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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0第一章
薪酬结构0第二章
知识/技能工资及司龄工资02.1知识/技能工资02.2司龄工资0第三章
岗位工资0第四章
奖金04.1年终奖金04.2其它奖金0第五章
补贴及福利0第六章
试用期薪酬0第七章
薪酬调整0第八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0第九章
工资的支付0第十章
退休工资0第十一章
附则0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的薪酬管理工作,结合恒丰纸业的组织机构调整工作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特制订本制度,并通过本制度保证恒丰纸业薪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制度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的主旨,意在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恒丰纸业所有管理岗、技术岗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分类如下:
1.高级管理岗:集团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会计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集团公司纪委书记、集团公司工会主席、股份公司董事长、股份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产销)、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能动)、股份公司总工程师;
2.中层管理岗:集团公司各处室负责人,股份公司各部、处室负责人;
3.基层管理岗:集团公司各处室普通管理岗员工,股份公司各部、处室普通管理岗员工
4.技术岗:股份公司各处室技术岗员工。
第一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
员工薪酬由六大部分构成:
1.知识/技能工资;
2.司龄工资;
3.岗位工资:岗位固定工资、岗位绩效工资;
4.奖金;
5.补贴:包括加班工资、驻外津贴等;
6.福利及其它: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差旅出行保障险等。
第六条
岗位工资包括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恒丰纸业各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和深度详见附表。
第七条
对于新增设岗位,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处及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岗位工资等级与深度,同时修改《人员薪酬组成表》,报薪酬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知识/技能工资及司龄工资
2.1知识/技能工资
第八条
知识/技能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7.中专、高中毕业,30元/月;
8.大专,50元/月;
9.本科,100元/月;
10.硕士、双学士,200元/月;
11.博士,500元/月;
12.初级职称,30元/月;
13.助理级职称,50元/月;
14.中级职称,100元/月;
15.高级职称,150元/月;
16.正高级职称,200元/月。
第九条
学历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职称以国家承认且公司认可的职称为准。
第十条
拥有非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可参照低一等级发放知识/技能工资。
2.2司龄工资
第十一条
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恒丰纸业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10元/月。
第十二条
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20年后不再增加,最高上限为200元/月。
第三章岗位工资
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分成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岗位工资体现该岗位的价值,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岗位工资额,对应办法为:
1.将公司各岗位分组。
2.确定各组别的平均工资。
3.计算各组别的岗位评价平均分。
4.计算各岗位的岗位工资(套改工资等级前)。
岗位评分
岗位工资(套改工资等级前)=′组别平均工资
组别的岗位评价平均分
5.将各岗位的岗位工资(套改工资等级前)套改入公司的工资等级,获得各岗位的工资等级(最低等级)。
第十五条
新增岗位的岗位工资确定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与该岗位所在部门根据岗位评价方法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
每一岗位的岗位工资分为7个等级(岗位工资深度)。
第十七条
同一岗位岗位工资各等级累进幅度为6%,最高等级岗位工资为最低等级岗位工资的106%7(岗位工资幅度)。
第十八条
公司各管理岗的岗位固定工资与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为7:3。
第十九条
岗位固定工资按月发放,岗位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参见《恒丰纸业集团绩效考核手册》第四章。
第二十条
岗位工资等级可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参见《恒丰纸业集团绩效考核手册》第四章。
第四章奖金
4.1年终奖金
第二十一条
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在年度考核结束之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规则如下:
该员工全年实际绩效工资总额
员工年终奖金=×公司年终奖金总额
公司全员全年实际绩效公司总额
¨
其中公司年终奖金总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本年度运营情况确定。
¨
公司全体员工是指年度考核结束时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在考核之前离开公司的员工,不包括新入职的还未过试用期的员工。
4.2其它奖金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其他奖金的管理,参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第五章补贴及福利
第二十三条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参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制度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其它福利包括:节日贺礼、生日贺礼、结婚与分娩贺礼、丧葬抚慰金、单身员工房帖、保险、带薪休假等,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第六章试用期薪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由人才市场招聘的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对由学校招聘的员工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的岗位工资部分为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的80%;知识技能工资部分按前述规定100%发放。
第二十八条
对于转岗员工,转岗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薪酬参见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薪酬调整
第二十九条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第三十条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薪酬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资源部门提出方案,报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1.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调整,详细情况参见《恒丰纸业集团绩效考核手册》。
2.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其岗位的深度范围内调整岗位工资级别,达到本岗位深度上限后,则不再调整。
第三十三条
若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岗位工资,如果兼任岗位与原岗位属不同类型的岗位,则公司可按兼职岗位的岗位工资的15%发放兼职补偿。
第三十四条
员工在考核期期间调整岗位之后的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如下:
1.转岗员工岗位绩效工资发放规则如下(不包括考核期最后一个月正常应发放的60%岗位基准绩效工资):
原岗位基准绩效工资×应补发比例×原岗位工作月数+目前岗位基准绩效工资×应补发比例×新岗位转正后月数
2.比如某参加季度考核的员工在2月1日正式转岗,在4月的考核结果为B级,故实际应得100%的岗位基准绩效工资。则该员工在考核结束之后可以得到的岗位绩效工资金额为:
原岗位基准绩效工资×40%×1+新岗位基准绩效工资×40%×23.公式说明:40%,是考核结束之后补发的绩效工资部分(该员工应得100%,但平时已经发放了60%);1是该员工在本考核期内在原岗位的工作月数;2是该员工在新岗位的实际工作月数。
第三十五条
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薪酬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第三十六条
调整后工资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第八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出具体方案,每年绩效考核结束后由薪酬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第三十八条
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
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决定执行。
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九章工资的支付
第四十一条
薪资的计算期间为:一年12个月,一月21日,一日8小时。工资的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30日(31日)。
第四十二条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10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支薪日前一工作日支付。
第四十三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3.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
4.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6.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按在职员工名册核发工资,未正式办理入职手续者不计薪;
1、各部门考勤表应根据考核流程的要求提前交到人力资源部门;
2、未在规定时间交报以上资料,或交报资料不完整的单位,当月工资在下个月计发。因此原因造成工资发放延迟的,由该部门承担责任并向进行通报。
第四十五条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按照前述工资发放办法和工作天数计算。
第四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每月将工资条通过部门负责人发放给员工,员工收到工资条后需签名确认;
第四十七条
员工如对工资有疑问,应在发放当月向人力资源部当面查询,否则视为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第四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四十九条
员工在考核前离职,则继续发放当月60%的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的余额不再进行考核和发放,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第十章退休工资
第五十条
公司员工退休后,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按规定支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方案。
第五十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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