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第2篇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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