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和办公机制,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员工良好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具体考勤规定
3.1考勤内容
3.1.1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3.1.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3.1.3未办理任何手续或未经所属部门主管级同意而缺勤又无合理解释者,视为旷工;
3.1.4申请的各类休假。
4、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4.1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刷卡制度,具体刷卡次数、刷卡时间按部门实际情况工作需要而定。下列人员可免刷当日卡:
4.1.1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并经上级领导核准者;
4.1.2 因事请事假,因病请病假、因工伤请工伤假者,填妥'请假单',并经层级领导核准者。
4.2所有员工必须到公司刷卡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工作;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公司刷上班或下班卡者,须当时向直属主管说明原因,并在二天内填写《工卡跟进表》经审批后方计考勤。
4.3员工实际无缺勤但忘刷卡者,可向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在《工卡跟进表》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方可计入考勤。此类签卡每月不许超3次,即从第4次开始,每次扣款30元。
4.4凡缺勤又无任何请假单、出差单、《工卡跟进表》,一律以旷工处理。
4.5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
5、处罚细则:
5.1 迟到、早退
5.1.1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5元;
5.1.2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者,将减发当日半天工资;
5.1.3若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者,将扣除当日全天工资;
5.1.4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三次(含)以上,将另扣全勤奖50元;
5.2 旷工
5.2.1 无故迟到或早退达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即扣除日薪的3倍,并给予警告一次。
5.2.2 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且向该员工追加离职违约责任。
5.2.2 所有旷工均需另扣全勤奖50元。
5.3事假
5.3.1员工因私事需请事假,经层级领导审批后给予事假,除扣除事假日薪资外,另扣全勤奖50元。
5.3.2事假一次不得连续超过3天,一个月累计不得超5天。
5.4未经上级同意而擅自不上班及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或假期满后不按时上班者,均按
旷工处理。
5.5因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须在事后二天内补填'请假单',并经层级领导核准。
5.6所有请假需按以下层级流程办理:
员工本人部门主管/经理 行政人事部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存档
5.7 公司员工上、下班应亲自刷卡,委托或接受他人代打卡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3次以上对持卡人作辞退处理。
5.8各员工须妥善保管好ic考勤卡,遗失或破损使ic考勤卡不能正常使用的,补办一张需另交工本费50元。
6、附则
6.1 公布、解释、修订
6.1.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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