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制度
为保证毕业设计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毕业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义务承担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其他教师经系部考察具备毕业设计指导能力的也可担任承担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2、每次毕业设计工作开始之前,相关教师应提出毕业设计课题,经教研室审查,系部批准,方可指导毕业设计。
3、留校学生做的毕业设计课题应是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源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的真实课题或是为了适应教学要求对企业项目进行适当改造的仿真课题,系部鼓励教师指导综合设计和制作内容的毕业设计课题;到企业实习学生做的毕业设计课题原则上应是来源于该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的真实课题,部分学生从事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不是很大时,指导教师可指定毕业设计课题。
4、毕业设计课题应具备一定的复杂程度,能满足毕业设计期间的工作量要求。毕业设计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8周,根据课题内容要求需要延长毕业设计期限的,由教师提出,经系部核准后执行。
5、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课题,属于团队合作完成的毕业设计项目,每位成员应有各自分工负责的内容。
6、毕业设计课题组的人数根据课题的复杂程度以及教师的指导条件确定,容纳人数较少的课题可以和相近的课题组成课题大组,由两位教师分别指导。毕业设计课题组的成员组成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在学生选择指导教师的基础上,系部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课题的需要以及其他制约条件,确定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名单。课题组的成员名单一经确定,如无充分理由,并经指导教师和系部批准,不得调整。
7、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指导本组学生在整个毕业综合实践期间的各项工作,含确定课题内容、制订任务书和工作计划、毕业设计方案指导、图纸及说明书审查、毕业设计期间的考勤及设计场地工作秩序的管理、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的使用、顶岗实习的指导和管理等,并负责督促学生根据要求按时上交毕业综合实践各项资料。
8、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保证足够的指导时间。指导一个课题大组在校学生毕业设计的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期间总指导时间不得少于(总周数*课题大组学生人数)学时,教师应根据课题的特点和进度合理确定各周指导课时,并填写毕业设计指导计划表,原则上在课题布置、设计初方案审查、设计成果审查及答辩准备阶段应安排更多的指导时间;一个课题大组由两位教师共同指导的,两位教师的总指导时间不得少于(总周数*课题大组学生人数)学时,两位教师应协调并合理安排各自指导时间,并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一个课题大组由主带教师和合作教师共同指导的,主带教师要承担主要的指导任务和更多的指导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报酬分配方案由主带教师制订。
9、指导在校学生毕业设计的最小单位时间为1学时,指导教师应在指导工作开始之前制订指导计划,报系部批准。每次到校指导要在系办签到(或在指导现场指纹打卡),并由课题组的学生组长登记指导时间,在毕业设计结束后,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将指导时间登记表交系办统计。
10、留校做毕业设计学生每天上午、下午的设计时间都是4节课,实行指纹打卡。指导教师做好本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系部将不定期对毕业设计的情况进行巡查。
11、指导在校学生毕业设计的教师同时负责本课题组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12、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每周主动联系学生次数不得少于1次,学生有问题应及时答复,应分阶段检查学生工作成果,督促学生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在学生返校期间全面审核学生的工作成果,指导学生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毕业综合实践的质量。
13、系部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并根据课题组性质组建答辩组。答辩组由各位指导教师组成,并邀请企业专家参与,由教研室主任或高职称教师担任答辩组长,答辩委员会由各位答辩组长及系领导组成,由系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
14、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应考虑课题难度、工作量、完成质量、答辩质量以及工作态度等因素,在指导教师提出参考意见的基础上,由答辩组确定毕业设计成绩,并报答辩委员会审批。顶岗实习成绩应综合考虑企业评价和指导教师的评价,由指导教师确定。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由毕业设计成绩和顶岗实习成绩组成,以毕业设计成绩为主,由指导教师确定。
15、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量报酬由系部参照院二级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方案,听取教师意见,并由系中层干部会议讨论通过。
7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