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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制度(8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0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1.3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1.4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 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 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 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 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 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2.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 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 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 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 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 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 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 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 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 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4.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 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 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 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 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

2.4.10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1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2 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3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4 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 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5.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 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 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 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6 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5.7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 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 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 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 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2.6.2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 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6.4 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 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 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

2.6.8 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6.9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

2.7 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2.8 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

2.9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10 各分、子公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时,应事先掌握和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设计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在作业实施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

2.11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安全环保设施设计资质和能力,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对安全环保设施的设计负责。安环办应根据公司的要求,配合设计人或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安全环保设施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获得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员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2.12公司通过招标、竞标、议标等方式选定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安全环保设计方案施工,确保符合项目安全环保性能。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产或使用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组织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组织验收的部门及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对验收结果负责。

2.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4 各分、子公司向顾客提供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交付和服务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各分子、公司的采购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公司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

2.15对各分、子公司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运输工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专业生产单位采购,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16 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各分、子公司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并由安环办实施监督管理。

2.17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规定执行。

2.18 公司各级领导应当按照规定职责,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19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0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安环办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实施监管职能。

2.21 各分、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1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保障员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相关事项。

3.2 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提出建议。

3.3 员工有权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因员工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公司不得因员工在上述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从事特殊职务工作的员工除外。

3.5因安全环保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责任人或责任主体提出赔偿要求。

3.6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6.1 员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3.6.2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6.3 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清洁生产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有关制度。员工从事的岗位应具备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环保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环保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6.4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6.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并定期接受特种作业的培训。

4、宣传和教育培训

4.1 安环办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4.2 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安全环保情况,布置落实安全环保工作。

4.3 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4.4 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清洁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1 各分、子公司对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办人员、安全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2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各分、子公司的正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5.3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5.4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5 当事故隐患或者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环保制度的行为在本单位内部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6、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

6.1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并依托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工作。安全器材和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工作和使用。

6.2 各单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同时如实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6.3 安环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公司各级员工应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奖励和责任处罚

7.1 公司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制度,改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参加抢险救护,使公司声誉、财产和人员免遭损失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3安环办负责各个分子公司安全、环保的协调管理,安环办享有检查报告权、考核权及行政处理建议权等。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安环办可建议其限期整改,如未整改或执行不力,视情节轻重,经分管副总审批后,可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相关经济处罚原则如下:

7.3.1 部门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经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或安环办指出后不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 1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7.3.2 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对公司主管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安环办主任处以500元罚款,对安环办主管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

7.3.3 由于存在安全环保隐患或安全环保事故使公司受到政府处罚的,其罚款由责任部门承担,安环办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主管领导和安环办主任处以 500 元罚款,安全主管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7.3.4 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如实告知员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应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7.3.5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 500元罚款;

7.3.6 上述个人罚款由安环办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各分、子公司的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7.4公司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给予50-100元罚款,由安环办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按照集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标一体化”的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集团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集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4、每年必须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具体内容有:(1)安全技术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4)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6、集团每季度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3篇 安全环保部管理制度

一、部门基本职责

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以及部门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属于本部门及岗位的责任成本管理条款,落实项目督察及违纪违规处罚的相关条款之内容。

2、部门人员要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领导在工作上的安排,遇有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处理。

3、积极配合项目部领导项目督察安全部分以及项目的整体安全环保体系运转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安全环保部每月工作总体情况

1、施工现场监督和安全检查

(1)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抽查,检查各项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通知单,并追踪验证,重在落实,以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的情况,不断完善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2)每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废弃物的污染,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每月提报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协助综合办公室组织发放。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做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施工内业资料

(1)及时传达和处理本部门的文件及通知。

(2)按照体系运行推进,不断完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各种过程记录。

(3)按照业主、监理安全环保内业资料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各种记录,并按照要求每月对各作业队进行一次检查。

(4)填写本部门的各种台帐资料。

(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督促闭合。

(6)依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新工艺,新方法的使用,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环保措施。

(7)对施工现场拍摄的工序的安全资料进行分类汇总。

3、其他工作

(1)依据安全管理规定及时与各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按照要求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部分以及应急预案,为施工生产积极创造条件。

(2)对各级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及通报等进行督促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三、安全实施细则

1、参加施工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

2、项目安全环保部对安全职责主要是“检查、监督管理”,现场技术员负责督促作业队,作业队为落实主体和责任主体,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项目部、施工队(架子队)要认真贯彻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现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4、项目部、施工队(架子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参建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分口把关。

5、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安全目标:无施工安全大事故;无道路交通责任大事故;无火灾大事故;无人身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做到“三不伤害”,不发生食物中毒,确保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实现“零”死亡目标。

6、施工队(架子队)长、技术人员、工班长作为安全生产的实施者,要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排查施工环节和区域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加强过程控制,对各分部、分项和不同工作环境下的施工进行针对性地安全技术交底并严肃履行签字手续,交底的内容要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有特殊要求的工序,给施工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分部分项工程及工作环境的危险部位,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发生事故或出现事故苗子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措施。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7、各作业队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认真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其内容是:总结近期或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存在问题,当天工作安全预想,规章要求,防范措施等,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讲话记录”对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违章指挥的作业人员和作业队,现场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第4篇 涡轮机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条. 实验室设立一位兼职安全员协助主任做好本实验室环保工作,并建立安全责任的网络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范围与职责,如:高压电,油料、煤气、压力容器等。

第三条. 仪器室和存放易燃物品场所,严禁烟火,上述场所因特殊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校消防科安全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动工,同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以防万一。

第四条. 新进实验室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进行实验应有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电气设备或线路设施不准乱拉电线,各种移动电源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经许可使用的空调器、电加热器必须办理安全使用手续,不得自行安装。实验室要加强用电及其计量管理。

第六条. 实验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拿取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物件,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消防器材应按学校规定定期检查与更换。

第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对“三废”和噪声必须积极认真治理和妥善处理、不准污染校内外环境。

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书面上报,上报时不准隐瞒事故真相,认真处理。

第5篇 工段乙炔班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乙炔工段班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乙炔工段为甲级防爆单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班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班组所有成员都要重视安全环保工作,要树立安全思想偏不得、安全规程违不得、安全知识缺不得、安全费用省不得、安全质量差不得、安全工作懒不得的意识。从而做到“三度四到位”(思想认识有高度,奖惩考核有力度,员工参与有广度;安全教育到位,责任管理到位,巡检维护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2、班组全体成员,均应承担明确的安全责任,定时、定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使每项安全因素都有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都不能放松。实行“四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3、定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①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四新教育”(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必须做到“九必须、十不准”。使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

②对在职员工的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控制要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和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③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授课、案例、宣传等。使大家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尽而达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

4、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竞赛,查违章,排隐患,堵漏洞,交流经验,提高安全技术责任,实现公司安全、环保目标。

5、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防尘防毒和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和事故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6、按规定发放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

7、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抓变化,抓事件,预测预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进入厂区的十四个不准》。

二、安全检查工作: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意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查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具、查安全教育、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查劳动用品的穿戴使用、查违章守纪。

2、安全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一班三查(班前、班中、班后);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检查前准备工作:确定检查时间;确定检查范围、对象和标准;制定检查方法;签发隐患通知书,提出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何反映,谁负责整改,谁负责监督。

4、安全检查原则:检查和总结经验相结合;检查和竞赛相结合;检查和奖励相结合;抽查和整改相结合。

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三定”,“三不准”(整改安全因素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任务时做到个人能解决的不准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给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准推给分厂)。

三、星期一安全学习活动的安排:

1、活动内容:

①学习公司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规章制度;召开安全专题会、现场会。并结合班组实际,提出防范措施。

②开展安全演练:安全设施使用方法演练、模拟故障训练、危险预防训练、模拟事故抢救训练、消防灭火模拟训练、查处各类事故源训练。

③一周安全状况分析、讲评、总结,以及下周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贯彻“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④检查安全工器具,设备安全设施以及班组安全台帐。

2、活动要求:

①学习安全知识要认真、完全、彻底,不能马虎从事。

②班组人员均应全部参加,认真做好记录,缺席人员应急时补课。

③学习内容必须联系实际,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找出差距,布置整改,把其它工段、班组或个人发生的异常、事故情况当作自己的问题来检查。

④班长、工段长在安全日活动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周一安全活动的内容要充分联系实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每次活动应有所侧重,有所收获。

⑤工段长应参与班组安全活动,了解指导安全工作。并将参加人员记入活动记录薄的名单中。

⑥每个人应做到联系实际,积极发言,记录要认真齐全,字体规范。

四、岗位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1、破碎岗位要防止电石遇水着火,监测好电石钢库水泥料仓的乙炔含量,确保安全生产。

2、破碎岗位要巡检好除尘系统的运行情况,每班停风机卸灰一次,发现除尘效果下降及时汇报工段,进行更换布袋或清灰操作。

3、班长与发生岗位要巡检渣浆输送管与上清液管的完好情况,发现有泄漏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工段与领导。

4、清净岗位要控制好次氯酸钠的有效氯含量0.085-0.12,ph值为7-8,严禁超标威胁安全生产。

5、发生岗位要巡检防爆膜与软连接的完好情况,防止破裂引发火情或爆炸。

6、主控岗位要严格执行工艺指标,监控好各个参数与控制点,确保安全生产。

7、中班要负责《事故预想》的出题工作,夜班要认真作答,白班认真评论。

8、利用周一安全活动的时间,学习工段的事故预案,每个月做两次演练活动,并做好记录。

乙炔工段

第6篇 班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班组所有城时都要重视安全环保工作,要树立安全思想偏不得、安全规程违不得、安全知识缺不得、安全费用省不得、安全质量差不得、安全工作懒不得的意识。从而做到“三度四到位”(思想认识有高度,奖惩考核有力度,员工参与有广度;安全教育到位,责任管理到位,巡检维护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2、班组全体城时,均应承担明确的安全责任,定时、定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使每项安全因素都有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都不能放松。实行“四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3、定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

①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四新教育”(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必须做到“九必须、十不准”。使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

②对在职员工的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控制要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和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③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授课、多媒体、案例、宣传等。使大家变“要我安全”为≥靡要安全”,尽而达到≥靡懂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

4、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竞赛,查违章,排隐患,堵漏洞,交流经验,提高安全技术责任,实现公司安全、环保目标。

5、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防尘防毒和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和事故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6、按规定发放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

7、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抓变化,抓事件,预测预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进入厂区的十四个不准。

8、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①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意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查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具、查安全教育、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查劳动用品的穿戴使用、查违章守纪。

②安全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一班三查(班前、班中、班后);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③检查前准备工作:确定检查时间;确定检查范围、对象和标准;制定检查方法;鉴发隐患通知书,提出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何反映,谁负责整改,谁负责监督。

④安全检查原则:检查和总结经验相结合;检查和竞赛相结合;检查和奖励相结合;抽查和整改相结合。

⑤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三定”,“四不准”(整改安全因素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任务时做到个人能解决的不准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准推个生产部,生产部能解决的不准推给公司)。

9、安全日(周一)活动。

①活动内容:a、学习公司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规章制度;召开安全专题会、现场会。并结合班组实际,提出防范措施。

b、开展安全演练:安全设施使用方法演练、模拟故障训练、危险预防训练、模拟事故抢救训练、消防灭火模拟训练、查处各类事故源训练。

c、一周安全状况分析、讲评、总结,以及下周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贯彻≥缅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d、检查安全工器具,设备安全设施以及班组安全台帐。

②安全日活动要求:

a、学习安全知识要认真、完全、彻底,不能马虎从事。

b、班组人员均应全部参加,认真做好记录,缺席人员应急时补课。

c、学习内容必须联系实际,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找出差距,布置整改,把其它车间、班组或个人发生的异常、事故情况当作自己的问题来检查。

d、班长、安全员在安全日活动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要充分联系实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每次活动应有所侧重,有所收获。

e、车间领导、安环科人员以及分包干部应定期到班组参加安全日活动,了解指导安全工作。并将参加人员记入活动记录薄的名单中。

f、每个人应做到联系实际,积极发言,记录要认真齐全,字体规范。

10、做好重大危险作业前≥缅分钟活动”。

作业禽缅分钟活动是预知训练结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由作业责任人组织从事该项作业的人员在作业现场利用较短时间进行。要求根据危险预知训练提出来的内容进行“四确定”(人员、工具、环保、对象),并将控洲针施逐项落实到人。

11、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环保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搞好安全、环保和消防工作,并及时、真实、规范地填写《班组安全环保台帐》。台帐主要内容:安全环保计划、总结;安全日活动记录;异常情况、事故讨论记录;月度安全情况小结、安全评价分析、安全实绩记录;安全工器具检查登记表;安全设施的型号、规格登记;安全检查及隐患项目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考核;安全奖罚记录;现场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记录;违章记录;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记录。

第7篇 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hse管理职能、权限及相关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或“公司”)总部机关、下属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全国人大常委会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全国人大常委会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全国人大常委会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全国人大常委会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全国人大常委会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全国人大常委会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

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2004),全国人大常委会

3.12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国务院

3.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国务院

3.1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国务院

3.1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国务院

3.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

3.17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国务院

3.1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a)石化化工生产、矿山开采等活动固有的高风险;

b)hse资源投入不足,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发生事故;

c)产品质量低劣,侵害消费者利益,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形象受损;

d)环境保护投入不足,资源消耗大,造成过度排放或环境污染;

e)员工职业健康监护不够,可能导致员工积极性受挫,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f)hse管理要素缺失,hse风险不能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管理上出现漏洞,可能发生hse事故;

g)应急准备不足,发生事故后不能有效应对,导致事故的扩大。

h)员工培训不足,安全技能不够,安全意识不强可能导致的事故。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hse部

a)贯彻国家hse法律法规,落实海油总公司hse管理要求,整体规划公司hse管理方向及重点,制定公司hse理念、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公司hse目标;

b)推动所属各单位实施hse体系化管理,组织上级审核,推行持续改进;

c)服务基层单位,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作用,指导所属各单位管理hse工作,配合解决具体问题;

d)对所属各单位实施hse绩效考核,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e)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制修订应急管理预案,指导应急应对;

f)推动事故事件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g)定期召开公司hse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hse工作;

h) 促进hse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提升hse管理水平。

5.2 所属各单位

a)贯彻落实国家hse法律法规和海油总公司、化学公司理念,执行海油总公司、化学公司hse管理制度;

b)建立本单位hse责任制,规划本单位hse工作,实施hse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c)识别和控制hse风险,建立风险源库;

d)建立实施本单位的hse管理体系,推动体系持续改进;

e)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消除hse事故隐患;

f)每月定期召开一次hse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hse工作;

g)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按要求制修订应急预案并演练;

h)组织对本单位事故的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如实报告hse事故;

i)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hse设施“三同时”的有效实施;

j)确保具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所需的资源投入并有效实施,对本单位的hse绩效负责。

6 政策与要求

6.1 hse管理理念

6.1.1 hse管理理念作为战略规划和经营宗旨的一部分,应落实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各单位应制定具体的hse方针政策,并不得违背海油总公司和化学公司hse方针、政策和长远目标的基本含义。

6.1.2 海油总公司的hse管理理念包括:

a)hse是公司生存的基础、发展的保障;

b)管理hse事务,不仅是经济责任,更是社会责任;

c)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d)设定目标,只有“执行”才能实现;

e)体系化管理,持续改进,坚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f)安全行为“五想五不干”,注重细节、控制风险;

g)管理承包商,分享信息和经验,实现双赢;

h)尽量使用清洁无害的材料和能源,保护环境和资源;

i)不仅遵守法规标准,更要争先创优、努力提高行业水平;

j)hse是企业整体素质的综合反映。

6.1.3 化学公司的hse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重视生命,爱护环境;

节约资源,文明生产;

全员参与,全程控制。

具体的涵义为:

a)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当成本、生产、质量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有最高的优先权;要做好预防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b) 重视生命、爱护环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任何时候都必须先保证人的安全;要控制各种排放,不能超标,特别要注意污水排放的控制,要真正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

c) 节约资源、文明生产:要千方百计降低能耗,控制成本,在每个工艺环节上都要将消耗控制放在首位;各生产现场及操作室都要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规范”;

d) 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安全管理不只是哪一人的事,需要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其中,要使公司的安全文化深入人心,让每位员工都珍惜自己的生命,认识到安全不只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他的家人,形成每一人都主动关心安全的氛围;要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整个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放过。

6.1.4 化学公司的hse理念:

a)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b) 所有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所有安全隐患都是可以控制的;

c) hse管理是公司发展的基本保障和要求,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hse管理创造良好的业绩;

d) 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中的安全同样重要;

e) 安全行为 “五想五不干”,注重细节、控制风险。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关键;

f) 管理承包商,分享信息和经验,实现双蠃;

g) 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

h) 管理hse事务,不仅从经济上考虑,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i) 设定目标,努力实践,追求优异的hse业绩,致力于提高行业水平;

j) hse管理不是短期行为,坚持体系化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确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6.1.5 化学公司的hse长远目标

致力于不断提高公司的hse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利益、员工健康和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我们相信所有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我们对以上各项的目标是零。

6.2 hse风险的识别和评价

6.2.1 化学公司及各所属各单位应开展危害辨识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建立辨识和评价档案,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6.2.2 所属各单位应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并通过制订作业程序、作业指导书来明确控制风险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6.2.3 所属各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要求识别、评价、登记重大危险源,采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6.3 hse法规标准识别跟踪

6.3.1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跟踪、识别、更新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现实有效的hse法规标准要求。

6.3.2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执行行业规范、标准,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行业水平。

6.4 hse目标与重点工作计划管理

6.4.1 hse活动实行目标管理。化学公司每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hse五年滚动规划方案》制定下一年度的hse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以指导所属各单位根据化学公司hse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的hse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

6.4.2 所属各单位制定的本单位hse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应报化学公司hse部审查,并与化学公司hse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一起发布。

6.4.3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hse年度目标应包括:人身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职业伤害及职业病的控制指标(ohsa及国家统计);环境污染控制指标;单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交通安全指标;hse管理工作的其他绩效衡量指标。所属各单位hse年度目标不得低于化学公司hse年度目标。

6.4.4 所属各单位应在每年初应向化学公司hse部提交上年度hse年度目标及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告。

6.5 建立hse责任制

6.5.1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投入;研究、处理、解决健康安全环保重大问题、事故隐患控制措施。

6.5.2 所属各单位应有一名副总经理分管hse工作;投资在两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公司)应设hse管理部门,低于两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应设专职hse管理人员。

6.5.3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6.5.4 化学公司实行hse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6.5.5 化学公司实行hse责任事故述职检查制度,所属各单位发生上等级的人员伤害、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及公共卫生事故事件,所在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应向化学公司安委会汇报该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本人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过程。

6.5.6 由化学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公司),其hse工作应满足本化学公司要求;化学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不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公司),其hse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责任方商定管理形式和要求,并通过合同文本、公司章程、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法律文件明确hse管理的形式和要求。

6.6 hse培训及资质

6.6.1 化学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hse培训需求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年度hse培训计划并实施。

6.6.2 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作业单位主要责任人应按国家规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6.7 hse信息沟通和共享

6.7.1 应建立广泛的hse沟通渠道,确保hse信息传递快速、畅通。

6.7.2 化学公司hse部应及时将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总公司及化学公司hse管理要求、警示信息等传达到所属各单位,所属各单位应及时传递到基层单位。

6.7.3 所属各单位应按时上报hse月报,及时报告事故事件信息、hse异常信息及其他要求统计的信息。

6.7.4 化学公司hse部广泛收集、参与和获取国内外成熟的hse管理经验、科技成果、良好实践以及相关知识,建立化学公司内部的电子化hse信息平台,共享hse信息。

6.8 建立hse管理体系及实施持续改进计划

6.8.1 hse体系化管理是公司hse管理的基本方法,所属各单位应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文件化的hse管理体系并实施。

6.8.2 所属各单位应每年对hse管理体系组织一次管理评审和内审,提高各要素和系统功能水平,实现hse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6.8.3 化学公司hse部门每年对所属各单位组织一次hse体系审核。

6.8.4 所属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第三方认证。

6.8.5 化学公司hse部门根据各所属各单位hse年度目标及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hse管理体系运行及持续改进情况,专项检查及上级审核结果,考核各所属各单位hse绩效,作为化学公司总体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

6.9 hse文件及资料控制

6.9.1 化学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根据内控相关要求建立hse文件的编写、审核、发布、修订和销毁的控制程序,确保使用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所需要的文件,并确保使用的文件是当前的有效版本。

6.9.2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在内部网络建立hse管理文件的获取渠道,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是当前的有效版本。

6.9.3 应保留hse管理活动中的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hse分析评价数据、事故报告、案例分析、hse统计数据、hse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各类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各类hse会议材料等,并符合规定的保存期限。

6.10 建设项目hse管理

6.10.1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从可研阶段到项目投产验收过程中应开展评价和hse“三同时”工作。

6.10.2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系统的危害识别评价,对项目的风险加以管理及控制。并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总公司或化学公司hse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各类项目均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法规的申报、审查、批准、备案要求。

6.10.3 在项目设计阶段应编制安全、环保、消防和卫生等专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审查,项目应满足国家安全、环保、消防和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6.10.4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及职业病防治设施等应满足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同时”验收要求,及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6.10.5 化学公司对建设项目实行投产前安全环保检查制度,检查不合格不得投入试生产。

6.11 收并购、关闭或转让的hse尽职调查

6.11.1 发生项目收购或并购行为时,实施收并购的公司、单位应明确由此引发的hse责任,应组织hse尽职调查。

6.11.2 对涉及石化、化工和矿山的生产企业,以及石化油库、码头等hse风险较高的收购行为,应委托第三方进行hse尽职调查。

6.11.3 项目关闭或转让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开展hse尽职调查,并应确保终止相关的hse法律责任。

6.12 承包商hse管理

6.12.1 所属各单位应对承包商实施hse管理,与承包商分享信息和经验,实现双赢。

6.12.2 辨识和评价承包项目的风险,确定所选承包商应具备的资质、经验、业绩及管理水平,确定承包商hse管理模式、标准及程度。

6.12.3 对承包商实施hse资格预审,选择符合hse资格要求的承包商。

6.12.4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hse要求,hse评标结果应作为确定承包商的重要要素之一,合同中应包括hse条款或hse协议。

6.12.5 在项目实施阶段应监督检查承包商hse制度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6.12.6 在项目完成后,应评价承包商hse绩效,作为考核及以后选择合格承包商的依据。

6.13 安全管理

6.13.1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的风险,提出安全管理和运行控制要求。

6.13.2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6.13.3 所属各单位应遵守现场作业“五想五不干”安全行为准则,即: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

6.13.4 对于设备检修作业、电气作业、热工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接触危险化学品作业、陆上交通运输、联合作业(交叉作业)等十项高风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并严格监督执行。

6.14 健康管理

6.14.1 所属各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并告知员工。

6.14.2 应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6.14.3 完善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追踪观察,防范突发性疾病导致的危害事件的发生。

6.14.4 控制集中就餐的关键环节,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6.14.5 建立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与应急管理体系衔接,根据疫情规律建立重大疫情应急预案。

6.15 环保管理

6.15.1 所属各单位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优化工艺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6.15.2 所属各单位应落实国家重点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应制定限期治理计划并严格落实。

6.15.3 所属各单位应调查掌握企业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开展监测数据分析,掌握排污状况和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动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艺。

6.15.4 化学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应组织开展环保科研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

6.15.5 所属各单位应开展生产设施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保管理。

6.16 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管理

6.16.1 关注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的影响,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碳资源,实现更低的碳排放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6.16.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方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公司总部应按照规则的要求,发布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报告。

6.16.3 对社会因素复杂、社会影响深远、社会矛盾突出的项目开展社会影响评价,在此基础上制定社会影响管理方案。社会影响评价结论作为化学公司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专项费用的使用条件。

6.17 应急管理

6.17.1 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经营影响及重大声誉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体系。

6.17.2 所属各单位建立的应急管理体系要包括4个基本框架内容: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机构与专业队伍建设等。所属各单位应为不同层级的应急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应急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6.17.3 化学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要求编制并定期修订公司级应急预案。所属各单位及作业现场要根据各层级的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区域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等。所属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保持与总公司危机管理预案和公司总部应急管理预案的相互衔接,并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预案报备。

6.17.4 在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机构的决策指挥人员决策时应依照人、环境、财产、业务的重要性排序,避免延误抢险时机。

6.18 事故及隐患管理

6.18.1 化学公司对事故、事件实行初步报告、最终报告制度。

6.18.2 化学公司对hse行政处罚案件、重大hse民事赔偿案件、环保异常信息实行报告制度。

6.18.3 除按照国家事故管理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以外,化学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使用原因分析综合表法(clc法)分析事故,推行osha统计方法。

6.18.4 所属各单位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前检查、季节性检查、内部审核等方式发现隐患,并跟踪整改。对于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报化学公司hse部。

6.18.5 化学公司hse部门采取抽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及上级审核等方式检查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重大hse事项跟踪督办、挂牌督办制度。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公司hse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2企财部负责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使用。

2.3各单位认真执行。

3管理规定:

3.1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

生产厂长、安全部长缴纳2000元,行政副职、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缴纳1000元,车间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缴纳500元,车间班组长缴纳300元,车间、部室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车间班组成员缴纳70元。

3.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交与发放

3.2.1各部门、车间按照3.1款规定,于每年1月25日前将本部门全体员工风险抵押金收齐,送安全部审核后,交至企财部。

3.2.2企财部负责设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帐户,规范押金管理。

3.2.3安全部按照《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年终对各单位进行总体考核,并形成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方案,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2.4各单位根据厂下发的抵押金返还方案,按照《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逐级考核,形成具体返还意见报安全部经厂长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发放。

3.2.5各单位中途有调岗或离厂人员,需及时报安全部,由安全部报厂长批准后,通知企财部进行帐户调整。

3.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励与处罚

3.3.1依据全年考核情况,实行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双倍返还的原则。

3.3.2根据年初与厂长签定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安全部负责考核兑现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完成全年安全环保目标的,予以双倍返还;对未完成目标要求的,按照责任书相关条款进行扣罚。对年内发生各类事故负有较大直接责任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3.3结合安全部的总体考核,各部门按照各自《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其余人员逐级考核,对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的,按照其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倍进行返还,对未完成安全环保目标的,按照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扣罚。

3.3.4因发生较严重事故而导致全厂范围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被扣罚或更多罚款的,在年底考核时,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必要的经济考核;一月以上病假、产假等假期者,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只返还本金。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5本制度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6本制度由天祥化工厂安全部负责解释。

7相关文件

7.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8相关记录

8.1《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台帐》

8.2《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签订台帐》

8.3《安全目标工作计划》

8.4《安全目标工作检查表》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8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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