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车车辆资料交给汽车站,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 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汽车站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一经发现,
2、汽车站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前后四轮的定位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8
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汽车站安检管理人员检查车辆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运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汽车站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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