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膳食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膳食中心设专职(兼职)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督促、检查本中心内各食堂的安全生产和四防(防盗、防火、防毒、防坏人破坏)等工作。
二、有条件的食堂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犯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三、膳食中心办公室,各食堂内不准外人在内玩耍或住宿。集体宿舍如有亲、朋来需要住宿者,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四、食堂经理,以及代班人售完饭后必须做到关、锁好门窗和厨房内电灯、电扇、水管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心,坚守岗位,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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