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公司接待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接待行为礼仪,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消除浪费现象,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接待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接待的管理。
三、 接待原则公司公务接待遵循“礼貌待客、文明迎送、对口陪同、控制成本”的原则。
四、 管理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务接待的统一管理。
五、 接待范围公司公务接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公司直接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
2. 国外、省内外来公司洽谈业务的有关人员。
3.地方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
六、 接待审批程序
1.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公司就餐者,一般情况下在公司食堂安排就餐;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知会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总务科安排就餐。
2. 若需在食堂以外就餐的,需要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分管副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大型会议接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 接待标准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部长餐的标准执行。在公司食堂以外就餐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总经理/董事长:根据来宾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2. 副总经理:最高接待标准为:300元/位(白酒300元以下/瓶;红酒200元以下/瓶;其他酒水80元以下/瓶)。
3.部长:最高接待标准为:元/位(白酒200元以下/瓶;红酒100元以下/瓶;其他酒水60元以下/瓶)。
4. 部长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主持宴请,特殊情况需要超出宴请标准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否则超支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5. 外出联系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外招待客人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按批准的标准安排就餐或其他活动。
6. 在公司招待所住宿的客人,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请示总经理后确定工作餐标准。
7. 各级宴请原则上不配香烟,如确需,每桌不得超过2包中华烟。
8. 若因工作需要赠送礼品的,总价值5000元以下的需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总价值5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董事长批准。
八、 费用报销
1.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安排接待,以现金结算或挂账;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安排接待,以现金结算。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接待的,请示总经理后可以挂账。
2. 以现金支付餐费的实行餐后结算的办法,即每次就餐后持业务招待费报销单及签字后的发票及《接待用餐申请单》,按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超过1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费用自理。
3.在定点餐厅就餐的实行签单结算,由接待负责人填制报销凭证并附《接待用餐申请单》,按付款审批程序办理;招待费签单、报销时,应注明接待事由、对象或单位。
4. 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单,月终食堂统一向财务部门结算。
5. 餐费超出审批标准的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九、 附则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
第2篇 企业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接待行为礼仪,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消除浪费现象,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接待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接待的管理。
三、接待原则
公司公务接待遵循“礼貌待客、文明迎送、对口陪同、控制成本”的原则。
四、管理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务接待的统一管理。
五、接待范围
公司公务接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公司直接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
2.国外、省内外来公司洽谈业务的有关人员。
3.地方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
六、接待审批程序
1.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公司就餐者,一般情况下在公司食堂安排就餐;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知会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总务科安排就餐。
2.若需在食堂以外就餐的,需要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分管副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大型会议接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接待标准
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部长餐的标准执行。在公司食堂以外就餐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总经理/董事长:根据来宾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2.副总经理:最高接待标准为:300元/位(白酒300元以下/瓶;红酒200元以下/瓶;其他酒水80元以下/瓶)。
3.部长:最高接待标准为:元/位(白酒200元以下/瓶;红酒100元以下/瓶;其他酒水60元以下/瓶)。
4.部长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主持宴请,特殊情况需要超出宴请标准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否则超支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5.外出联系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外招待客人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按批准的标准安排就餐或其他活动。
6.在公司招待所住宿的客人,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请示总经理后确定工作餐标准。
7.各级宴请原则上不配香烟,如确需,每桌不得超过2包中华烟。
8.若因工作需要赠送礼品的,总价值5000元以下的需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总价值5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董事长批准。
八、费用报销
1.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安排接待,以现金结算或挂账;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安排接待,以现金结算。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接待的,请示总经理后可以挂账。
2.以现金支付餐费的实行餐后结算的办法,即每次就餐后持业务招待费报销单及签字后的发票及《接待用餐申请单》,按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超过1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费用自理。
3.在定点餐厅就餐的实行签单结算,由接待负责人填制报销凭证并附《接待用餐申请单》,按付款审批程序办理;招待费签单、报销时,应注明接待事由、对象或单位。
4.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单,月终食堂统一向财务部门结算。
5.餐费超出审批标准的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九、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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