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局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验收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当地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之处。
3、项目经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就上述各方面在设计交底时进行详细说明。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如下: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项目的安全专项方案一般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特殊情况,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审核,企业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会同企业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批。
四、安全技术交底需要涵盖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名称;
3、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
4、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5、施工部位;
6、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危险源);
7、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患措施;
8、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
9、施工安全纪律;
10、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和急救措施;
11、交底人签字;
12、交底审核人员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双签);
13、接受交底人签字;
14、交底时间。
五、安全验收范围应包括如下:
1、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
3、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
6、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
7、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司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
六、一般落地式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类型的脚手架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安全负责人和搭设班组参加验收。
七、超高或特殊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龙门架,由现场生产经理组织,方案的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特别重大项目可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
八、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包班组参加验收。
九、临时用电工程,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
十、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由设备租赁或拆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十一、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十二、项目要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十三、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由消防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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