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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幼儿园财物管理制度
1、财产设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分内帐。
2、购进物品要经验收、签字。经园长签批方可领取。
3、园内所有固定财产每学期清点一次,并做好登记。
4、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经园长签字允许,否则不得将物品带出园外。
5、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6、保管人要随时检查设备使用情况,损坏的及时维修。
镇中心幼儿园财物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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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幼儿园财物管理制度(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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