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浦特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维护学校的一切利益,学校特制定以下采购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学校需求,做好预算,规范采购渠道。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实行集中定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经总务主任审核,报校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3、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4、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500以上单个物品),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物品,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交由各采购部门验收入库。
5、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及原始凭证交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应将发票收作记帐报销凭证。
6、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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