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 对公司营运车辆实施“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单车技术档案。
三、 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500公里以上,必须进行清洗、润滑、紧固、及制动、转向、传动等部位的探伤检查。
四、 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或间隔3个月,必须按期到二类以上汽车维护企业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并及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五、 按规定参加车辆技术上线检测,确保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做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六、 营运车辆驾驶员要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七、 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不得上路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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