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管理制度
一、出入管理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 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机房 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 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 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 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 资料与数据。
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 保持机房安静。
6、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 证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 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 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 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班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 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四、运行管理
1、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 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 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 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 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1、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 24 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 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4、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 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 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7、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 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8、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 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 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综合信息调度中心工作标准
一、工作目标
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指挥无误,优质服务。
二、 纪律要求
1、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
2、团结协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及时接听电话(电话铃响 不超过 10 声) 。并做好情况记录。
3、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空岗,如临时离开调度台,必须有调度室 人员顶岗。
4、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严肃对等调度命 令和领导指示。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虚报虚报,不拖延 迟报,详细做好记录备查。
6、调度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瞎指挥乱调度。
三、记录要求
各种台帐和记录本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字迹工整,纸 面整洁。
四、交班要做好“五交清”
1、交清当班原煤、进尺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亏欠原因。
2、交清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3、交清领导指法,上级及公司通知、传真的贯彻执行情况。
4、交清正在处理和等处理的遗留工作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影响生产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
五、重要情况通知程序
值班人员在接到如下重大事故隐患、紧急重大问题、突发重大事 件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各主任和当日值班领导,并按照以下 程序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并督促检点问题的 处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1、发生人员重伤以上事故:立即通知矿长、安全副矿长等,同 时根据不述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①项板事故:通知各副矿长、采掘队长、安监站、生技科、办公 室领导。 ②机电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机电队、办公室领导。 ③运输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机运队、办公室领导。 ④瓦斯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各辅助科室领导。 ⑤火灾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通风科、生技科领导。 ⑥水灾事故:通知各副矿长、生技科、安监站、通风科领导。
2、矿井主扇停电停风、主扇故障:通知各副矿长、通风科、机 电队、安监站。
3、井下局部瓦斯超限、瓦斯涌出异常、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超 限: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科、生技科、安监站, 并根据现场情况和公司领导指示,通知救护大队参加抢险。
4、地面 35kv 变电站供电线路故障: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 长、机电副矿长、机电队领导。
5、主提升设备(主斜井皮带、副斜井绞车) 、主排水系统故障: 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领导。
6、大型贯通、透水预兆: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生技科、通风科、安监站。
7、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局部通风设施 遭到破坏: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科、生技科、 安监站。
8、新安装综采工作面投产前验收:通知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 长、机电科、生技科、通风科、安监站。
9、矿井生产现场发生重大顶板异常、冒顶:通知生产副矿长, 生技科、安监站。
10、影响矿正常生产的重大供电事故: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 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安监站领导。
11、影响矿正常生产的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通知生产副矿长、安 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监站。
12、雨季险情:通知安全副矿长、险情所属的领导、安监站。
六、生产计划编制
1、生产计划编制,以采掘计划所列的月度计划为准,原煤产是 精确到吨,总进尺、开拓进尺精确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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