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二.工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三.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电工、电梯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四.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保护。
五.倒闸操作必须持有操作票。
六.危险设备必须配备安全保护网罩并悬挂醒目警示标志。
七.登高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并有监护人,井下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八.凡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设有安全措施,如机房需动用明火,应按'机房设备'动火'管理制度'操作。
九.处理事故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十.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好各类安全活动及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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