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栏目

物业财务成本费用管理专项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8

物业财务成本费用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成本费用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成本、费用的管理

1、经营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2、经营成本核算的对象应为:物业管理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物业大修成本等。

3、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整个经营环节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物业服务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它支出。

5、根据财务预算对成本、费用开支实行严格控制,划清费用界限、开支范围,按规定标准和帐务处理原则进行核算。

6、管理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不允许以假发票、空白条作为入帐的依据,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支出。

7、管理处应严格控制费用,严禁在使用中假公济私。

8、凡属费用开支范围内开支应按照管理处费用报销程序执行。

9、成本、费用开支标准:

9.1、工资:按管理处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并不允许超出管理处年度预算。

9.2、劳动保险费:按山东省劳动统筹部门和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9.3、交际应酬费:原则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标准的,必须于事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9.4、员工通讯费:管理处物业经理按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标准报销,超过***元按标准报销,不足***元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其他员工的通讯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9.5、管理处通讯费:管理处的市话费可凭电话局的话费收据经总部审批后列支入帐;财务部应严格审核电话费明细单据,如有信息台电话费应请求总经理查明原因,向责任人收回信息台电话费。

9.6、市内交通费:原则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元;物业管理处员工如遇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乘出租汽车。

9.7、管理处所有采购支出均应按照集团采购原则集中采购。

9.8、管理处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工程材料,必须事先取得物业经理的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采购。财务部控制额度为人民币***元之内。

10、管理处各项预算范围内开支均需按照公司总部制定的开支审批流程处理。

11、管理处各项预算范围外开支一律不予审批支付。

《物业财务成本费用管理专项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