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企业消防管理条例,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本企业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铆焊车间领导消防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车间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车间消防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和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车间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本车间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特殊场所的责任制:
1、配电室、库房、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备开关,除车间、工序专人管理,车间领导负责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和清理,以防事故发生。
2、具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库房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防潮、防止静电。
3、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水龙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堆积垃圾或放置其它物品。
4、保持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工件。
四、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未取得电气焊职工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五、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齐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9、库房内严禁吸烟。
六、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仓库、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防爆车间、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七、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车间所属各班组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定期检验更换。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车间负责安全的负责人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八、义务消防队(应急小分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车间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刘志刚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班组抽调骨干、和积极分子组成。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车间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九、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铆焊车间办公区域由综合调度室负责,车间各区域按各班组工作场地所在区域以及所包保设备所在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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