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贵重物品保管室的管理
一、保管室的管理
1、保管室服务对象:酒店向住客提供免费保险库,非酒店住客不在服务之列。
2、保管室管理工作:每班次尽量指定收银领班专职负责保管室工作,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和规则。
3、请住客出示酒店欢迎卡,填写保管室使用登记卡(包括日期、时间、住客本人姓名及签名等),检查并核实登记卡所填资料与欢迎卡一致方能为客人办理开箱手续。凡欢迎卡离店日期已过或客人未能出示欢迎卡,应予委婉拒绝或引导客人先办理延期住宿手续再提供服务。
4、向客人清楚说明使用保管室,每次开箱均要填写清楚有关资料,包括日期、时间、住客本人的签名应与初签完全符合方可开箱。
5、如有住客要求两人使用同一个保险箱,必须知会当班主管核实有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如属长住客,且客人住宿登记能证明属夫妻、兄弟等亲属关系者,才可使用同一个保险箱,并要求客人注明或两人同时签名才可开箱;
6、 如两名客人要求同时进入保管室,应婉言谢绝,否则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处理;必须核对并确认客人签名与登记卡完全相符才能提供保险箱服务。如有疑问或发现签名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查核仍有疑问要报告大堂副理,并知会有关领导。
7、办理手续后,引领客人进入保管室,并将第一道门锁好,严禁让客人进入保管室的第二道门。
8、向客人提供适用的保险箱,当客人第一次使用保险箱时,应叮嘱其小心保管好保险箱钥匙,并提示遗失钥匙要赔偿。
9、切忌询问客人存放在保险箱内的任何物品。
10、每次为客人办理好使用保险箱手续后,必须检查保险箱是否已锁好;如客人退还保险箱,必须在登记卡背面按规定填写开箱栏及最后一栏。
11、负责保险箱管理工作的收银员必须保管好保管室钥匙,将钥匙装入钥匙保险箱上;用膳或因其他情况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报告主管,将钥匙交给同事并做好登记交接手续;当值主管应随时抽查,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保管室管理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保险箱服务程序,严格先开箱后填资料,否则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
2、严格检查客人用过后的保险箱内有无其他物品;
3、凡有签名不符或非保险箱登记客人开箱或退箱手续不予办理;
4、严格在保管室内拍照;
5、如非遇到突发暴力事件(如抢劫、放火等),严格按动保管室内所装的报警器。
88位用户关注
4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