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固定资产,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十、附则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相关资料,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2.本制度适用于物业中心各职能部门。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单位领导批准之日起实施。
物业中心
2023年7月30日
6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