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大件物品搬出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客户自用设施设备安全,客户及公司员工在携带大件物品外出时遵守以下规定:
一、携大宗物品(办公家俱、办公器具、电视、电脑、打字机等)外出,必须由其所属公司负责人签发《出门单》,需加盖公章以便追溯。
二、保安人员负责凭出门单清点物品,无误后才可放行,保安人员在出门单上签字认可,并将存联保存。
三、公司各管理处保安人员可对搬迁的疑问作出判断,有权怀疑、立即检查、中止搬迁和暂扣物品,并报告部门经理,待情况查实无误后予以放行。
四、客户搬迁大件物品必须使用货梯,禁止使用客梯。
五、有关方应负责其搬运人须注意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造成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处以及其它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付的责任。
六、搬运人员不得高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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