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风、防尘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l.5~3m的新鲜空气;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对有毒有害气体每月至少监测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防毒面罩方可作业施工。
2.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计能量全速通风。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掌子面不超过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超过5m。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成洞地段为ll0~220v;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及其他铁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每隔一段距离设置应急灯,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期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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