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与应用领域
1.1目的
为统一、规范工艺安全信息管理,保证材/物料、工艺、设备等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艺安全管理活动提供基础资料,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公司研究、工艺设计、技术改造、生产、储存和运输操作中与毒性、易燃易爆性、化学反应性和其他危害相关的工艺安全管理活动。
2参考文件
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工艺危害分析管理办法》
《设备完整性管理程序》
《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程序》
《技术和设施变更管理办法》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工艺安全信息:是指物料的危害性、工艺设计基础和设备设计基础的完整、准确的文件化的信息资料。
3.2工艺设计基础:是对工艺过程及参数的描述,包括工艺原理、工艺流程、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工艺参数、工艺参数的限值及超出限值的后果等。
3.3设备设计基础:是指设备设计的依据,包括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数据、工程图、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3.4化学反应性:物质进行化学反应的趋势。
3.5化学反应性危害:可能出现化学反应失控的状况,并且该反应有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伤害,通常伴随有温度升高、压力升高、气体产生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释放的现象。
3.6失控反应:因为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热量的速率超过冷却能力而使得反应失去控制(如以温度和压力的快速增加为标志)的情况。
3.7自反应物质:能够发生聚合、分解和重组反应的物质。反应的启动可能是自发的、通过能量输入的(如热力或机械能量)或通过能提高反应速率的催化行为的。自反应物质也包括能自燃、形成过氧化物、与水反应的物质或氧化剂。
3.8本质较安全工艺:应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设备、原料或工艺步骤的工艺流程。
3.9化学反应矩阵:是一种系统的、定性的分析工艺中反应危害的技术。典型做法是制作一个矩阵,列出工艺中和有关公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物料以及可能进入工艺中的杂质,材/物料同时列在矩阵的第一排和第一列,然后通过相互交叉检查每排与每列中材/物料,系统地评估可能发生的危害反应。
3.10psm关键设备:因失效可能导致或促使工艺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
3.11标准操作条件(soc):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物料组分等参数在正常运行时满足工艺调整要求的最大值、最小值、设定值,以及偏离的后果和预防或纠正偏离的操作。
4职责
4.1企管法规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工艺设计基础方面的技术支持。
4.3机动设备处负责设备设计基础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4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材/物料的危害性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5工程管理部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新改扩建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艺安全信息资料。
4.6电子商务部负责向使用部门提供所采购化学品的msds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4.7人事处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培训。
4.8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负责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的储存管理。
4.9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的收集、建立、维护与更新。
5管理要求
5.1工艺安全信息的构成
5.1.1 材/物料的危害性数据至少包括:
5.1.1.1 物理性质数据通常可包括:分子量、热容量、蒸气压、燃烧热、粘度、电导率和介电常数、凝固点、相对蒸气密度、水溶性、比重、颗粒度、ph值、熔点、物理状态/外观、沸点、气味(一般情况和嗅觉极限)、表面张力、临界温度/压力汽化热、稳定性、不相容性、分解性等。
5.1.1.2 化学反应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信息:稳定性、分解产物或副产物,发生聚合反应和失控反应的可能性,应避免的条件;
b) 不相容性:化学品、杂质、设备设施选材、建筑材料和公用工程(如仪表风和循环水等)相互之间可能的反应;
c) 热力学和反应动力学数据:反应热,不稳定开始的温度和能量释放的速率;
d) 反应活性大或不稳定的中间产品、产品或副产物的生成;
e) 确定意外混合或失控反应产生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物质的种类及其生成速率。
5.1.1.3 易燃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易燃性特征(如,闪点、燃烧下限、燃烧上限和自燃温度);
b) 适用时,燃烧所需最低氧气浓度;
c) 热力学和化学稳定性(如自燃、自氧化、绝热压缩);
d) 粉尘特性(如颗粒粒径分布、最低点燃温度、最低点燃能量、最低爆炸浓度);
5.1.1.4 毒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 最高容许浓度。(参见gbz2.1-200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5.1.1.5 腐蚀性数据。腐蚀性以及与施工材质的不相容性。
5.1.2 工艺设计基础至少应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及化学品相关反应的说明书;
b) 工艺流程图;
c) 设计确定的工艺物料的最大储存量;
d) 主要控制参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组分等)的安全操作范围;
e) 非正常工况的后果评估,包括对员工健康安全的影响;
f) 物料和能量平衡。
5.1.3 设备设计基础应当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设备的建造材质,包括工艺管道、设备的材质;
b) 带控制点的管道仪表流程图;
c) 电气设备危险等级区域划分图;
d) 泄压系统的设计及设计基础;
e) 通风系统的设计;
f) 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g) 安全系统,如联锁、监视、监测、控制系统等;
h) 设备的设计依据、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i) 工程图、工程数据等;
j) 关键设备清单等。
5.2工艺安全信息的移交
5.2.1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
5.2.1.1 工艺安全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收集,项目竣工后向专业主管部门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2 竣工资料, 由工程管理部向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3 专业主管部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2 对于技改技措项目和装置检修项目,由项目施工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或工程管理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3 对于日常采购的化学品和成套设备,由电子商务部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3工艺安全信息管理
5.3.1 各单位应针对工艺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包括:原料、中间产品、催化剂、添加剂、产品和废弃物等,结合5.1条款的要求和msds,收集、识别并建立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物资间化学反应矩阵,以便供使用者查阅。
5.3.2 各单位应根据装置物料的变化,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随时更新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化学反应矩阵。
5.3.3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管理范例参见附录1。
5.3.4 专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对各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并保留相关证据。
5.3.5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安全信息以及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的培训,具体执行《培训管理程序》。
5.3.6 各单位应将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以及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证据。
5.4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管理
5.4.1 各相关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所有工艺安全信息文件都有专人或岗位负责管理,建立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清单,并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受控管理,详见《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5.4.2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以电子文档、纸制或两者的组合形式进行存档,以便员工使用。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的工艺安全信息,应进行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5.4.3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的防护、复制、过期信息的销毁和保留,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6管理系统
6.1资源支持
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资源。
6.2管理记录
企管法规处负责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审核要求
公司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和部门都应把工艺安全信息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工艺安全信息组织专项审核。
6.4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必要时的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偏离管理
本程序所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偏离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逾期须重新申报。
6.6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
6.7解释
本程序由公司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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