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会对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加强各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物品管理制度
1.针对办公室所辖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单并打印物品实时借出、归还记录表,并定期做物品检查、核实,保证办公室物品不丢失。
2.各部或研究生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应首先支会办公室人员,经同意后有值班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物品借出记录表内),如到期未归还相应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责任人(物品借出者)。
3.针对外院人员借出本院物品同样要先支会本院办公室,经核实与本院使用无冲突情况下,同意后方可借出,并抵押相应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有效),由中介人签字并直接负责物品追还,对逾期未还者按天收取相应罚金。
4.所有办公室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对物品在借出期间如有损坏要作相应或全额赔付。
第二条值班制
1.办公室值班实行各部门轮岗负责制,即由各部直接安排人员到办公室值班(可内部协调),办公室直接针对各部部长,由部长直接负责各部人员安排(每天各部值班人员不局限一个人,保证值班时间有值班人员在岗),主席团成员带班负责。
2.对办公室值班情况由主席团做不定期检查到岗情况并由组织部、纪检部做检查记录,列入各部和学生干部考核项目中。
3.各值班人员到岗后应到党委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报到并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过程中要切实尽责,查看三个网页新闻、通知并及时传达,未到时间绝不离岗,离岗时锁好门窗并保证办公室清洁。
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第三条财务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收入(包括所拉赞助,宣传费用,票务费用,场地费用等)须如实报至办公室或主席团并由办公室做统一保管和支出。
2.进行各项活动前团委学生会各部应将经费预算和经费申请交至办公室,经主席团审议后方可使用经费。
3.学生会各部门凭发票或收据定期向办公室申请经费报销;同时须注明具体用途,花费人、经手人签字等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交至主席团审核,后统一拨付款项。
4.办公室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发票、收据的存档、记录工作,定期做财务总结和财务公布。
第四条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分为学生干部档案和活动档案两大类,对档案要定期做档案整理、归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保密。
2.学生干部档案按学生会各部分类整理,各部大型活动活动档案按部整理(包括学期活动计划、活动申请、策划、预案、总结、通讯等内容)
3.对入档档案要做入档前登记记录,对于各类档案保证档案完整后方可入档;在对已在档档案核查中发现有缺少文件的应及时加上相应文件。
4.如有关人员需借用相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主席团同意后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入档。
5.定期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与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具体工作制度
1.当办公室接收到院团委或主席团主席团活动、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传达相关各部,做好相关安排。
2.各部举办院系大型活动前一个月应向办公室索取活动申报表,由办公室转交主席团审定;通过后在活动前两周内递交办公室活动策划(预案、应急预案等)、各部门协调方案、物品清单及预算三项一式两份;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交至办公室。
3.如涉及紧急活动由主办部门与办公室、主席团商议后可直接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活动相关材料。
4.办公室在接到申请表后协调各部活动时间安排,接到活动策划后及时和活动主办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召开各部协调会议共同做好各部间的协调,安排相关物品、人员等。
5.办公室人员对院系活动实行轮岗专项负责制,让每个办公室人员充分投入到办公室的工作中,其他人员协调合作。
6.办公室协助组织部对各部的活动依据申请表、策划实行检查,纳入部门考核中。
第六条其他
1.办公室做好团委学生会每次例会会议记录,并定期召开办公室内部会议。
2.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收集院系各种信息为主席团提供信息资源。
第七条
1.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酗酒、打牌、搞私人聚会。
2.严禁在办公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各部门需保持好办公室的卫生,每次活动完毕(如做宣传板、开会、值班等)后,必须将办公室布置整齐,清扫干净。
3.每天参加值班的学生干部须准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请假。
4.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日表准时到办公室值班、签到,做好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每天的卫生),如有特殊事件,应及时向主席或主任汇报。
5.学生会的所有公共财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借权属办公室,办公室须做好登记手续,借用人员须到办公室办理出借手续,其他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外借。
6.办公室须做好各部门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7.例会、集体出校参加活动必须佩带校徽。
8.例会时一律把手机调振动或静音。
注:
1、以上条例希望学生会各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办公室。
3、本条例仍需完善,希望各位学生干部积极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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