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售的饮料、酒水、点心、干果、茶叶、咖啡等食品必须进行索证管理,索取产品产地的卫生许可证和有效检验证明或化验单,其卫生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经营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有效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3、定型包装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须有中文标示,必须真实,不得有疗效宣传。食品的最小包装上必须标注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
4、食品柜内不得同时出售与食品无关的其他商品。食品必须专柜存放,严防交叉污染。条件储藏食品必须配备相适宜的冷藏保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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