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自行车管理制度
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车辆管理,保障本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齐抓共管,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进入本工地自行车作如下规定:
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进入本工地的自行车不准乱停乱放,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二、无证无牌、无车主的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本工地,车辆管理人员及门卫有权拒绝。
三、凡新采购自行车必须领取牌照后,方能进入本工地。
四、未经同意,擅自乱停乱放的自行车,一经查获,将作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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