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车辆正常运行,规范各类油脂管理,依节约为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柴油加注
1. 柴油加注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加油票。
2. 地面车辆出车前由主管队长按行驶路线、里程开具加油票,司机凭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3. 入井车辆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加油(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地点)
4. 加油时司机必须在加油单上如实填写车号、加注数量,并签字确认,经材料员及分管队长核实签字后方可生效。
5. 严禁在加油车周围30米内吸烟。
6. 加油时司机必须按顺序,依次排队,以免造成车辆拥挤。
二、其它油脂类
1. 其它油脂类统一存放在车队材料库内,由材料员统一管理。
2. 库内材料必须分类存放整齐,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3. 车辆需加注各类油脂时,司机需认真填写《油脂加注记录本》,材料员按实际需要量发放。
4. 维修产生的废油由修理工统一收集上交油脂库。
5. 材料员每日每旬每月对车辆油脂消耗进行汇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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