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护理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完成实习目标,达到实习要求,承担实习医院具有足够的空间、床位、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质资源满足护理专业学生的实习需要。
(二)护理部有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临床护理教学。
(三)具有完善的护理部一科护士长一护士长护理教学组织管理体系,保证护理教学任务的组织实施及各层次临床护理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四)承担护理教学的护理单元应有专人负责教学。
(五)根据护理教学层次要求认真选择临床护理教学老师。临床护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护理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能为人师表,认真履行临床护理教师职责。
2、学历及职称要求:承担本科临床护理教学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其它各项条件优秀者;承担专科层次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3、专业经历和实践经验:临床护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至少3年以上临床专科护理经历。
4、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实习指导教师需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理论和操作技术;掌握本专业专科护理理论及操作常规;良好的教学指导和组织能力;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素质。
(六)定期组织护理教学查房,及时解决临床护理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营造良好的护理教学氛围,利于护理专业学生专业素质培养。
(八)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及标准对学生实习能力进行评估和考核。
(九)定期与教学单位沟通,交换教学计划落实和管理情况,做好教学协调工作。
(十)定期进行教学工作小结和评估,及时征求实习同学对科室护理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十一)做好相关护理教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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