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汽车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很多公司都会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下面详细为大家提供了xx汽车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供参考。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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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汽车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很多公司都会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下面详细为大家提供了__ __ 汽车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供参考。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2职责
2.1 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3员工招聘
3.1 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 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 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 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 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 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 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 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 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 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媒体:报纸、网站——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猎头公司:
3.3 招聘人员的测试: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 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 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 .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 .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 .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 .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 .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4员工试用:
4.1 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 试用期:4
2.1 :3—6个月
4.2.2 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 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 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 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 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 担保:
4.4.1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 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有积极担保能力。——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 保密协议: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 入司培训:
4.6 .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 .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 .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5员工转正
5.1 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 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 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 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 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6员工调动
6.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 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 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 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 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7员工离职
7.1 辞职
7.
1.1 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
1.2 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 辞退: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 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 开除、除名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 离职审批权限:
7.4.1 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 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 工作交接:
7.5.1 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 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 交接工作及物品:
7.5 .
3.1 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 .
3.2 经管的财务、物资。
7.5 .
3.3 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 .
3.4 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 .
3.5 领用的工具
7.5 .
3.6 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 .
3.7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 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 离职审计:
7.6.1 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 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 工资、福利结算:
7.7.1 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文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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