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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1

管理制度规程

第1篇 管理制度规程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种或多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单填写人;

(3)请购的日期及需求时间;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的物品用途;

(8)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 ,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食品采购是根据警戒库存按月销量在网店管家新建采购订单,办公用品及包材采购物料的请购应统一填写《物料申请表》;

(3)食品的采购订单应由采购主管审核后再由采购专员提报至供应商,与供应商确认到货信息后填写计划到货日期,如遇缺货要及时通知采购主管从其它渠道调货。请购部门提报的其它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 ,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待采购部签字后,请购部门备份;

(4)其它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5)遇公司经营、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6)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7)其它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超储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5.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6.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供应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五、入库

(1)采购物资到达仓库后,由仓库验货员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查看物品的包装与日期,散装食品应做质量判定,再按照采购清单验收物资;

(2)仓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品应不予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部作退换货处理;

(3)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办理入库。

六、付款

采购部凭收货单及入库单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最终审批后由财务付款。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2篇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修订时机

1、当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其它单位的类似事故),通过分析原因,制度中没有相关规定时。

2、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3、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修订或新颁布,导致管理制度不符合时。

4、风险分析后,制度中没有相关的规定时。

二、评审、修订频次

1、常规情况下,每年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评审,评审后发现制度中存在缺陷,应修订管理制度。

2、非常规情况下,制度与有关要求不符合时,应及时修订。

3、管理制度的评审由安委会负责。

三、新修订的管理

制度修订后,应将原制度回收作废,并将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让员工熟知,并严格遵守新制度。

四、本修订制度的管理责任部门由生产部负责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3篇 商住大厦停车场管理规程制度

商住大厦停车场管理规程

1.0目的

通过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确保停车场设施和场地良好、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停车场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部长负责停车场的监管和对领班进行监督。

3.2保安部领班负责对停车场的监管和监督车管员工作。

3.3车管员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及、场地的维护车辆的停放、出入和看管。

4.0工作程序

4.1.1车场及设施管理。

4.1.2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领班处理。

4.1.3非特殊原因或经领导批准外,禁止任何人使用消防水源。

4.1.4发现无关人员在车场逗留即令其离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4.1.5停车位仅作停车之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车位改作其他用途。

4.1.6请自觉维护车场内环境卫生,废弃物品请放入车场垃圾桶内,车场内不得冲洗修理车辆。

4.2车辆管理

4.2.1进场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管理员(保安员)指挥,有序泊车,严禁乱停乱放,进场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设置的禁令牌、指示牌、标线等安全行驶。如因违规而造成事故,驾车司机须承担全部责任。

4.2.2进场车辆应爱护车场各类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2.3当有车辆驶进地下车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合理安排提高车场的使用率。

4.2.4车辆停好后,提醒司机将发动机关闭,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带。

4.2.5车辆进场后,车管员应仔细检查有否碰损其他车辆和车身有否划花痕迹,车辆附件是否齐全,如发现问题立即向司机反映并签认事实,说明责任问题,同时上报领班和作好记录。

4.2.6严禁装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场。

4.2.7车场不对外提供摩托车停放服务。不提供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停放和保管服务。

4.2.8月租车辆出入车场时请自觉刷卡,并妥善保管好车辆出入磁卡。如人为损坏或丢失,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并办理有关手续。

4.2.9临时停放的车辆请妥善保管好临时停车卡,离场时凭此卡计时收费放行。

4.3车管员的要求

4.3.1认真指挥车辆进出车场,指挥时手臂挥动要干净利落,使用规范的泊车手势动作。

4.3.2车辆出场时,应仔细观察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对载有货物的应立即到车前面向司机敬礼,有礼貌地询问,并检查行驶证及其他证件,并收取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阻止车辆离场,并及时通知领班和各机动岗,机警做好应付准备,防止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3.3仔细观察出场车辆,发现月保车辆不使用磁卡或刷卡无效时,应提高警惕,礼貌要求司机出示车证,证实无误后才可放行。

4.3.4每小时或不定时检查车辆的情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停车场交接班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

4.3.5清点车场内车辆,随时和收费岗及1号岗取得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

4.3.6劝阻外单位及未经批准的摩托车,单车,三轮车进入大厦停放。

4.3.7当地面、地下车场车位停满时,应及时将告示牌搬出显目位置,并适当向车主解释原因,避免引起误会。

4.3.8检查、监督员工和施工人员出入情况,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大厦。

4.3.9认真检查出入大厦的物品,按规定核对放行物品并收取放行条。

5.0相关记录

5.1《车辆出入情况登记表》qr/gr-053

5.2《车场交接班登记表》qr/gr-054

第4篇 燃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1. 工作任务及内容

(1) 将燃气安全、不间断、稳定地供给用户。

(2) 经常对站区工艺管线、庭院及外线管网地下构筑物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燃气供应设施的完好。

(3) 及时、迅速地排除用户,站区、管网出现的各类设备故障。

(4) 经常巡视燃气管线,及时发现管线上及闸门井、抽水井上有无违章建筑,并作处理。

(5) 定时排放抽水缸内积水。

(6) 配合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燃气施工项目。

(7) 建立客户维修登记卡,及时处理报修项目。

(8) 详细记录站内燃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做维修记录。

2. 燃气站运行管理规定

(1) 运行人员职责

1) 熟悉燃气站工艺流程及外线管网走向。

2) 了解液化气储罐,蒸发器,烃泵等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3) 定时对站区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区供电,照明设施的控制系统。

5) 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6) 掌握常用维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够从事常规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

(2) 交接班制度

1) 每班结束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

2) 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结束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组织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长负责。

3) 交接班时由两班次人员共同检查运行记录;设备状态,截门开关情况,储罐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4) 上一班次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本班内发现处理了哪些问题,遗留问题,继续运行时应重点注意哪些部位。

5) 交接班人员认真检查现场后,双方代班长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6) 当班人员应完成本班任务。本班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本班内消除;如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 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在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8) 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毁,并留档存查。

3. 燃气站岗位责任制

(1) 站长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燃气法规,法令,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站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2) 在保证日常生产的同时,负责解决日常发生的技术问题或向有关部门请示,并将问题及时反映给上级主管部门。

3) 负责制定燃气站综合管理制度及设备保养规程并不断完善。

4) 根据工作计划,定出燃气站生产运行安全保证制度,职工教育的具体计划,并定期组织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的检查工作。

5)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在本岗做出贡献的职工,纠正违反制度的现象。

(2) 燃气站运行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城市燃气法规、法令,在主管领导带领下,负责燃气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2) 根据用户用量变化,针对各季节温度的变化摸索总结出蒸发器工作的规律。

3) 做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安全消防检查记录。

4) 接受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各种维修工具。

5) 定期巡视站内燃气管线,燃气设备,有无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检查阀门井有无泄漏燃气管线上有无违章建筑。

6) 负责进油等日常生产工作。

第5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汇编

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汇编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汇编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职业危害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为公司职业健康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为小组成员,负责落实开展本部门的职业健康事项工作。同时,公司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为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日常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2、生产基地成立生产基地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由制造基地厂长、各生产车间主任、职业卫生管理员等组成。厂长为小组组长,为制造基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厂职业健康管理员进行厂内职业健康方面的直接管理与监督工作。同时,各生产车间分别选配一名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员(兼职),配合厂级管理人员做好车间内职工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工作落实。

3、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结构图如下:

二、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人员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第三章职业危害检查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在每年x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6篇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和我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每年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提请公司相关制定部门进行修改。

二、如无其它特殊情况,为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修订。

三、当出现工艺变更,新上设备或出现重大事故后,需要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四、评审过程包括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操作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发放到各相应部门和班组,是否是有效版本等等。

五、评审由综合部组织,参加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综合部主任、分管经理、车间管理人员等等。

六、专职安全员平时检查时要注意操作人员操作是否合理,并及时调查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是否可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综合部以便及时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各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和安全员参加。

七、经相关部门反映,某种管理制度不适用时,应由综合部组织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属实,确实不能正确执行的,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后修改。

第7篇 供配电规程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规程的编制、修订及审批工作的管理办法、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规程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原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电力工业部 《典型运行规程》

3 职责

3.1生产技术部门是企业各项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有关生产部门负责规程的制订、修订等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原则

4.1.1运行(检修)规程实行分级管理,由厂部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规程的制订、修订和审批等管理工作。

4.1.2各部门规程的档案及正本应保持完整无缺。

4.2规程的编制和修订

4.2.1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规程,由该部门负责进行编制和修订。

4.2.2规程的全面修订由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般现场规程(包括图纸)的修改期限为3年。在修订规程时,应将有关技术通知内容,编写入规程制度中。

4.2.3新设备投入或原有设备在改进后投入运行前,应编入运行规程或编写“技术通知(交底)”经审批颁发执行。必须保证运行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一般性的设备改进和异动可在异动报告上写明或编写“技术通知(交底)”。

4.2.4如发现规程内容有错误、遗漏或与实际不符时,应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写“技术通知(交底)”进行修正或补充,经审批后颁发执行。

4.2.5“技术通知(交底)”的效力与规程制度相同,其审批程序与规程相同。

4.2.6“技术通知(交底)”原则上应由生产技术部门每年汇编后编入规程。

4.2.7规程修订、制订的依据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部颁典型运行规程、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和反事故措施、设备的具体情况、设备运行经验、技术通知、设备的改进异动、事故教训以及群众提出的合理、正确意见等。

4.2.8在新的规定或新的规程未明确和制订之前,仍按原规程或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4.3规程的审批和各级人员职责

4.3.1现场规程由各部门负责编制或修订,生产技术部门审定,由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颁发。

4.3.2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3.3因规程制度本身错误或不够完整而造成事故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各级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对由本身直接所决定的内容负有直接责任,对其它条文负有领导责任;核准(审定)者对本身直接所决定的内容和部门提出的审核要点负有直接责任,对其它条文负领导责任;除批准、核准(审定)者直接决定的内容和部门提出的审核要点之外,其它条文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均应由专业专工和负责审核的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4.4规程的管理

4.4.1所有规程分设地点如下:

4.4.1.1现场规程必须在生产技术部门、值长组、值长、运行(单元长)班长、运行、检修各专业各设一份。

4.4.1.2现场安全规程应在安监部门、各部门专业、班长(单元长)、检修班长及值长岗位各存一份。

4.4.1.3全厂性规程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必须在生产技术部门、值长组、值长、运行(单元长)、检修班长各存一份,必要时编号登记发给相关工作人员。

4.4.2作为档案资料,所有的规程,均应送档案室保存一份。

4.4.3规程制度的正本应有印记。修改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5规程的检查

4.5.1定期组织规程检查,由生产厂长(总工程师)统一安排。

4.5.2规程的专业性检查由部门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

4.5.3规程的检查应列入生产计划。

4.5.4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员工进行规程培训和考核。

5 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制度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8篇 钻井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结合“三会”精神,强调以“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为主题的安全管理活动年,大力进行目标宣传,高度统一职工思想,制定本队奋斗目标,宣传贯彻各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职工队伍平稳启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全年实现“三零一降”目标,成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实现全年四万五千米任务的目标而奋斗。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胡殿成

副组长:杨世军 郭洪瑞

成  员;马伟军 周荣奎 高永强 刘学明 金城军 金城东

岳国忠

一、 安全设施管理

1、安全带配置4幅,井架2幅,钻台2幅,由井架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2、井场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司机长负责,由司机负责日常保养;

3、防碰天车、刹车系统、死活绳头、死绳固定器、泥浆泵安全阀等关键要害部位的定期检查保养由机械工负责,日常管理保养由司钻负责;安全阀日常管理保养由副司钻负责;

4、钻台、机房、泵房、二层台栏杆及井架梯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钻台大班负责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由井架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5、井场所有安全标志牌隔离带的定期检查管理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日常检查管理由场地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二、安全资料管理

1、值班房各种交接班记录、班前班后会记录、hse检查记录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收集;

2、hse计划书的编制,stop卡的运行、周分析和讲评由副队长负责管理;

3、hse周检查表的运行、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以及hse监督员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具体由副队长安排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通知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每星期一hse领导小组活一次,一口井坚持对在岗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单井进行一次安全总结。

2:坚持开好班前班后会,司钻要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副司钻认真强调安全工作,搞好hse讲话。

3: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检查交接班情况,杜绝走马观花,不仔细检查。

4: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5:上井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确保人身安全。

6:在岗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两个拒绝,一个杜绝”,保证安全生产。

7:水龙带,大门坡道,吊环必须栓好保险绳方可施工,设备所有传动部护罩,各高台栏杆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开钻。

8:对电器设备不允许非岗位人员乱用,所有电路开关盖子齐全,线头包好,发电房,配电房,各电器设备要有接地线。

9:严格执行刹把持证操作制度及三条管理措施,加强刹把管理,杜绝顿溜钻及减少井下事故的发生。

10:严格执行“井场动火制度”和“冬季设备管理制度”及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11:严格执行“冬季安全生产十条措施”,保证人身,井下,设备的安全。

12:加强岗位练兵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13:坚持干部跟班制度和坚持干部查岗,严禁脱岗睡觉。

14:坚持干部查夜制度,严禁违反“三禁一反”制度。

四:安全生产措施:

1:上班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钻台,机房,泵房及生产区禁止抽烟,违章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严禁酒后上岗,因喝酒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罚款500--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上报项目部处理。

3:冬季施工必须按规定操作,如发生冻结,解冻后方可下班,否则扣当班500元奖金,造成事故严肃处理。

4:所有设备的护罩,栏杆必须齐全。负责各路安装的班组必须认真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完,不整改罚款500元。

5:必须装好防碰天车,司钻接班要认真检查各保险绳是否完好,不严格交接发生问题在岗人员负全部责任。

6:发生顿溜钻事故,根据处理难度扣罚责任人500~5000元。

7:大班人员对小班提出的问题(需要大班配合或小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大班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对大班责任者罚款2000元,另外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8:因本违章操作或不穿戴劳保用具,造成自己受伤或他人受伤,工伤休息时间按病事假考勤,造成方要负全部责任。

9:对因脱岗,睡岗造成事故者和未造成事故者, 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根据事故性质作出处理。

10:井口工具无保险销,发现一次扣当班500元。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区,易燃区必须有“严禁烟火”的提示标语,用电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hse钻井队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配齐。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按标准进行检查。

4:由专人(大班司钻)负责管理消防器材,进行交接班检查,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5:钻台,机房,泵房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6:各电器开关盖子齐全,按规定用保险丝,不允许有裸露线头,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7:井架,钻台照明灯必须防爆,井场用电必须和家用电分路控制。

8:油罐及输油管线不漏,罐区卫生清洁,不允许堆放杂物,严禁在井场范围内吸烟。

9:当动用明火时必须要向安全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并采取必要安全动火措施方可使用,必须有专人吃灭火器在旁监护。

10: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严禁挪用。

11: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距明火点10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气瓶平放,乙炔瓶直立;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护帽、防震圈齐全。

12:餐厅、宿舍也要配备1--2个8公斤灭火机。

六: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汛期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安全度汛,全队干部职工均为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员,当班生产班组为值班班组,并有值班干部一名,负责险情发现,发出抢险信号(长鸣喇叭)。

2:听到抢险信号后,必须全员行动,统一指挥,不延误时间,对抱消极态度者事后要追究责任。

3:汛期全队干部职工没有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游玩,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给队干部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有其它意外事件发生后果自负。

4:所有在岗职工中午,下午必须在队,晚11:00必须回宿舍休息,并息灯。

5:必须备有300条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够的防洪消防工具。

6:井场及生活区要按地形挖好防洪防汛沟坝,确保安全度汛。

七、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起下钻作业前,必须检查防碰天车是否灵活好用,如有问题立即找有关人员解决,否则发生问题或事故司钻负全部责任。

2:油水分离器每20分钟活动放气一次,防止气路冻结开关失灵,气瓶压力低于5公斤/平方厘米时烧坏离合器,由机房看车人员负全部责任。

3:柴油机温度低于45 c前必须跑温。

4:用水冷却的设备,如水刹车,增压器,打水泵不用时,必须将水放干净,该用压缩空气吹的一定要吹,起动设备提前预热,工作未做到造成设备损坏按事故对待。

5:立管,水龙带,地面管线,泥浆泵停用时,要将泥浆吹净,否则不能交接班;管线安装时要有高度差,便于放净泥浆和油水。

6:指重表传压器要用毛毡包裹保温,保证灵活好用,下完钻开泵前要对循环系统压力表进行预热解冻方可开泵。

7:起钻前停泵后,场地工必须清除振动筛上泥浆。

8:要求高架油罐中的加热装置长时间供电,防止柴油结蜡造成停车。

9:冬季宿舍区严禁许使用电炉子,否则被查出一个电炉子对使用人罚款2000元,电热板上严禁烘烤任何物品。

10:宿舍区用电要使各线路负荷均匀,照明灯,电褥子必须做到人走电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否则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是谁的宿舍自己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发电房,配电室线路及照明设施必安装牢固,发电机及配电柜必须安接地线,各电器开关由各路使用岗位负责,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2:发电房,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或易燃易爆物品,地板铺绝胶皮,保持清洁卫生。

3:供电线路均采用胶皮电缆,严禁供电线直接挂在设备或井架等金属物踢上,线路各连结处必须包扎良好,无裸露。

4:各防爆开关齐全,防水,防爆;电动机进出线连接牢固,接地良好。

5:发电工倒换发电机时,必须通知司钻和微机室,倒换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先断开各路分闸,再断开总闸,挂合时相反。

6:在使用不当1#柴油机节能发电时,发电工应特别注意电压变化,不正常时应及时断开总闸,没有特殊原因必须通知发电工断闸停电,再分离传动,严禁带负荷速,造成电压过低烧坏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

九:井控安全管理制度

1. 井架工进入井控坐岗前应进行上岗前培训。

2. 起下钻时由地质工坐岗,其它时间由井架工坐岗。

3. 井控坐岗资料每隔15分钟填写一次,要求填写真实、全面。

4. 认真观察井口、泥浆槽和泥浆池液面,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司钻。

5. 起钻时2-3柱灌一次泥浆,观察泥浆灌入量与起出钻具体积是否相等。立足一次井控,使用专用灌浆管线。

6. 压井材料按工程设计准备够,要求石灰石粉4吨,重晶石6吨。

7. 加重配浆设备运转正常。

8. 成立专门的井控领导小组。

9. 严格执行井控九项管理制度。

10. 司钻接到溢流、油气侵情况后,应立即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压井作业,并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

11. 在组织压井同时值班干部视情节及时通知队长或指导员,组织全队人员到位。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听从统一安排指挥。

井控制度处罚:

1. 井控坐岗资料填写不及时、不全,罚井架工500元。

2. 加重配浆设备运转不正常,罚泥浆班300元。

3. 起钻时不按要求连续灌浆,罚刹把操作者500元。

4. 井架工坐岗时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溢流并及时报告司钻,罚500元。

5. 司钻接到井架工报告后,不能正确判断井下情况,不组织班组人员及时压井,一次罚500元,若压井时间拖延过长,造成后面压井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6. 司钻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通知泥浆,泥浆班接到通知后1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压井,否则罚款500元。

7. 值班干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指挥压井,否则罚款1000元。

8. 司钻在组织压井的同时不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罚款500元。如造成后面压井施工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9. 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对不服从指挥者罚款500元。

十:刹把管理制度及三条措施

十项制度:

1:各班扶钻人员必须经队委会研究指定,明确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指定的老职工及学习培养人员为扶钻人。

2:正副司钻无权将刹把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否则发生事故由正副司钻负责。

3:井深超过1000米,学习人员严禁动刹把,由正副司钻亲自操作,井下情况复杂时由司钻或大班司钻亲自操作,不得转让。

4: 正副司钻扶钻或活动钻具时,钻台必须留守一人,负责和机泵房联系,配合操作者应付一些突发情况。

5:学习人员操作刹把时,正副司钻或师傅必须有一人留守钻台,负责人身,井下,设备的安全。

6:扶钻必须做到送钻均匀,平稳,压轮钻头钻压变化不得超过2吨,取芯钻头钻压变化不得超过1吨,钻头磨合,使用后期,起下钻,定向,扭方位,划眼等司钻必须亲自操作。

7:钻具在井下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钻具在井下时操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刹把,井架起放由司钻和大班司钻亲自操作。

8:在正常钻进作业中,如需要检修设备停钻停泵,必须将钻具上提到安全井段,井下情况复杂时起出钻具,方可维修,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刹把及活动钻具。

9:操作刹把力求平稳,严格按规定操作,禁止重负荷调试刹把。

10:刹把交接必须交清井下钻具数,悬重,钻压,泵压,钻头工作时间。班与班交接必须是司钻亲自交接,班内交接只有正副司钻有权将刹把交给学习人员,学习人员无权将刹把交给其他人操作。

三 条 措 施:

1:当般干部发现有违反刹把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要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未造成事故由司钻做检察并罚款500元,造成事故者罚款司钻3000元,罚违章操作者2000元,还要上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2:非指定人员操作刹把,被有关部门人员或队干部发现,对责任者罚款5000元,在班组内查清责任进行处理。

3:队委会指定人员操作刹把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处理并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50138钻井队

2011年

第9篇 消杀管理规程制度

消杀管理

1目的

规范消杀工作的管理,控制小区内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的密度,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消杀管理工作。

3职责

3. 1公司根据《供方管理》确定物业区域的消杀服务承包方。

3. 2消杀服务供方员工负责该区域的消杀服务工作。

3. 3管理处负责制定不同物业的消杀标准,和对消杀服务供方进行评定。

3. 4管理处负责对供方的消杀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

4实施程序

4. 1消杀工作的实施

4.1.1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根据《供方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选定供方,签订消杀合同。

4.1.2管理处管理员根据承包合同和《消杀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对辖区的消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及时纠正工作中不正确的方式方法或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供方每次消杀完成后在《消杀记录表》上做好相应记录。

4.1.3管理处管理员每月月末根据整月的消杀工作情况填写《消杀服务工作考核记录》,合计分值后报主任审核,经供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4.1.4公司主管领导按照《消杀服务工作考核记录》的评分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费用评定和核算转财务结算。

4.1.5公司在“消杀承包服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对供方的消杀实施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定,按《供方管理》程序确定下一年度的供方单位。

4. 2消杀时应注意事项

4.2.1楼梯间、走道喷杀时不要将药物喷在扶手或住户的门窗上。

4.2.2不在人流高峰期喷药。

4.2.3办公室、走道、死角、消防走梯、卫生间要认真消杀、会所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喷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2.4灭鼠药应尽量放在隐蔽处或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必要时应做提示。

5质量要求

5. 1消杀工作按《长沙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 2管理员按《消杀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对承包方的消杀工作进行评分。

6督促管理

6. 1管理员定期对消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 2管理处对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分析改进

综合部主任根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消杀管理单位协调提出改进意见。

8记录、标识

8. 1《消杀记录表》,由公司保管二年。

8. 2《消杀服务工作考核记录》,由公司保管二年。

第10篇 大厦辖区防火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辖区防火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大厦内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大厦辖区内防火工作。

(3)职责

①中控室维修工负责消防培训、制订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②机电主管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③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程序

①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a、中控室维修工

a)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按时制订《消防演练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训。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按时制订《消防培训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c)负责《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的审核,并监护动火作业。

d)担任大厦安全检查员,发现消防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填写《安全生产与卫生月报表》交管理处经理、公司安全主任;如发现火警隐患,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交有关用户,限期整改。

e)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防火疏通道保持畅通。

b、机电主管

负责对中控室维修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c、管理处经理

a)为大厦消防责任人,对大厦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b)负责与用户签订《区域防火责任书》,审批《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

c)批准《消防演练计划》、《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消防演练方案》、《消防知识培训方案》。

②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a、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管理处派人监督其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b、在经批准的重点部位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等处),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动火前'七不':

a)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d)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动火后的'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能离开现场。

(5)相关记录

①《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②《消防演练记录表》

③《安全生产与卫生月报表》

④《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

第11篇 大厦配电房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配电房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配电房管理服务工作,明确配电房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yk大厦配电房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机电维修人员负责配电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配电房内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设备均由持证上岗人员负责管理、操作,送、停电由值班人员负责完成,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4.2值班电工按规定对配电设备定时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入《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配电设备半年大检修一次,每次检修均应做好《变压器检修保养记录表》、《低压配电柜检修保养记录表》记录,对查出问题小事不过夜,大事及时抢修,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3经常巡视检查各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并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读数;检查屏上指示灯、仪表运行、补偿柜运行等是否正常。

4.4停、送电的实施,必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4.5停电检修,严格按程序操作,先停电、验电、悬挂标示牌、警告牌。

4.6配电房每天清洁一次,做到地面、设备表面无灰尘,墙面清洁干净,室内照明、门窗正常完好。

4.7开关状态与值班记录一致,不得随意改变运行方式及各种开关的值。

4.8配电房严禁乱拉乱接线路,变压器、空气开关、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

4.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10定期检验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

4.11配电房要配备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及使用方便。

4.12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机房。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5.2《变压器检修保养记录表》

5.3《低压配电柜检修保养记录表》

第12篇 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2 专业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 部门经理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客户服务部负责向有关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压器运行日志》中;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4.1.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4.1.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各单位工程维护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应保持相关记录。

4.2.2 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

d.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

,应立即通知相关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停电处理

4.3.1 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局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工程维护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水泵、消防和梯间照明等)。

4.3.2 电梯技术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待命,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3.3 因设备检修或接供电局通知等计划性停电时,以《内部通启》通知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户。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机电技术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需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批准,在机电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进行登记。

4.4.2 机房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须备齐消防设施。

4.4.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上一班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值班室卫生未打扫。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4 交接班具体按《值班管理规程》执行。

4.6 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等)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相应记录表内。系统工程师应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管理员存档,保存期一般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5.1《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wi-7.5.1-13-02)

5.2《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3)

5.3《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wi-7.5.1-13-05)

5.4《紧急停电处理程序》(wi-7.5.1-13-07)

5.5《值班管理规程》(wi-7.5.1-13-08)

5.6《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5.7《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wi-7.5.1-15-04)

6.0 记录表格

6.1《变压器运行日志》(qr-7.5.1-13-01)

6.2《低压配电运行日志》(qr-7.5.1-13-02)

6.3《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qr-7.5.1-13-12)

6.4《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qr-6.3-01-06)

《管理制度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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