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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7

水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1篇 水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师生触电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结合《电力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

学校应经常性对学生进行水电(气)的安全使用进行教育,让学生懂得有关的安全使用和防范知识。

教育学生要节约用水电(气)。

二、具体措施

电的安全使用

严禁人在任何(地方)室私拉乱接。

各班、各功能室、各办公室等用电地应经常检查线路、用电器、接头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各班、各功能室、各办公室等用电地每天放学时必须关闭所有用电器以防引起火灾和浪费。

各班加强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接触用电器、线路等,更不准学生打开开关、线板等,以防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

教学生掌握必要的用电防电知识,掌握必要的应急措施。

水的安全使用

教育学生节约用水。

每天放学后必须关闭所有水龙头,以防引起“水灾”和泡湿用电器等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

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气的安全使用

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做到人走火灭

经常检查煤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掌握必要的应急方法和防范知识,在遇到危险时能正确及时的处理。

遇到危险时还可以拨打报警电话等报警。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等;还可以拨打就近电话求救。

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自然灾害的防范知识。

第2篇 实验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1、杜绝水电的浪费是节约学校经费开支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形成人人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风气。

2、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及其他电器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统一装配,不准私自改装,不准私拉乱接,如需增加电器设备,须经学校批准并经电工安装。

3、学校明确专人负责水电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养成人人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教室、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要落实管理责任制。

4、除学校工作需要外,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不准用大灯泡,不得使用充电器、取暖器。

5、水电工和有关值日人员加强对水电借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如发现违反水电管理制度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予以相应罚款。

第3篇 水电管理制度

水电管理制度(一)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物业管理中心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物业管理中心是本处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

十、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水电管理制度(二)

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www.)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水电管理制度(三)

水电是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体职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厂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 行政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公司、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 行政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宿舍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检查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各部门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以旧换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行政部门及时申报,经总经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 元/ 瓦罚款。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或已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如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宿舍、厂区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

第七条 办公室、宿舍、车间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保安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造成损坏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部门和检举人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行政部门规定,统一由财务部分发。

第九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4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一〉电站运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团为加强各发电厂、站内部管理适应运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优质、务实、低耗、满发、高效”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员工的运行检修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认真学习运行技术和掌握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运行制度。

⒈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程制度(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及两票、三规、四制)服从指挥,执行命令。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规: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并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层层上报,做好设备缺陷记录。

3.因公使用电话,应记录拨接时间通话内容,双方所在地点和受话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备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电话。

为了保证人身和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严禁站外闲人从厂区内通过。

〈二〉电站安全规程

为了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的方针,保证电站正常运行,根据电站的设备技术要求,保证发电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规程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运行接线和设备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2.新员工对设备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及检查设备时不小于二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由熟悉设备人员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个人操作。

3.上班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头发,扎辫子,当班前四小时不能喝酒,喝酒后严禁上班。

4.巡视检查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不能进高压地段,做到巡道畅通,坡道防滑。

5.进行开停机,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审批手续,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严禁在雷雨天气检修室外电气设备。

7.设备不管带点与否,操作时都应该当作带电体来对待,不得直接接触或超过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

8.倒闸操作时,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油开关,后负荷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先负荷侧刀闸后油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在设备上工作时,做好停电、验电、装接地线,悬挂标志和装设遮拦,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须定期按规定实验合格才能使用。

10.严格遵守发电机、水轮机、变压器等主设备运行规程,调整各参数在额定参数下运行。

11.特别注意直流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以防事故无跳闸电源。

12.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对模范遵守本规程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规程者,认真分析,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应按其情节严重性予以经济或行政处分。

〈三〉运行管理职责

1.经理工作岗位职责

⑴要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负责。

⑵对本电站水电厂、站部门职能、岗位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执行负责。

⑶对本电站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责任。

⑷对本电站水电厂发生的障碍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负责。

⑸对本电站水电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负责。

⑹对本电站水电厂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责。

⑺对本电站水电厂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负责。

⑻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⑼对本电站水电厂的外部形象负责。

⑽对本电站水电厂涉及的保密工作负责。

⑾对本电站水电厂草拟、审批、办理公文的准确性负责。

⑿对本电站水电厂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负责。

2.主管岗位责任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⑵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提出工作报告。

⑶负责部门技术培训,编制事故演习及技术问答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⑷掌握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并制定运行保安全的措施。

⑸负责技术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编现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校和系统图和现场设备标志,拟订各种标准操作票。

⑹负责新设备的投入运行和设备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

⑺负责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在运行工作的贯彻执行。

⑻协助值长分析处理故障事故,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与对设备的评级和安全性评价。

⑼负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安全生产负责。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⑽对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监部书面报告。

⑾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写。

⑿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⒀监督审查“双票”的正确性,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与指导。

⒁组织参加班组的安全学习讨论。

⒂完成本电站水电厂、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站各项规章制度。

⑵主持运行值班工作,完成运行工作任务。

⑶值班期间电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⑷执行调度命令,与调度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⑸责任运行工作安全管理,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

⑹负责电站事故处理和紧急疏散。

⑺不安全事件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报告填写。

⑻负责运行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

⑼安排设备操作,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⑽检查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⑾填写《值长交待》、审查《运行日志》及统计数据。

⑿负责组织《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的编写。

⒀提交电站反事故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⒁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参加相关会议

⒂负责运行值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具器、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⒃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⒄负责制定和执行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实施当值培训计划。

⒅负责组织建立并维护好运行书表台帐。

⒆负责组织开展班组qc活动和技术革新工作。

⒇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分析、设备状态趋势分析。

(21) 负责对下级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22) 必要的情况下向运行值长授权。

(23) 定期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述职。

(24) 接受本电站水电厂站长和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5) 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的工作,掌握工作情况。

(26) 制订下级的岗位描述,定期开展述职工作。

(27) 组织运行值搞好班组建设。

(2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4.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⑶服从上级指挥并及时复命。

⑷负责值班期间所辖人员、设备的安全运行。

⑸选择合理、经济的运行方式,保障电网电能质量。

⑹对设备进行操作、调整及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总值长汇报。

⑺填写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操作人。

⑻审查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监护人。

⑼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等手续。

⑽检查确认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⑾负责组织本值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制度、技术业务、安全通报,组织进行运行分析、反事故演练、事故预想、考问讲解、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搞好本值的技术培训工作。

⑿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

⒀负责实施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实施班组培训计划。

⒁协助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⒂负责记录的保管与交接。

⒃负责填写当班《运行日志》、《运行方式交接记录》。

⒄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

⒅负责班组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器具、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⒆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⒇参加培训和述职。

(21) 完善总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站运行值班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运行、调度等规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2.负责当班期间发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对当班的安全运行负责。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监视各种表计和信号指示,正确填写运行记录和运行日志。

4.按时巡视检查全站设备,了解设备存在的缺陷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记录并汇报上级领导。

5.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负责接受、审查和办理工作票,正确布置安全措施,准确地进行站内设备的倒闸操作任务和事故处理。

6.正确填写电站各类台帐。

7.搞好生产厂区的卫生工作。

〈五〉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认真、严格的进行。交班人员要为交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并树立一班工作好的工作责任感。

1.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职,个别原因特殊情况迟到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交班手续。

3.在交接班期间,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4.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同时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一段后再继续交接。

5.在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交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在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在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发现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未正式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前,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

8.交接班内容: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过程,工具、器具安全情况,本班自行完成的维护工作,各种记录薄等。

9.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进行检查。

10交接班检查后,接班负责人认为无差错,交接班手续正式结束,交接负责人签字。

11.接班负责人接班后,布置本班工作重点、操作分工,应该做的维护工作等。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2022年1月6日

第5篇 x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工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

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

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

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

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4、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三、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

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考核机制

1、临时工的工资分为两块,一块为基本工资,另一块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工作的情况核查给付;

2、临时工的工资由考核产生核定,考核人为监管人,工资的造册由监管人签字后再出;

3、监管人可以根据接修制度的规定给予扣减绩效工资;

4、学院领导接到学生举报维修情况后将派人调查,若情况属实将给予绩效工资200元的处分,并给予批评教育;

5、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维修临时工将予以调整;

6、固定工的绩效工资及奖金补给等参照以上执行。

五、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

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

9、工作时间酗酒者;

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

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6篇 某矿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从深从细地搞好我矿的水电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机电科对水电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能,理顺关系,强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增收节支,特做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计划用电

我矿除了实行吨煤电耗考核外,同时对机电维运工区实行计划电量考核,由机电科下达全年及每月考核指标及收费指标,由机电维运工区全部承包,指标和承包人员的工资奖金挂钩。同时机电科每月对机电维运工区所承包的电费指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考核、奖罚兑现。

机电维运工区对机电科安排的三电管理工作应及时落实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进行外转供电,一经发现,即予开除厂籍的处分。对于合理的外转供电,必须有齐全、完整的审批用电手续,经电机付局长及局机电付总批准,方可按有关电力管理规定执行。

2、严格执行节约用电

节约用电光荣,浪费电力可耻。要求全矿非连续运转的电气设备,必须做到有计划的避峰用电,鼓励后夜用电,减少高峰期用电,以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用电负荷,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风气。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保证机电设备经济、可靠运行的前提。机电维运工区及所有用电单位,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详细及时地处理存在的隐患。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私拉乱接电源,经常不定期地对全矿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调整用电不平衡现象,任何用电炉、电暖气及大灯泡的单位,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4、严格执行收费制度

各用电单位逐步实行装表计量,特别是对外转供电的装表计量、收费。外转供电必须经地市电业局、总公司、白龙煤矿有关领导批准,办理用电手续,签订用协议,核实用电负荷方可供电。用户严禁扩大供电范围和供电负荷,一经发现,除停止供电外,并处以1000元罚款。用户必须严格履行用电协议,按时交纳贴费、电费。因工农关系转供电的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原协议确定的供电范围、供电时间、供电负荷及变压器容量,除协议中规定的供电负荷外,其余负荷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统一电价标准收费,否则予以供电调整。各项电力收费必须按总公司电价标准执行,不许乱收费,更不许以收费为名巧取豪夺。机电维运工区每月收费情况必须在本月30日向机电科和有关单位报表,机电科应根据机电维运工区电力收费承包指标,按月考核兑现。争取把电力收费、核算及交纳情况做好。

5、用水管理

全矿用水分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外转用水,三项用水指标由在保证生产用水的同时,生活用水、外转用水实行装表计量。机电科每月下达用水收费指标。对用水单位检查管理。

第7篇 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1.工程部水电管理规定

1.1目的

加强对水电管理,堵住漏洞。

1.2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

1.3内容

1.3.1所有工程部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管理处所管水电进行认真管理。

1.3.2所有员工必须以身作则,凡与人串通偷水偷电者,一经查出将作严肃处理。

1.3.3确保水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正常安全供给。

1.3.4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1.3.5定期检查各用户水电使用情况,防止偷水偷电现象发生。

1.3.6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1.3.7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1.3.8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1.3.9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副主任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1.4附表

1.4.1《月份用电情况汇总表》

1.4.2《月份用水情况汇总表》

2.停电(水)管理规定

2.1工程维修人员必须确保管辖范围内的水、电正常平稳供应。

2.2正常的维修保养应尽量避免停电(水),必须停电(水)时,需按如下步骤操作:

2.3.1填写停水停电通知单,注明原因,停电的时间等,报公司领导批准。

2.3.2将停水停电的通知提前一天公告各相关部门和用户,以期做好相应准备。

2.3.3准时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2.3.4常规维保应尽量避开使用高峰期,且不超过半天。

2.3.5正常停电(水)时(应急抢修),应迅速判明原因,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及时通过办公室前台和其它公示方式向用户公告解释停电(水)原因,恢复供电(水)的大概时间等。

2.3.4市政停电::(水)时,如接获通知则应按照第二项第2条进行,如未接获通知,工程主任应迅速致电供电(水)部门查询原因,同时按第三项进行。

2.3.5停电(水)超过8小时,工程部门要组织人员尽量采取胜补救措施,内部系统应急抢修期间,工程人员须全部参加。恢复供电(水)按“配电房操作管理规程”和“水泵房操作管理规程”进行。

2.3.6停电(水)应由值班人员详细记录,故障(内部系统)停电(水)分清责任人,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

3.消防管理规定

3.1消防工作是物业管理的重点,每一个员工都要加强责任心,防患于未然。

3.2各管理处应建立健全消防现场抢救小组,各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

3.3工程维修人员应每月对消防监控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每日按班巡查,确保运行正常。消防监控应保持24小时由专业人员监控,随时记录监控情况。

3.4安管人员要每两小时巡查一次,确保各处消火点设备齐全,各消防通道等畅通无阻,随时发现隐患,把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安管及消防工程人员每月对物业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总结报告给管理处主任。

3.5消防抢救小组成员由总指挥和十名左右队员组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外公布消防抢救小组成员名单。

3.6消防事故必须记录在案,事后应组织人员总结,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

3.7消防应急措施参见《火警应急办法》。

3.8附表

3.8.1《动火作业申请单》

4.消火栓(水)、喷淋系统(水)设施管理规定

4.1消火栓(水)、喷淋系统(水)为消防专用设施,不得挪作它用。市政消防总伐非消防时严禁开启。

4.2消火栓(水)的使用按如下步骤进行:

4.

2.1使用人填《消防水动用申请单》或《喷淋系统(水)停用审批单》。

4.2.2安管部门审批

4.2.3工程部门审批

4.2.4公司领导审核签字

4.3安管部门设立消火栓、喷淋系统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每月至少对其配置设备检查一次,并签名确认,由每日值班之安管巡逻人员每天定时巡检。

4.4工程部门每星期维保一次,确保消火栓(水)、喷淋系统(水)的正常使用功能。

4.5工程部应在消火栓、喷淋系统位置设立明显标志,并标明水系统的走向。

4.6附表:

4.6.1《喷淋系统(水)停用申请单》

4.6.2《消防水动用申请单》

5.公共用水管理规定

5.1公共用水以满足需求和节约用水为原则。

5.2公共用水包括办公用水、卫生清洁用水、绿化用水和其他工程维修用水。

5.3公共用水::设备的维修由工程部门按日常维修和计划养护进行。公共用水的监管由工程部、安管部及物业部巡查人员负责。

5.4各公共用水的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强调节水意识,制定用水节水方案,掌握节水方法。对浪费水源之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处以十倍水费的处罚。

5.5凡非公共用水使用人偷用公共用水的,处以五十倍水费的罚款。

5.6公共用水点全部装设水表,由工程部每月底抄表统计一次,汇报公司领导。

6.公共用电管理规定

6.1公共用电以方便业主、有利形象、满足需要和节约用电相结合。

6.2公共用电由工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根据不同季节制定适当的开关时间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3公共用电的开关需明确责任人一名或两名,责任人由有电工操作证或经过类似培训的人员担任。

6.4公共用电应装设准确的计量仪表,每月抄表统计一次向领导汇报。

6.5临时性的公共用电(如节假日等)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时由值班人员作好记录。

6.6公共用电设备、设施应按维保计划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7.生活用水管理规定

7.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7.2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7.3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7.4按照深圳市二次供水的有关规定,对各水池进行每年两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质检测单位对水质采样化验并出具化验单,资料应齐全并由工程主任妥善保存。

7.5生活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及污水系统隔离。

7.6每年对管道系统进行除锈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统管内的防锈除锈每年一次。

7.7二次供水由专门管理责任人定期巡查记录,每月底向上级汇报供水系统和水质状况。

8.跑水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8.1水系统跑水事故为紧急事件,所有工程人员同为参与处理责任人,工程主任为事故现场负责人。

8.2发现跑水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部人员)应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工程部其它人员,并迅速查明跑水原因。

8.3现场工程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关闭跑水位置前的伐门,断绝水源。

8.4如果跑水对机电设备设施造成危险时应将机电设备设施转移(如果能转移,如电梯)到安全位置,如果不能转移则应先采取堵截或疏导水流,使之不影响机电设备安全。

8.5如果水已进入强电系统,则应先断掉本系统电源,特别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8.6处理事件的负责人随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确定最佳处理方案。

8.7事故处理完毕,事故责任人、负责人24小时内将整事件写出总结备案,并上报公司领

导。

8.8跑水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安排

9.工程部停电应急处理规定

9.1目的

规范停电的操作程序,保障业主(客户)对停电时的情况处理、安排。

9.2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

9.3应急处理规程

9.3.1值班人员或第一时间发现停电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其它方式通知其它工程部人员和办公室前台及监控中心,工程部全体人员在得知停电后应立即赶往配电房。

9.3.2当日值班人员::应迅速判断停电原因(市政停电或机房故障停电),启动应急发电机并网工作,应急发电机常规情况下应处于自动启动和并电位置,同时检查应急发电机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各油水位等是否正常。

9.3.3值班人员以外的其他维修人员应首先启动电梯应急救人程序放出被困人员,然后协助值班人员检查配电房情况。

9.3.4工程部主任接到停电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停电和发电情况。判明停电原因,证实电梯困人解救情况,通知监控中心向业主广播停电情况。如果是市政停电,致电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恢复供电时间,如果是配电房内故障停电,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同时将大体情况向领导汇报。

9.3.5应急发电机运行期间,值班人员应随时检查发电供电情况,并抄表记录。

9.3.6市政(或故障)恢复供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配电房操作规程逐个合闸供电,同时检查应急发电机停机情况并记录停机时间。

9.3.7由工程部主任和值班人员同时确认恢复供电各处正常无误后离开现场,填写停电(或故障)处理记录。

第8篇 学院水电管理制度

1、学院水电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查表,掌握好水、电总表上的表码,抄准校内水电数码。

2、水、电用户换表、改装线路时,必须由学院同意,水电工到场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随意更换。

3、各部门需要修理水电设施应及时与水电工联系,水电工应想方设法及时予以维修,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4、维修损坏设施,应按维修单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反馈意见。

5、不准随便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若要另接电源,须得到学院有关领导批准,由电工负责安装。

6、各处、室(包括寝室、教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确保用电安全,违者严加处罚。

7、妥善保管使用水电工具,掌握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每周对学院其它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以防事故发生。

第9篇 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电厂财产的安全,根据《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 防汛任务:确保凌津滩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

第四条 防汛目标:遇工程设计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条 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调度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厂房事故发生,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 厂属各单位和全厂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  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防汛机构:

(一)厂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

(二)厂防汛领导小组: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任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防汛办公室设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及水工船闸工区主任担任。成员由水工船闸专责工程师、水工观测、泄洪系统等岗位负责人组成。

(四)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四个预备队。分别组成如下:发电抢险队正副队长由发电运行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发电运行工区全体成员;检修抢险队正副队长由五强电力和新光电力负责人、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电力检修全体成员、电气维护、机械维护人员;水工抢险队正副队长由水工船闸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水工、船闸工区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厂综合部、凌津滩车队负责人 、后勤专责担任,成员为综合部管理人员、生活服务、医疗、运输、等岗位成员组成。

第八条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一) 厂防汛领导小组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厂的防汛工作。

(二) 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重险情危及大坝安全,而又来不及或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防汛领导小组应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决策,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大坝安全。同时及时通知下游地方政府。

(三)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工作。

(四)下达防汛抢险命令,指挥防汛抢险,发布非常情况下的洪水警报。

第九条 防汛办公室职责:

(一) 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对全厂的防汛实施归口管理。

(二) 根据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制定年度工程渡汛措施及计划,由厂长批准后,报主管单位审查。

(三) 发布洪水预报,及时向上级防汛和主管局报告防汛情况。

(四)组织全厂范围内的防汛检查。

第十条 安全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防洪渡汛抢险等各有关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二)参与组织和协调防汛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发电运行工区职责:

(一)负责防汛电源和备用电源系统、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厂房、厂区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在下游水位较高时确保厂房通往下游的管道、闸阀、孔洞关闭、封堵严密可靠以防洪水倒灌厂房。

第十二条 五强电力、新光电力、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职责:负责防汛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抢险工作。

第十三条 水工船闸工区(含五强电力观测、水情遥测的人员):

(一)维护完善水工观测设施,加强对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及时进行观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立即逐级上报。

(二)定期经常进行水工建筑物检查、维护,确保水工建筑物处于良好状况。

(三)与水库调度室进行联系,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四)负责向电厂主管单位和有关防汛部门报汛。

(五)负责泄洪闸门的调度,运行、维护工作。

(六)负责大坝、船闸、边坡及上下游护坡等设施的上述所列之外的有关防汛工作。

第十四条 物资管理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

(一)建立防汛专用物资仓库;

(二)负责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的防汛物资的供应和管理(水工船闸工区协助防汛物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车辆运输部门职责:负责建立并实行车辆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抢险用车。

第十六条 保卫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

(一)负责加强汛期厂房、厂区的消防、保卫工作。

(二)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巡逻,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十七条 厂属其它各部门(单位),按各自岗位作好相应的防汛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防汛职责按各部门、生产区域(设备)职责划分执行。

第十九条 防汛抢险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发电抢险队负责厂房设备的抢险工作。检修抢险队负责厂房、大坝、排水系统抢修及临时电源临时排水设备的安装工作。水工船闸抢险队负责坝顶及船闸的抢险工作。后勤供给队负责确保抢险的生活、医疗、运输、物资的需要。

第三章  防汛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后由防汛办安排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并及时填报“凌津滩水电站防汛检查汇报表”。

(一)汛前检查的主要项目:

1、大坝、船闸、厂房、泄洪设施等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状况。

2、泄洪闸门系统启闭实验。

3、防汛电源是否可靠。

4、回车场集水井、厂房检修集水井和渗漏集水井的排水状况,设备健康状况,厂区排水沟是否畅通,流向是否正常。

5、大坝集水井排水设备运行状况。

6、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大坝观测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状况。

7、防汛物资储备供应状况。

(二)汛后检查主要对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水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以便查出问题安排在次年汛前的枯水期检修消缺。

(三)每年汛前或汛后要对水库上下游进行调查,认真记载库区塌岸、滑坡、下游河道设障阻水情况和其它有损于水库安全的事件并及时将调查情况报主管局和有关部门。

(四)汛期编写大事记,汛后及时编写年度防汛工作总结报告。

(五)防汛值班:主汛期进入防汛警备状态,厂防汛领导小组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一条 泄洪有关规定

(一)电厂参与泄洪的设施为9个浅孔+5个深孔+9台机,泄洪闸门设备要维护保持完好,做到汛期启闭灵活可靠。

(二)闸门的调度,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调度,闸门的运行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凌津滩水库出现以下水情之一,电厂进入警备状态。

(一)出库流量超过 10000m3/s。

(二)入库洪水流量达10000m3/s(相当五年一遇洪水)。

第二十三条 当凌津滩水库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流量q入= 32000m3/s;),电厂进入防洪抢险非常状态。

第二十四条 要正确处理大坝安全、防洪、发电、航运的关系。当防洪、发电、航运与大坝安全相矛盾时,一切服从大坝安全;当发电、航运与防洪发生矛盾时一切服从防洪;充分发挥水电厂的工程效益,避免盲目超蓄洪水或片面追求安全降低运行标准的倾向。

第二十五条 水库的防洪调度和防汛设备(区域)职责划分及本条例未明确的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防汛工作考核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为加强防汛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每年汛期(4月1日-9月30日),厂部严格对防汛设施进行考核,考核规定如下: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事故:

1、闸门不能正常启闭,造成总泄量达不到调令泄量。

2、三孔及以上泄洪闸门不能启闭,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3、闸门不能启闭,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

4、防汛备用电源(柴油机)不能投运,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5、同一泵站2台及以上排水泵不能运行,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6、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物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损坏。

7、船闸由于建筑物、设备原因或人员责任被迫停止通航,停航时间超过2天。

8、测报系统全部中断,无法接收水情数据或中继站中断修复时间超过3天。

9、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全部瘫痪,或单个系统停止运行修复时间超过5天。

10、水库调度设备系统全部瘫痪或单套设备故障,无法作水情预报处理时间超过3小时。

11、调度通讯系统(调度通讯交换机、载波因我厂原因)中断30分钟。

12、拦污排拉断。

13、浮式导航堤锚索拉断或库水位上涨变幅超过3米未进行锚索调整、检查。

14、航标冲走。

15、与防汛有关的坝顶门机、船闸门机、防洪门及其启闭机不能运行,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

16、坝顶消防水系统被迫停止运行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

17、起重设备人为损坏,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

18、洪水预报准确率低于70%。

19、由于水调未及时通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够成事故者定为一类障碍:

1、闸门不能启闭。

2、建筑物、雨棚、屋顶严重漏水,影响安全运行,处理时间超过5天。

3、防汛电源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

4、测报系统中继站中断2天或库水位失去监视超过15分钟。

5、大坝监测自动化单个系统停运达3天。

6、水库调度设备单套设备停运超过2小时。

7、行政通讯系统(交换机、微波)对外通讯中断1小时。

8、拦污排局部拉开、损坏或无人检查、维护超过2天。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构成一类障碍者,定为二类障碍:

1、防汛电源不能及时投入运行。

2、排水设备不能及时投入运行。

3、船闸由于建筑物、设备原因或人员责任被迫停止运行。

4、测报系统3个及以上测站停运或库水位失去监视。

5、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单个系统停运或测点停运个数达10%。

6、水库调度设备被迫停运。

7、与防汛有关的坝顶门机、船闸门机、防洪门及其启闭机不能运行。

8、闸门处于开启状态,无人值班或失去与水调值班员的联系。

9、水调未按规定汇报或发布通报。

10、洪水预报准确率低于80%。

第五章  处  罚

第二十七条  由于防汛安全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处罚。防汛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事件对照防汛工作考核标准按电厂《业绩目标管理制度》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六章  反  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部门以及五强电力、新光电力。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10篇 水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

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从事电工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1、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厂供水电系统,对配送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

指掌。

3、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箱要经常巡视,注

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4、定期检查、检修用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重要设施的正常

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5、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

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6、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水电行为,杜绝长明灯,节约用电,降低消耗。

7、经常巡视公司用水电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

8、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或外借他

人。

9、一切电气设备的检修、清扫、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并

在配电箱处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或派人监护,拉闸后进行验电,接地线。

10、工作前必须配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及检查维修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完好。

11、电工在操作及检修工作时,精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打闹、饮酒,工作开始前必

须排除周围的障碍物,仔细检查,确保安全。

12、自觉打扫个人岗位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3、凡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一律要有良好的接地。

14、登高作业时,首先检查梯子、脚扣子、安全带等工具是否完好,使用梯子时,

下面一定有人扶,登高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不许用一般绳子替代。

15、每天早上上班后,要巡查线路,做好检查记录。尤其要注意检查各个接头处,

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16、车间电路,尤其是老化房,要协同车间老化责任人,做到三防:防火、防老化、

防过载

四、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2022年07月16日

行 政 部

第11篇 理工学院水电工管理制度

厦门理工学院水电工管理制度厦理工后勤[2009]04号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职责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电话、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观摩、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值班制度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4、按要求按时做好导闸操作;5、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三、违纪处理制度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四、解聘辞退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9、工作时间酗酒者;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12篇 某中学水电管理安全制度

中学水电管理安全制度

供电供水安全和使用水电安全,是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宗旨是:保证师生在教学、工作、生活中安全使用水电,不出责任重大事故,做到不毁一物,不伤一人。因此,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重视使用水电的安全。根据“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全校供电供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副主任分管,其职责是:与供电段衔接水电供应,水电设备大修、维护,交水电费、停水停电的工作安排,回收食堂、工厂、单身宿舍、学生宿舍、营业网点的水电费,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使用水电的安全教育、检查,组织水电工对学校的供水电设备进行大修、维修、改造、巡检。

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安装的用水电设备必须保证用户使用安全。需停电检修的,应在控制闸上挂警示牌。遇意外停电,恢复供电后对用电器监察至少10分钟。高空作业应带安全带。教室、学生宿舍、电铃计时器发生停电故障,在夜间22:20前或节假日,只要接到请修信息,应在半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检修。

水电工每周一至五上午、应对教学楼、综合楼水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故障应及时安排维修,重大故障应马上向分管主任报告,对违章用水电的责任人要按校规查处,直至停供水电。

2、各处室、部门、班级、根据“校产管理制度”中的责任区划分,对自己管辖的教学、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用水、用电设备安全负责,要教育师生员工爱护设备,节约水电,严格做到:不毁损设备,不随意增加用电器,不私拉乱接水电线路,人走必须关闭水电开关,发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故意损坏水电设备的按购进原价双倍赔偿。

3、夜间遇停电,在19.00时仍不能恢复供电时,总务处应在19.00时前通知学校值班干部,学校应有组织的通知师生安全退出教学.综合楼,到21.00时仍不能恢复供电,总务处应关闭教学.综合楼总电源,次日7:00前打开电源。

夜间遇停水,到21.00时仍不能恢复供水,总务处应关闭教学.综合.办公楼水源,次日7:00前打开水源。

4、以下设备严禁使用

(1)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应急灯、电炉、简易电开水器(水乌龟),一经发现由生活教师收缴。

(2)全校范围内不准使用电炉,所有教室、办公室不准为应急灯充电,一经发现由电工收缴。

以上禁用电器,被收缴后,一律不退还,生活教师、电工不履行职责的由主管主任查处。

5、对违反水电安全行为的查处

总务处分管主任不履行职责,由校长查处。

水电工不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由分管主任查处。

各处室、部门师生员工违规,由水电工按校(99)05号文件查处,并报总务处。

夜间、节假日不关灯、不关水的,由保卫科检查,总务处分管主任处理。不关水电责任人按浪费水电价值的2倍赔偿给学校。

6、任何师生员工违反规定使用水电引发重大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由学校组织调查,并追究部门、处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第13篇 天录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凤凰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1、正常安全供水供电,是工作生活学习的必备条件,全校人员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总务处对此负总责。

2、节约水电,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和义务,节约者光荣,浪费者可耻,盗用者犯罪。各部门要加强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工作。

3、水电工是维护水电正常供应的责任人,应做到:值班到位,全面巡查,管线畅通,及时排障,按时开关,分片调供,保障供应,确保安全。

4、职工住宅:水、电表到户,按量计费。严禁偷水偷电,违者处以适当罚款。

5、办公楼、教学楼用电:各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是责任人,必须做到按需开关,人走断电,杜绝浪费,否则责任人承担一定的损失。

6、学生宿舍:定时供应,按需调控,满足使用,杜绝浪费。

7、维修:凡私人用水电材料费用由个人承担,公用设施材料费由学校承担。水电小维修工作由学校水电工承担。

8、水电工及时巡查维修,防止水电设施受损被盗,避免浪费和损失;有险情或严重故障,要及时报告学校和水司、电司,否则,扣发水电工的岗位津贴或责其赔偿损失。

第14篇 职工住宅生活用水电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职工电费按0.3元/度、水费按

0.4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0.4元/度收取、水费按0.5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第15篇 水电站运行巡回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青铜峡水电站发电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及缺陷,确保青铜峡水电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铜峡水电站设备运行、巡回检查管理。

3职责

3.1 宁电分公司

3.1.1宁电分公司受黄河水电公司委托管理电站的资产和安全发电运行工作,发电运行工作由宁电分公司运行部承担。

3.1.2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协调、指导和监督。

3.1.3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黄河水电公司有关运行管理的规定。制定宁电分公司运行、巡回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1.4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服从电网统一指挥,履行《并网调度协议》,确保机组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组织安全经济运行中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

3.1.5负责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积极开展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3.1.6根据系统运行方式、季节特点和安全运行防范的重点,组织电站的反事故演习;根据电网要求制定“黑启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1.7负责组织运行规程及系统图的编制、修订、审核、批准、发布。并对所审批规程中重要规定及各专业间的协调、衔接负责。

3.1.8负责制定电站生产现场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3.1.9生产技术部按要求对运行部、宁电检修分公司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问题进行记录。

3.2运行部

3.2.1运行部对电站发电运行工作负责,保证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2.2按集团公司生产调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黄河水电公司报告运行管理信息。

3.2.3认真遵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并网调度协议》组织生产。

3.2.4定期组织开展运行分析,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运行分析和有关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3.2.5值长和运行人员要保证机组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无功电压曲线在正常范围内运行。若机组存在异常或无法调整,值长应及时汇报调度部门。

3.2.6运行人员遇到设备出现故障时,按规程规定及时、果断处理,处理后,及时向宁电分公司有关领导、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汇报。

3.2.7运行值班人员要加强运行监视,优化运行方式,及时调整设备及运行参数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并联系处理。

3.2.8认真执行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的处理依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并认真履行验收手续,实现设备缺陷闭环管理。

3.2.9运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负责做好各项维护和操作,并将当班时间内的重要操作过程、设备异常情况、上级指示、试验计划等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3.2.10运行当值值长是现场生产运行的直接指挥者,也是电站生产指挥决策的执行者,接受电网调度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及时全面掌握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系统运行信息,组织协调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2.11加强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逐级分解实施,定期对运行人员进行运行规程及系统图考试,以提高分析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3.2.12从制度、组织和技术方面建立有效措施,防止误操作的发生。

3.2.13根据电网运行方式及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防止电站全停事故预案;

3.2.14要根据电网负荷变化、运行方式变化、设备的状况做好事故预想;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做好设备防寒防冻、防洪防汛、防雷、防污闪等措施和事故预想。

3.2.15建立健全安全例行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实际进行安全例会、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分析不安全的因素、查找设备的隐患,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定风险预控,做好防范措施。

3.2.16结合电站情况制定相应主要的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包括:

a) 运行岗位责任制度;

b) 工作票制度;

c) 操作票制度;

d)交接班制度;

e) 巡回检查制度;

f)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g) 运行人员培训制度;

h) 运行分析制度;

i)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j)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k) 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l) 防误闭锁管理制度;

m) 安全例行工作制度;

n) 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

3.2.17 要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通过优化运行方案、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减少机组旋转备用、降低厂用电量等措施,创造了良好的发电效益。

3.2.18充分利用运行分析加强运行管理和生产指标管理,提高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定期分析、专题分析:

3.2.19 负责运行规程及系统图的编制,编写运行规程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现场运行经验的人员参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定稿。编写运行规程所参考的文献、资料等,必须准确、有效。行规程中应明确各岗位运行人员的每一生产行为有章可循,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监视和试验程序步骤清晰,对故障的判断和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方法。

3.2.20 负责制定所管辖设备巡回检查路线、周期、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并报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3.2.21定期检查运行人员巡回检查的情况;

3.2.22 根据设备检修、变更情况及时修订巡回检查制度。

3.2.23巡回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a) 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是否正常;

b) 运行设备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设备有无渗漏现象;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c) 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d) 水工建筑物、观测系统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e) 有关防暑、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3.2.24负责电站界定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3.3宁电检修分公司

3.3.1负责制定所管辖设备巡回检查路线、周期、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并报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3.3.2根据设备检修、变更情况及时修订巡回检查制度。

3.3.3定期检查检修人员巡回检查的情况。

3.3.4认真执行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依照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及时履行消缺手续,实现设备缺陷闭环管理。

3.3.5负责电站界定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4 工作程序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4.2设备需要计划检修、临检、试验和消除缺陷时,由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经电网调度和值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4.3设备检修和改造时,宁电分公司应发挥运行人员熟悉设备和系统的优势,充分听取运行部和运行人员的意见,重大项目的检修和改造应吸收运行人员参与项目可研和方案论证。

4.4重大操作、试验及事故处理时,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应对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

4.5 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应指导、协助值长做好安全生产指挥和相关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指挥系统畅通无阻、令行禁止。

4.6 宁电分公司生产调度发布的命令,如果涉及电网调度的权限时,必须经电网调度许可才能执行。

4.7对涉及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活动(如投退保护、修改定值、设备变更、在线检修、取消备用等)实施严格管理,坚持无批准不执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上述工作在按规程规定要求提出操作方式、运行时间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必须经宁电分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4.8发生安全事件及发现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即时报告宁电分公司有关领导及生产技术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运行部。发生不安全运行事件后,运行部应向宁电分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事件信息。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4.9运行人员值班期间认真规范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遵守电站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规范和文明值班。

4.10 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戴安全帽、佩带岗位标志。

4.11值班场所各种值班台帐、报表等记录,要填写准确、书写工整,规范使用术语,表述清晰、简洁。

4.12 值班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生产办公用品(如技术台帐、报表、技术资料、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相关文件、安全生产工器具等)、个人用品与学习资料,均应按规定、按定置图进行放置或存放。

4.13 中控室运行值班人员接待汇报应标准、规范,言谈举止有礼有节,认真准确回答提出的各类问题。

4.14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设备状况。

4.15巡回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巡回检查路线,对所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细致检查,做好相应记录,并对检查内容及数据准确性负责。

4.16巡回检查人员应了解设备特征,掌握设备正常时的温度、压力、液位、电压、电流、振动和声音等是否正常。

4.17巡回检查人员应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做出处理与防患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

4.18巡回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现象要逐级汇报,做好相应记录后及时处理。

4.19巡回中发现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予以正确处理,并逐级汇报。

4.20遇有特殊情况,除定期巡回检查外,应按运行方式、设备缺陷、气候情况、新设备投入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或特殊检查。

4.21巡回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不得随意操作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

4.22进入现场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区域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5要求

5.1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相关专责,每天到达生产现场、施工作业场地,对设备运行状况、作业人员的“三违”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部、宁电检修分公司巡回检查情况、卫生区域的清洁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运行部、宁电检修分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录。对不及时整改的,将依照委托合同予以考核。

5.2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可能造成机组非计划停用的重大缺陷,将予以奖励。

5.3因巡回检查不认真、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考核。

6支持性文件及相关图表

6.1《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6.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6.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管理规定》

6.4《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7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16篇 用水电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水、电、燃气范围和用量都在不断扩展,使用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电、燃气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生活用水管理:

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学校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李钦法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

三、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寒暑假开学前、每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

七、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头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房。

十一、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用电管理: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教育局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学校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燃气管理:

一.学校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第17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安定镇学校

2022年8月12日

第18篇 水电安装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特对水电安装班组制定以下制度,班组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管理:

1) 班组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2)班组须设立兼职安全员一名,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该人员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无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机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项目部,以便及时组织整改。

4) 班组必须遵守“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隐患或生产与安全相冲突时,在有项目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方可施工。

5)班组安全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对职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每周进行安全讲评,并做好记录。

6)班组应杜绝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

7)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具有监督权和处理权,对违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教育、处罚和勒令限时整改,班组应无条件执行。

8)严禁酒后施工,严禁带病施工,施工现场禁止打闹,个人防护用品需佩戴齐全。

二、文明管理

1)进场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2)班组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宿舍保持清洁、整齐、文明有序;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严禁堆放危险物品,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能有剩料现象产生。

3)施工现场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偷盗等现象。

4)尊重甲方、监理及相关领导,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及建议;主动协调与其它工种的配合。

三、质量管理

1)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验评标准施工,质量验收以建设、监理、项目部等单位验收为准。

2)当技术人员员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时,班组须及时、认真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损失,对班组采取赔偿、罚款直到退场等处理。

3)班组必须具备与所施工工程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杜绝盲目施工,由此造成的材料和其它损失由班组承担。

4)由班组负责的资料须及时准确按规范要求完成,并与施工日志相吻合。

5)施工过程管理:(1)主体施工过程中,预留、预埋必须及时、准确到位;管线走向合理,点位准确,管径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并视情况给予处罚。(2)所有给水管隐蔽之前必须进行第一次试压,二次配管后进行第二次试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第三次试压。排水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渗水试验,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监理旁站检查验收合格。(3)所有明装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统一、整齐、清洁,如须贴标识(标牌)的设备要张贴齐全、统一、整齐。

6)班组应配合和提醒项目部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组织各部位的验收和资料的填写。

四、材料管理

1)班组长须提前5天书面申请材料,交项目部技术人员审核后由项目部技术人员交予材料负责人,如由于班组申报不及时或不完整造成工期拖延,班组须承担项目部所有损失,班组长不能私自与采买人员沟通。

2)班组必须对进场材料及时搬运入库,按要求堆放整齐,不能入库的按照项目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不服从管理的将相应班组撤场。

3)班组领用材料须由技术人员同意并出具领料单,按施工员出具数量领用。

4)施工现场水电安装材料分项分类堆放有序,施工时实行长材长用,短材短用,废料再利用的原则,完工后材料清场登记入库,废料及时收集,不得随意乱丢。

5)工程完工后由材料人员负责清点水电班组剩料情况。如有剩料按照材料价格的40%扣相应班组的工程费

五、班组管理要求

1)班组长必须常驻现场,亲自管理本班组事务,如需外出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妥善安排好班组工作。

2)班组成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在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进度等方面必须达到项目部的要求。

3)班组必须爱护公物,保护成品,强化与其它班组的协调,树立“土建、水电本一家,成品保护靠大家”的思想意识。

4)班组整体应具有组织性、纪律性,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有强大的突击能力,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和临时加班抢工安排。

5)每次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安排专业水电工值班,如 值班不到位造成管线堵塞,一切损失有班组负责,后期发生的任何剔凿修补工时项目部一概不予承担。

六、奖罚制度

1)对排除工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特别贡献者给予奖励500元。

2) 对保护工地财物免遭损失的贡献者给予奖励500元。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每次罚款50~200元。如发生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班组按照施工合同承担。

4)不服从项目部指挥的班组,罚款200元。

5)人为浪费材料或破坏成品,按损失的双倍予以处罚。

6)无正当理由影响工期罚款,每次罚款500元。

7)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或配戴不正确,不戴安全帽50元,不系帽扣罚款50元。

8)现场随地大、小便罚款100-500元。。

9)宿舍文明卫生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次。

10)工地发生打架斗殴罚款双方队组各500元,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11)偷盗工地材料、设备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开除工地永不录用,并扣除当月工资。

12)下班后现场设备电源不切断,罚款100元/次。

13)其它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19篇 s市政府水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水、电应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抄表和核算度数。

第二条 抄表员和收费员应分开,最后由两人核对应收金额和实收金额。

第三条 单位水电表要与私人水、电分清,路灯、公共水龙头要入专门的电表、水表。

第四条 各户电表、水表要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校表一次,然后进行封表,需要维修或校表的须报经办公室或水电管理人员同意后才可开封,否则当偷电处理。

第五条 每幢楼要设立水、电费公开栏,将各户水、电费每月列表公布一次。

第六条 应由镇政府支付的水电费由抄表员、收费员每月将度数、金额列表并签字后送书记或镇长审核。

第七条 抄表员负责检查各用户的用水、用电情况,各用户必须配合,发现有偷电、偷水或私拉乱接行为报党政办公室处理。

第20篇 实验中学水电气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水电气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除学校工作需要外,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不准用大灯泡,不得使用充电器、取暖器。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水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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