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各科室用药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药库药房存量、县卫生局审定的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医生申请、药房工作人员编制初步计划,经负责人汇总、分管院长批准,报卫生局审核后采购。
2、验收入库。购入、调进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录入药库系统,并及时完成网上调入药房工作,药房工作人员负责验收,对药品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质量性能及药品数量负责核对,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原因退换或送交药检部门检验。
3、凡各科室医生或药房上报的计划,采购人员和分管领导应严格核对、审查,并要负直接责任,所进药品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用完,如出现药品积压情况,谁报计划,扣谁工资,如出现过期、失效药品,谁申请、谁审批的按药品总价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4、任何人不得搭车进药,谁上报谁审批的,扣责任人相应药品价格的工资。
5、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一概不得采购,谁采购谁负责。
二、药品保管与领发工作制度
1、药品保管。(1)、药品进药房后,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摆放,注意防潮、防晒、防雨、防鼠,要通风、采光,定期查看有效时限。中草药应定期筛选、凉晒。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鼠咬或霉烂变质。(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麻、剧、毒、限、精神药品应有独立的药柜加锁保管。(3)要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开编号管理,上卡登记,保证帐货相符。(4)各种收支凭证、处方应分类按月、季或年保存备查。(5)药房应注意关锁,设消防、防鼠、防盗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2、药品领发。(1)临床科室一般不单独设立备用药柜,急救等需设备用药柜的科室,应定期领取、补充、更换药品。(2)科室领取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填写领药(物)卡,并定期报帐。科室备用药品或卫生材料柜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保管、使用情况。(3)、领发药品或卫生材料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领物单应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确认,一份作药房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科室存查,以备做帐。(4)、领发的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及时登录帐卡,不得超过2日。(5)、麻、剧、毒、限、精神药品按其管理制度执行。
三、药房工作制度。
1、药品调剂。(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3)、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5)、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如发现变质、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配发合格药品。(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7)、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9)、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2、药房管理
(1)、药房药品按性质分类摆放,归类整齐,储药瓶罐加盖,标签标化醒目。
(2)、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称、戥、臼、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采光良好。
(4)、进入药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并保持干净。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3、统计报销
(1)、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药品数量统计,金额消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0.5%,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由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3)、药房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查盘点药品,并办理交接手续,短缺药品及卫生材料照价赔偿。
大畈镇卫生院
3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