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1、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临床带教老师等组成临床护理教学小组,负责对见习、实习护士学生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工作。
2、临床实习带教必须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护师担任。
3、根据见习、实习护士学生或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包括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病案分析、技术操作示范、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评比等,并定期进行考试、考核、保证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4、护理部要定期检查,不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5、实习或进修人员在院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努力学习,争取上进。
6、每科实习结束时,护士长、带教老师应对护生进行专科护理与基础护理相结合的考试,并对学生的素质修养,理论技术及技能作出评价。进修护理人员进修结束时,也应由有关科室或护理部做出鉴定。
7、凡担任教学的兼职老师,要按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备课和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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