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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制度管理规定(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0

规程制度管理规定

第1篇 规程制度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规程、制度的管理、编制、修订和复查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规程、制度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3 总则

3.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贯彻中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标准。

3.2 各职能部门和各风场应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体系,达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的要求。

4 规程、制度的编制

4.1 生产部应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编制风电场如下规程制度:

4.1.1根据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组织编制各类规程、制度,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1.2 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 5047-95)和《风力发电厂检修规程》(dl/t797-2001)及国家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设备制造厂家资料、工程设计要求,制定风电场检修管理制度;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1.3根据《sl1500系列风力发电机组操作手册》和《sl1500系列风力发电机组安全手册》编制风电场运行规程,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安监部应根据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制度编制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 规程、制度的修订与复查

5.1 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单位事故防范措施改变时,生产部应及时组织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经审批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5.2 生产部应在每年年初,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生产主管领导)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5.3 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4 每年在各单位复查、修订工作完成后,由生产部进行统计,公布一次企业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

5.5 各类规程应发至相关生产人员及技术(安全)管理领导、专业人员,运行班组应有检修工艺规程,检修班组应有运行规程;各部室、风电场、班组及个人按规定配齐相应的规程、制度并应有明细。

6附则

6.1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管理区域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区域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其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 组织保安员进行突发事件处理的培训。

2.2 提高保安员处突能力,负责现场指挥、督导,并根据情况跟进处理善后工作。

2.3 重大事件立即向上级汇报,特殊情况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3、工作指引

3.1 执勤中发现住户斗殴的处理

当班保安员在管辖区域内发现住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3.1.1 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1.2 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保护目标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1.3 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3.2 住户家中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处理

3.2.1 值班保安员应迅速向保安班长(主管)、管理处、公司保安部和公安机关报案。业主受侵害的财务是否已买保险,提醒住户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3.2.2 当班保安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把整个现场保护起来,在公安人员到场之前,禁止人员进出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证据的收集。

3.2.3 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记录。

3.2.4 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3.3 盗窃案的处理

3.3.1 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并立即报告。当班保

安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各出口保安员严密监控,防止罪犯逃跑。抓获罪犯后,要连同证物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3.3.2 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做出详细报告。

3.3.3 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交给公安人员处理。

3.4 遇到抢劫案的处理

3.4.1 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

3.4.2 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

3.4.3 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堂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撕,要看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公司保安部和公安机关,同时可拨'110'报警。

3.4.4 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应该戴手套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3.4.5 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3.4.6 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3.5 遇到醉酒或精神病患者滋事的处理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因此,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保安员处置方法是:

3.5.1 进行劝阻或阻拦,首先让其离开保安目标范围。

3.5.2 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5.3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保安目标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6 执勤时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

保安员在执勤时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分子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3.6.1 立即报告当班班长(保安主管)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值勤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3.6.2 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6.3 若发现与通缉、调查的人员(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3.7 善于观察,发现不善的来访者应先知会业户,若业户不愿见,可禁止其进入。

4、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相关保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3篇 中央空调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中央空调良好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辖区内各类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当值空调技工具体负责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2 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4.0 程序要点

4.1 巡视监控。

4.1.1 当值人员每隔两小时巡视一次中央空调机组,巡视部位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控制柜(箱)及管路、闸阀等附件。

4.1.2 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检查线电压(正常380v,不能超额定值的±10%);

b.检查三相电流(三相是否平衡,是否超额定值);

c.检查油压(正常10 ~ 15kgf/cm);

d.检查高压(〈12(18kg) kgf/cm〉;

e.检查低压(>2.5(4、5kg) kgf/cm);

f.冷却水进水温度(正常 < 35℃);

g.冷却水出水温度(正常<40);

h.冷却水进水温度(正常10-18℃);

i.冷却水出水温度(正常 6-10℃);

j.检查中央空调主机运转是否有异常振动或噪音;

k.检查冷却塔风机运转是否平稳/冷却塔水位是否正常;

l.检查管道/闸阀是否有渗漏/冷冻保温层是否完好;

m.检查控制柜(箱)各元器件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

4.1.3 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当值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规程》。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中央空调发生制冷剂泄露时的处置:

a.立即关停中央空调主机,关闭相关的阀门。

b.加强现场通风或用水管喷水淋浇(应注意不要淋在设备上)。

c.救护人员应身穿防毒衣,头戴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并要求两人为一组,确保安全。

d.对于不同情况的中毒者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于头痛、呕吐、头晕、耳鸣、脉搏呼吸加快者应立即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去休息;

--如中毒者出现痉挛、神志不清,处于昏迷状态,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如氟利昂制冷溅入眼睛,则应用2%的硼酸加消毒食盐水反复清洗眼睛并送医院治疗。

--排除泄露源后,启动中央空调试运行,确认无泄露后,机组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2 中央空调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中央空调机组,拉下总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系统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或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后,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2.3 中央空调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当值人员应根据用冷部门的要求,按时开关中央空调,并根据负荷情况启用相应的中央空调机组,调整相应的制冷温度,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

4.3 中央空调机房管理

4.3.1非本系统人员不准进入中央空调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

入,并登记《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

4.3.2中央空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3.3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防毒用品,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中央空调机房内严禁吸烟。

4.3.4每班打扫一次中央空调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中央空调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天花、门窗、墙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中央空调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

4.4 交接班要求

4.4.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中央空调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运行记录表上签名。

4.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清晰、不完整。

c.中央空调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员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 对于中央空调的运行情况,当值人员应及时、完整、规范、清晰地记录在《中央空调运行日记》表内,系统工程师于每月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三年。

5.0 相关文件

5.1《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规程》(wi-7.5.1-16-03)

5.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6.0 表格及记录

6.1《中央空调运行日记》(qr-7.5.1-16-01)

第4篇 消杀管理规程制度(一)

消杀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杀工作流程,控制“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的密度,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航物业所服务物业的消杀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部经理负责对大厦消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3.2 物业部物业助理负责检查具体的消杀监管工作。

4 工作流程

4.1 灭蚊、蝇、蟑螂工作

4.1.1 每年的1-4、11-12月份中,每三天应进行一次灭虫消杀工作。其他月份每周进行一次消杀。

4.1.2 消杀区域:

4.1.2.1 各楼宇的梯口、梯间及楼宇周围;

4.1.2.2 公共娱乐场所;

4.1.2.3 各部门办公室;

4.1.2.4 公共卫生间、沙井、化粪池、隔油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区域;

4.1.2.5 员工宿舍和食堂。

4.1.3 消杀药物一般用敌敌畏、灭害灵、敌百虫、菊脂类药喷洒剂等。

4.1.4 消杀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

4.1.5 喷杀时应注意:

4.1.5.1 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门板上;

4.1.5.2 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

4.1.5.3 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5.4 不要在客户出入高峰期喷药。

4.1.6 办公室、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

4.1.6.1 关闭门窗;

4.1.6.2 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喷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2 消杀工作标准

4.2.1 检查室内及公共场所,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积水中无蚊幼或蛹。

4.2.2 检查办公室及娱乐配套设施,目视发现无苍蝇幼虫或蛹。

4.2.3 检查室内和污雨井,每处蟑螂数不超过2只。

4.2.4 抽检楼道、客户办公区域无明显鼠迹,用粉迹法检查有无老鼠,鼠洞每2万平方米不超过1个。

4.3 消杀工作的管理与检查

4.3.1 管理处清洁卫生主管应每次检查消杀工作的进行情况并将工作情况记录在《环境消杀记录表》。

4.3.2 物业助理应每月汇同有关人员对消杀工作按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查,并填写《消杀服务质量检验表》。上述资料由管理中心归档保存一年。

5 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5.1 《环境消杀记录表》

5.2 《消杀服务质量检验表》

第5篇 安全管理岗交接班控制规程制度

规范安全管理员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防止因交接不清而产生推诿现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管理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当值班长负责交接班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安全管理员双方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内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4.1.2接班班长集合队伍并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1.3接班班长点名,如有人缺勤应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中。

4.1.4接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1.5集合过程应在5分钟内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长提前10分钟带队按预定路线到各岗位进行交接工作。

4.2.2接班人员应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有无需特别注意或持续跟进的事项,如有应特别询问清楚。

4.2.3如发现有异常或不清楚的事项应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并继续跟进,跟进同时将情况及时汇报当值班长。

4.3物品的交接

4.3.1双方共同清点、检查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钥匙、工具、岗亭及其它设施、设备。

4.3.2对对讲机等需检测的物品应现场检测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的其它物品,交班人员应交代清楚,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如未记录清楚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4.3.4发现损坏、缺失应立即向双方班长报告,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损坏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

4.4记录的交接

4.4.1《岗位值班记录表》应记录清楚本班的工作情况及特别事项、公物数量及状况、代管物品数量及状况(含存放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交接班情况等。

4.4.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记录。

4.4.3双方共同查阅值班记录,接班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询问。

4.4.4如无异常交接班双方在记录《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如有异常应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如不能处理应通知双方班长到场处理并签字。

4.5班长的交接

4.5.1岗位全部交接完毕后接班班长前往集合地点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

4.5.2交班班长对本班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简述,交代特别事项,双方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长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6.2交班班长对本班工作进行讲评。将当值情况记录于《岗位值班记录表》。

4.6.3带回宿舍(指定地点)后解散队伍。

4.6.4交班班长将本班收集到的业户意见、建议、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结果环境卫生状况等情况提交给物业公司住户中心当班人员。

4.7原则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疏忽。

5.0质量记录

5.1《岗位值班记录表》

第6篇 烧结厂制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第7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8篇 压缩垃圾车安全行驶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注意事项

压缩垃圾车安全行驶及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还是有一套标准的,具体标准如下:

1、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4、压缩式垃圾车在停放时应当密闭,经常保持清洁和完好,做到不超载、无吊挂、不污染路面。

5、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6、收集垃圾后,应当将垃圾容器及时复位,清扫作业场地,做到车走场净。

7、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8、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垃圾压缩车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压缩式垃圾车与垃圾压缩车严禁投入建筑垃圾物,以免损坏机件。

2、压缩式垃圾车与垃圾压缩车液压系统操作时如发现运动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切勿强制施压作业。

3、无论是啮和还是脱开取力器,都必须踏下离合器踏板;取力器和多路换向阀处于工作状态时,垃圾不得进入行驶状态。

4、液压系统的调压装置为多路换向阀上的调压螺栓,该螺栓经校压调定并锁紧后,操作中不得随意调动。用户不允许随便调整油压。

5、压缩式垃圾车与垃圾压缩车填压器顶部的单向节流阀是控制填压器下降速度的装置,调定并锁紧后不得随意调动。

6、压缩式垃圾车与垃圾压缩车集收斗的关闭应使集收斗下降到底,锁舌和锁块咬合,关闭才告结束。

7、洗车时不得将水冲入液压油箱内。经常检查液压油面高度,液压油不足时要及时加注,全部油路接头不得漏油。

8、压缩式垃圾车与垃圾压缩车检修时应防止碰撞,避免零件损伤、变形及划痕等。装配零件时必须注意清洗干净。

第9篇 大厦配电房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配电房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配电房管理服务工作,明确配电房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yk大厦配电房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机电维修人员负责配电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配电房内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设备均由持证上岗人员负责管理、操作,送、停电由值班人员负责完成,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4.2值班电工按规定对配电设备定时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入《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配电设备半年大检修一次,每次检修均应做好《变压器检修保养记录表》、《低压配电柜检修保养记录表》记录,对查出问题小事不过夜,大事及时抢修,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3经常巡视检查各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并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读数;检查屏上指示灯、仪表运行、补偿柜运行等是否正常。

4.4停、送电的实施,必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4.5停电检修,严格按程序操作,先停电、验电、悬挂标示牌、警告牌。

4.6配电房每天清洁一次,做到地面、设备表面无灰尘,墙面清洁干净,室内照明、门窗正常完好。

4.7开关状态与值班记录一致,不得随意改变运行方式及各种开关的值。

4.8配电房严禁乱拉乱接线路,变压器、空气开关、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

4.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10定期检验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

4.11配电房要配备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及使用方便。

4.12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机房。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5.2《变压器检修保养记录表》

5.3《低压配电柜检修保养记录表》

第10篇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第11篇 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辖区内二次供水的管理。

3.0 职责

3.1 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的管理。

3.2 系统工程师负责制订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组织实施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和批准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并监督实施。

3.4 外委单位负责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样抽取和送检工作,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二次代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4.1.1二次供水是指用户以一次配水网引出的用水蓄水或加压的再次(或多次)的供水装置。二次供水由指定的给排水技工负责管理。

4.1.2 给排水维修工负责水池(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善,加盖,加锁,水口干净。

4.1.3 新建、扩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和竣工验收。

4.1.4 二次供水清洗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合格的资质及卫生许可证。

4.1.5 外委施工单位清洗人员,须持'健康证'、'培训证',并经卫生防疫站认可。

4.2 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

4.2.1 给排水工程师每年12月制订下年度的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一次。

4.2.2 水池(箱)清洗及消毒采取对外委托的方式,由具资质的清洁单位进行。外委单位的确定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3 通知

4.3.1 给排水工程师于每次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实施前两天通知客户服务部及外委施工单位。

4.3.2 客户服务部在计划实施前24小时出停水告示,通知相关用户。

4.4 放水

4.4.1 确保用户的正常供水,放水工作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进行,并记录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放水时间。

4.5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程序

4.5.1 工具、用具的准备:工作服、扫把、尼龙刷、铁铲、消毒药物、照明、水泵、鼓风机、口罩、眼镜等。

4.5.2 安全须知

a.电源:水池内作业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工作照明,最好用手电,应急灯,三相水泵要装有漏电开关。

b.缺氧:有些水池长期封闭,无通气孔,空气流通极差,可在水 箱底部水口处连接鼓风机吹风,约3小时通风时间,然后选用如下试验:

--生物试验:将一只活兔放入水池(箱)内部,约10分钟后取出,如活兔精神不振或已不能活动,说明水池中还有有害气体,须继续通风直到没问题为止。

--物理试验:把燃着的蜡烛放入水池,如不熄灭说明水池内不缺氧,否则须继续通风直到没问题为止。

c.注意事项:在清洗水箱的过程中,消毒人员须带防护眼镜和口罩,如在水箱内感到身体不适,产生头晕,眼睛酸痛、心闷、气紧,要马上离开水池,用清水冲洗眼睛,呼吸新鲜空气即可恢复。

4.5.3 除杂物和清洗清洗人员清洗水池时,::先用铁铲铲出池内泥砂及各种沉积物,然后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的顶部--四周墙壁--水池(箱)底部,依次反复刷洗,刷洗完毕用清水整体冲洗一遍,排出污水。

4.5.4 消毒

a.用1:1000的灭菌净(一般为漂白精粉)水溶液进行消毒,用扫把或尼龙刷依次反复刷洗消毒,并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后排出消毒水。

b.水池(内)注入适量自来水,用清水将上述位置反复清洗,清洗出消毒药水。

4.5.5 注水在清洗工作彻底完成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达到说定的水位高度,并加盖加锁。

4.5.6 取样送检

a.水样抽取及送检工作由外委单位安排人员完成。

b.水样抽取地点应从底层水池和顶层水箱各抽样一支。

c.盛放水样的容器为矿泉水或蒸馏水瓶,盛容量为300毫升的水,盛水前应将水瓶清洗干净,并在瓶外贴上送样单位及送样日期。

d.在取水样的当天应由外委单位安排人员将水样送至卫生防疫站受检,并负责取回《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交管理处文件管理员存档。

e.如《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结果为不合格时,应由工程维护部经理安排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必要时请卫生防疫站部门派人监督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4.5.7 记录和报告

a.在水池(箱)清洗、消毒的全过程,应安排专人跟进,填写《水池清洗验收表》,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并交资料室存档。

b.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原件存档,副本由给排水工程师保留一份备查。

5.0 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qp-7.4-01)

6.0记录表格

6.1《水池清洗验收表》(qr-7.5.1-14-01)

第12篇 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为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第13篇 停车场管理规程制度

停车场管理规程

* 地面车场

▲ 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使方向前行,停放于适当的位置,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 认真指挥车辆出入停车场。

▲ 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处理。

▲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场闲逛时,应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 协助清洁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洁工作。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1所有车辆进入小区,必须服从安防事务员的管理。机动车辆入区由安防事务员登记后,刷卡或领取《停车卡》按规定行车,车辆出区登记后刷卡或由安防事务员收取《停车卡》。

1.2小区原则上只接受本小区业户车辆及物业管理处认可进区的车辆,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要关好车门、车窗,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切勿放在车内,并锁好车门。

1.3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或腐蚀性物品进入小区,车辆不得有漏油漏水的不良现象,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车主负全部责任。

1.4进入小区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消防通道和公共道路上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在区域内洗车、修车或把车上的杂物清理到公共路面上。发现进区车辆巡逻安防事务员要及时跟踪,发现有受损碰撞现象,安防事务员、车管员要让车主当面确认。对入区车辆及时检查疏导,防止易燃与易爆品入内违章存放。

2 停放规定

2.1车辆停放应遵守有关规定,进区车辆必须服从安防事务员指挥,停靠在私家车库内或按指定车线位准确停放,车辆进出互相礼让,按顺序慢行,注意安全。

2.2进入停车场(库)车辆车主均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吸烟、严禁危险品存入车内,注意停放安全,锁好车,带好锁匙,防止车辆碰撞,共同维护区域内的防火及公共卫生环境。

2.3车辆出入停车场(库)应刷卡或自觉出示《停车卡》,对无刷卡、《停车卡》或无寄车票者,安防事务员有权检验车辆,并责令补交停车费后放行。

2.4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地面车库、地下车库等主要出入口都已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牌,车辆入区要按照小区管理规定限速、限高,禁鸣喇叭。

2.5对于车辆进出,安防事务员要及时进行疏导检查,防止车辆相互刮伤、相撞事故,保障小区的交通安全无事故。

2.6未经保险的车辆严禁停放区内,对车辆无保险或因车主对车辆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车辆碰撞、丢失、被盗等,物业管理处不负赔偿责任,但协助调解事故原因。

2.7小区内停车场(库)所收取的停车费是对道路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非属车辆保管费。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申报车辆保险,如需对车辆进行保

管,应按《特约、专项服务控制程序》执行,并办理特约保管合同。

2.8对安防事务员只收费不付停车票的,业户可直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管理处将诉者保密并加以奖励。

车库管理方案

为规范小区地库车辆管理,以达到车辆管理有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库设3个车管员,白天2个、晚上1个,30天/月制。

二、车管员工资每月800元/人。

三、每月扣留200元作为风险金,到年终若无安全问题全部返还。

四、自行车、摩托车凭卡取车,确认卡已丢失的应登记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五、护卫班长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车辆整理及时、收费及时,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六、护卫主管一周抽查4次以上,预防监守自盗。

七、轿车因道闸未设而难以控制,现只能对其进行登记,并核清车表面是否有新的刮痕。

八、轿车在进出小区时,北门护卫员应进行登记车号、车型等,实行双重管理。

第14篇 班组安全规程制度管理标准

一、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岗位安全规程”,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二、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三、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制订,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要针对检修方案和现场、环境、部位、季节变化等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因素,制订出可预防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内容。

四、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五、班组每班必须抽考“岗位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每人每月至少被抽考2次。

六、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学习、抽考相关“岗位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七、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培训,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八、班组各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15篇 氯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氯气或液氯的泄漏量视其设备的腐蚀程度,工作压力等调节而不同,泄漏时又可因季节,风向等因素波及范围也不一样。事故起因也多种多样,如操作失误、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等原因,

氯气一般事故,可因设备的微量泄漏,由岗位操作人员巡检及早发现,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氯气重大事故,可因设备事故使罐内氯气大量外泄或由于超装等原因致使钢瓶内压力升高,发生爆炸,产生巨大冲击波,摧毁厂房,致使人员伤亡,同时容器内氯气大量外泄,发生中毒事故,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毒物泄漏后,波及范围无风向1000m左右,顺风向3000m左右。

当危险品库和氯气岗位发生较大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消防室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2.调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分厂要查明事故所在设备名称、位置及原因,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的指令,同时发生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处室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公安、劳动、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4.发生事故的单位,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地。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物料或倒槽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堵漏或抢修的具体措施。

氯气泄露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根据现场的检测结果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确定隔离区的范围,严格限制出入,一般地,小量泄漏的初始隔离半径为150m,大量泄漏的初始隔离半径为450m。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泄漏现场应去除或消除所有可燃和易燃物质,使所有的工具严禁粘有油污,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防止泄漏的液氯进入下水道。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碱吸收已经挥发到空气中的氯气,防止其大面积扩散,导致隔离区外人员中毒。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所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铜管将泄漏的氯气导入碱液池,彻底消除氯气造成的潜在危害。可以将泄漏的液氯钢瓶投入碱液池,碱液池应足够大,碱量一般为理论消耗量的1.5倍。实时检测空气中的氯气含量,当氯气含量超标时,可用喷雾状碱液吸收。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时,按酸灼伤处理。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氯痤疮可用地塞米松软膏涂患处。

(2)眼睛接触时,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酸彻底冲洗,滴眼药水。

(3)若吸入,则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入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4)解毒治疗。尽快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

事故应急处置:

1.液氯泄漏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并迅速拨打火警119报警,拉响警报器,听到警报声后,总指挥及全体抢险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履行相应的职责,进行事故控制,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2.紧急疏散和警戒,从消防安全通道疏导无关人员撤离,立即启动场外应急救援措施,通知附近单位人员和居民疏散,关闭电源和熄灭明火,并根据总指挥确认的警戒范围,警戒疏散组应积极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3.切断气源:抢险人员在防护条件下及时关闭事故源两端的气源控制阀门,利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迅速扑灭可能的火焰。

4.消漏堵漏:设备抢修组人员立即用堵漏工具做应急处理,根据堵漏效果情况实施抢修。

5.吸收与监测措施:连续不断地用防爆排风机,消防碱水泵冲淡氯气,防止在地面积聚,降低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并用氯气报警器进行检测,不允许上述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其爆炸下限。

6.现场医疗救护、现场急救应注意的事项:

a、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b、做好自身及伤者的个体防护。

c、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d、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e、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送至医院救治。

f、报120要求急救。

7.危险解除的确认:经过上述处理,泄漏隐患消除以后,用氯气检测报警仪监测周围的上述气体浓度,当其浓度出于爆炸下限以下时,经确认危险警报可以解除,恢复正常生产。

第16篇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和我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每年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提请公司相关制定部门进行修改。

二、如无其它特殊情况,为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修订。

三、当出现工艺变更,新上设备或出现重大事故后,需要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四、评审过程包括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操作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发放到各相应部门和班组,是否是有效版本等等。

五、评审由综合部组织,参加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综合部主任、分管经理、车间管理人员等等。

六、专职安全员平时检查时要注意操作人员操作是否合理,并及时调查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是否可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综合部以便及时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各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和安全员参加。

七、经相关部门反映,某种管理制度不适用时,应由综合部组织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属实,确实不能正确执行的,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后修改。

第17篇 停车场管理规程制度(1)

停车场管理规程

1.0目的

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内整齐有序。

2.0适用范围

本辖区停车场(库)。

3.0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费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卡(票)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3.3带班保安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4.0工作程序

4.1停车场(库)管理

停车场(库)设保安岗,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4.2地下车库

4.2.1车辆进库

4.2.1.1 当有车辆驶进地下车库时,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宣判的车位上,没有固定的车位的车辆不得让其存放于固定车位上。

4.2.1.2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2 巡视;

4.2.2.1 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交通知车主,并在《停车场(库)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处理。

4.2.2.2 清点车库内车辆,随时和收费亭及地面车管员取得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 全。

4.2.2.3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要及时令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2.2.4 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2.2.5 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在《停车场(库)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4.2.2.6 禁止司机(车主)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2.2.7 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4.2.3车辆出库:当有车辆出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车主),若对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盘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应放行,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领班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做也应对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3地面车场

4.3.1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前行,停放于适当的位置,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4.3.2认真指挥车辆出入停车场。

4.3.3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有漏水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3.4协助清洁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洁工作。

4.4停车场收费

4.4.1每天夜班下班前,将停车场设备卫生、收费亭卫生打扫干净。

4.4.2各班人员接班后,指导进入大厦车辆按票进入,在车辆离开车场时做好收费工作。对使用“时租车票”,禁止无证车辆,按规定收费标准收费,并收回“时租车票”,委善保管。

4.4.3每天早班下班后,将当天收入缴交管理处财务部。

4.4.4对月租持卡业主要核对卡号与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禁止无车辆驶入时刷卡或按“时租车辆”,禁止无证车辆驶出时在出口刷卡。

4.4.5留意进入大厦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4.6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第18篇 监控室操作管理规程制度

监控室操作管理规程

1.0目的:正确的使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监控功能,保证发生意外时有案可查。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控中心的管理。

3.0工作职责:通过监控系统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及重点位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0基本内容:

4.1 使用规定:

4.1.1 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24小时录像。

4.1.2 爱惜监控系统,经常性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拆装及修理。

4.1.3 正确操作监控系统,按照规定对小区的部分区域实施录像。

4.1.4 对监控录像带进行妥善保管,每个录像区域的录像需保留10天以上。

4.2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流程:

4.2.1正常监控下进入功能菜单:

无信息(火警、故障)时,显示屏处于屏保状态,此时除按:“设备启停”键、“esc”之外任意键,屏幕弹出“密码对话框”,正确输入密码,屏幕弹出功能表。

4.2.2 火警、故障联动信息显示及查询:

有事件发生时,画面自动转换为相应(火警、联动、故障)信息窗口,此时可按相关(火警查看、联动查看、故障查看)窗口,将详细显示编码地址,实际位置、类别、时间,此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在核对真实情况后,按“火警确认”键,启动相关联动设备,并通过消防广播系统、指导人员疏散,同时向“119”报警。

4.3设定操作:

在功能显示表中按f1选择设定,f2确定即进入设定菜单,在此菜单中,手动/自动功能用来设定火警时已编辑联动设备的动作方式,进入设定,按相应数字键1---8确定选择或取消。

4.4复位、关机:

非火警信息核实查明原因并记录、上报,现场处理正常后,方可复位。关机相当于计算机冷启动(线路短路时,不能复位或冷启动,否则易烧坏回路板)。

4.5查看操作:包括三部分:事件记录、回路地址、曲线显示。

4.5.1设备故障记录为系统运行性能状态的主要查询依据之一。

4.5.2曲线显示:通过对具体地址曲线追踪,可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防范措施达到及时解决的目的。

4.5.3系统由专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管理不允许非法操作。

4.5.4系统作业密码仅限于值班人员/队长/主任/经理掌握。

4.6紧急广播操作程序:

4.6.1开启:

1)打开总电源开关。

2)打开power电源开关。

3)打开ssose(功放)电源开关。

4)将调音台上四个红色的音量推杆推至最高音量处。

5)打开话筒开关,推动调音台上第4个白色的标有“紧急广播”字样的音量推杆,上下调节音量大小。

4.6.2关闭:

关闭时按照开启的相反程序操作。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5.1《报警记录表》

编写:审核:批准:日期:

第19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 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 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 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 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传真:。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l)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控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l)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相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反转断路,拉下保险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下班时,应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三)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按规定的检查项目、标准检查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及按钮,注意观察各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2)待吊具闭(开)锁到位指示(灯亮)5秒后再操作起升手柄并用点动方式确认锁销与箱孔是否挂牢(脱开)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

(3)起吊要慢,落放要稳,小车运行应注意吊具或吊箱高度;大车运行应观察两侧跑道;

(4)严禁起吊箱在人或拖车司机室上方通过、停留;

(5)除司机室外,起重机上不准站人;

(6)六级以上(合六级)大风不准作业;

(7)严禁起重机牵引其它车辆及超负荷吊底;

(8)若突然断电或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将手柄回零位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检查、修复,不准擅自离开起重机;

(9)不准依靠限位开关控制或停止起重机各机构的动作。

3、作业后规则

(1)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有关的控制电源及机构;

(2)轮胎下塞牢防风楔,冬季插好外接电源保证油机的预热;

(3)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影响其它车辆的行车线上;

(4)关好起重机所有的门窗;

(5)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四)装卸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装卸桥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上下机人员穿好绝缘鞋;

(3)上下机人员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工具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投工具或物品;

(4)起重机在作业中,一切人员禁止上下机。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按钮和各机构,在放箱时,箱位就位后,打开吊具转锁开关,约五秒钟后再报转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转锁完全出孔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吊箱反之;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箱吊起后或吊具起升后,小车运行要注意高度以防止与其它障碍物相撞发生事故;

(3)严禁集装箱在人或拖车驾驶室上方通过或停留,同时跨度范围内不准行人或车辆停留;

(4)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的运行;司机室内不准站人;

(5)作业中不准进行调整制动器和保养作业;

(6)不准用电阻烘烤物品,机械的运转部位,不准堆放杂物;

(7)作业中遇突然停电,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放回零位,司机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

(8)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不准作业;

(9)无指挥信号 禁止作业和跑大车;

(10)听从指挥,操作中发现可疑情况和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3、作业后规则

(1)小车停放在与通道对正位置,吊具提升到最高位,俯仰升起并挂好安全钩;

(2)各手柄、按钮、开关回零位,切断电源 ,夜间打开航空灯;

(3)离车前应做好清洁卫生 关好所有门窗,锁好司机室门、电梯门;

(4)夹紧夹轨器并放好防风楔,将车停在锚固坑处,做好防风措施;

(5)认真填好运行日志;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装卸桥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

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塔式起重机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操作要求

(1)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被吊物重量,不得超载作业;

(2)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

(3)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5)不论哪一部分在运转中变换时,首先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该传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打反车操作;

(6)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都不得小于1米;

(7)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 一名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名司机在地面监护;

(8)起重机运行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米以内的地方;

(9)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管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运行、旋转、起升)中任何一种动作同时进行;

(11)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被吊物的边缘距离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13)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14)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3、作业后要求

(1)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夹轨钳,吊钩升到距离臂端2-3米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后扳到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

(3)司机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4)将司机室门窗关好,锁好后方可离开;

(5)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1211干粉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扑救;

(6)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司机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第20篇 管理处公共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处公共安全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和跟进处理。

2.2 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

2.3 保安人员负责安全防范,机电人员保证水、电供应及抢修。

2.4 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2.5 若遇突发事件(如火警),非当值人员应义务参与施救工作。

3、工作指引

3.1 施工的安全管理程序

3.1.1 园区所有公共作业均应设置'正在施工'警示标识。

3.1.2 因公共作业造成通行不便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加护栏防护,当下挖深度达到30cm时应进行封闭防护。

3.1.3 高空作业要进行资质、安全措施审查,除设置警示标识外,应用围栏(高度80cm-100cm)防护并有专人守护,检查吊床绳是否牢固,防止工具或建筑物品落下伤人。

3.1.4 装修单位施工时禁止电源线的乱搭乱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机械的伤害。施工现场需配备的灭火器(50平方米以内:1瓶;50-100平方米:2瓶;100平方米以上配3瓶),明火作业需开有效动火证。

3.1.5 对有尖锐物体外露等综合性危险的公共作业,应做到封闭式防护,并有专人负责巡查。

3.1.6 园区内需要投放鼠药时,应放置在儿童不易发现的地方,并要设置'有毒鼠饵'的警示标识。

3.2 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3.2.1 在值勤过程中,遇有危害住户安全时,应立即给予制止。

3.2.2 当突发案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保护住户和自身安全并求援。

3.2.3 当听到求援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封锁各出入口,听从指挥。监控中心值班员做好录象跟进工作。

3.2.4 若犯罪分子逃跑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处与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的保护。待公安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3.2.5 对犯罪分子所遗留下来的物品、工具应妥善保存,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3.2.6 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

3.3 火警处理程序

3.3.1 保安员接到火警后,要及时核实得到确认立即通知相应岗位,由班长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楼层人员。

3.3.2 当值人员加强防范,以防坏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3.3.3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客运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并立即与有关部门领导取得联系,同时视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报火警。并检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启动情况,按正确操作情况操作,保证操作无误。

3.3.4 现场若有业主被困,应本着'先救人,后财产'的原则抢救。

3.3.5 查明原因,做好安置和事故记录,并书面向上级领导汇报。

3.4 打架斗殴的处理程序。

3.4.1 保安员要制止双方住手、住口,拉开对方远距离。

3.4.2 制止原则:a. 制止持有器械一方。b. 有伤员则先送往医院救治。

3.4.3 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视情况拨打'110'处理。

3.5 酗酒闹事者或精神病人等处理原则:

3.5.1 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控制或监督措施。

3.5.2 及时弄清酗酒或精神病人的房号,并通知其家属,将闹事人员领回。

3.5.3 若遇到有危害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又不愿出示证件的行为,即上报管理处领导视情况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

3.6 急症病人的处理程序

3.6.1 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病人现场,并立即通知其家人与有关领导。

3.6.2 视情况速打急救电话'120'。

3.6.3 如遇心血管急症病人,在医务人员未到之前,不允许移动病人,并协助在场懂急救的人员进行急救。

3.7 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3.7.1 发现有触电现象时应立即关掉电源。

3.7.2 在电源未关的情况下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之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物将线头拨开。

3.7.3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电告医生抢救。

3.8 突发性水浸事故的处理程序。

3.8.1 当接到水浸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观察情况。

3.8.2 立即查找水的来源、水阀的位置,并关掉水阀疏通下水道。

3.8.3 观察附近的电制,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电伤人。

3.9 防台风的实施措施

3.9.1 接到台风信息时应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是否良好。

3.9.2 将防风通报及注意事项张贴于大堂。

3.9.3 检查天台的沟渠,、地漏是否畅通。

3.9.4 对阳台置有花盆及物体杂物而有危险性的加固或移至隐蔽处。

3.9.5 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

3.10 防止公众之间意外伤害措施

3.10.1 不准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和泼污水、扔脏物,不准在路边绿化大小便及乱扔果皮纸屑。

3.10.2 不准在门岗公共通道设置香炉、焚烧物品。

3.10.3 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做危险动作(如滑板车、溜冰等)、危险游戏(如投物品、玩子弹枪等)。

3.10.4 不准占有堵塞公共通道,或在小区内乱停车辆和在停车场内加过油及维修车辆。

3.10.5 不准饲养大型危险性宠物和在不允许的时间段携宠物乘坐电梯。

3.10.6 不准小孩在游泳池、坑道等有潜在危险处玩耍,避免事故发生。

3.10.7 不准挪用、损坏消防、供电、供水、通信等公用设备设施。

3.11 公共设施意外伤害措施

3.11.1 非暴力性接触易触电的部位必须设置'有电危险'警示标识,8岁以下小孩不准接触。

3.11.2 低矮(1.8米以下)易撞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碰头'的警示标识。

3.11.3 地面湿滑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3.11.4 幼儿园、小学、儿

童游乐场所等不得有低矮(1米以下)的尖锐物体外露。

3.11.5 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

3.11.6 各种设备应悬挂运行状态显示标识牌。

3.11.7 在相关位置设置方便客户的指示,如:出入口道路、楼座号、楼层号、电梯号、经营服务项目等标识。

3.11.8 禁止攀爬栏杆、围墙、外阳台、花坊等危险动作。

3.11.9 对各楼的窗外、阳台放置的花盆或超出栏杆的物体应及时通知住户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解释。

3.11.10 巡逻保安要巡视居住区内的高空抛物恶劣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3.11.11 检查大堂、地库顶部悬挂物是否松动、脱落,防止伤人伤车的事故发生。

3.12 对溺水人员的施救措施

3.12.1 提醒住户不要带小孩去泳池成人区戏水。

3.12.2 严禁无大人陪同的小孩私自戏水。

3.12.3 严禁客户在泳池非开放时间内玩耍。

3.12.4 对于溺水人员立即通知救生员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

4、相关记录

《工作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规程制度管理规定(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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