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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锅炉四管防爆管理制度(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1

某电厂锅炉四管防爆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电厂锅炉四管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以下简称锅炉四管)爆漏,减少锅炉非计划停运,提高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减少锅炉四管爆漏,要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要做细致的工作,搞好调查研究,经常分析爆漏原因,掌握锅炉四管爆漏的现状和规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爆漏事故多次重复发生。

第三条为了防止锅炉四管爆漏,必须坚持发电设备全过程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意识,对锅炉的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等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

第二章 锅炉运行管理

第四条 运行人员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金属壁温、主汽温、再热气温,合理调整,杜绝超温现象。

第五条 汽包上水前各种水位计必须投入,汽包水位计应保持完整不漏水漏汽,以免指示不准,每班必须对就地和控制室水位计校对1次,如果发现任一水位计不准,立即联系处理。如果控制室各种指示水位计全部失灵或消失,严禁锅炉启动或立即手动紧急停炉。

第六条 锅炉点火后,应避免汽包低水位或高水位运行,当汽包水位降至水位保护动作值时,若保护未动作,应立即手动mft。

第六条 锅炉点火后,凝结水的水质应加强化验;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

第七条 锅炉在启动升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升温、升压梯度,如有异常,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每天必须定时对炉膛吹灰,防止受热面结焦。在吹灰过程中操作员站必须始终有人监视,当出现吹灰枪卡在中间位置时,应立即停止吹灰汽源,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将吹灰枪摇出。当吹灰结束后应到就地检查吹灰枪是否完全退出,蒸汽阀是否完全关闭,防止因蒸汽对部分管子长期冲刷引起泄漏。

第九条 锅炉的燃烧器必须对称投入,保持燃烧均匀,改善贴壁气氛。增减负荷尽可能按照规程要求执行,严禁出现汽温、汽压突升、突降的现象。

第十条 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应按时进行定期排污,注意当定期排污门全开时不得超过半分钟;连续排污门应时刻保持一定开度不得全关。

第十一条 锅炉点火升压汽包不连续进水时,必须开启省煤器再循环。

第十二条 在运行中应尽可能保持给水流量和温度稳定,停止或投入高压加热器时,应缓慢操作,避免给水温度急剧变化。

第十三条 为了防止省煤器管氧腐蚀,应时刻注意给水的含氧量,一旦超标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锅炉短时停用时,应将省煤器和水冷壁内部全部充满除过氧的水,并且维持蒸汽压力≥0.2mpa,如需对省煤器或水冷壁进行检修时,应采用带压放水余热烘干的方法将管内及联箱内的积水全部放尽、吹干,以防腐蚀。

第十五条锅炉点火升压前过、再热器各疏水门和向空排气门应充分开启。当锅炉点火后汽压升至0.2mpa时,关闭各放空气门。

第十六条在锅炉正常运行期间,严格按汽温壁温的控制管理规定控制各受热面温度,严防超温。

第十七条 调节减温水门时不要过大、过快,以防减温器损坏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第十八条 锅炉运行中应加强定期巡检,发现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管子发生爆漏时,应及时停炉,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它管段。

第三章 锅炉维护

第十九条加强锅炉设备的维护,特别是吹灰器的维护,发生缺陷立即处理,并告知运行人员,防止因吹灰器卡涩吹漏受热面。

第二十条 锅炉临检时间超过4天时,应检查以下项目:

(一)省煤器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管排磨损情况检查。

(二) 过热器、再热器磨损情况检查,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三) 过热器、再热器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

第四章 锅炉检修

第二十一条 按《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定,大、小修中防爆防磨小组对锅炉四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大小修中重点检查部位:

(一) 锅炉受热面经常受机械和飞灰磨损部位(如穿墙管、旋吊管、管卡处管子和省煤器、水平烟道内过热器上部管段、卧式布置的再热器等)

(二)易因膨胀不畅而拉裂的部位(如水冷壁四角管子、燃烧器喷口和人孔门弯管部位的管子工质温度不同而连在一起的包墙管与烟、风道滑动面连接处的管子等)。

(三)受水力或蒸汽吹灰器的水(汽)流冲击的管子及水冷壁或包墙管上开孔装吹灰器部位的邻近管子。

(四)屏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和高温再热器等有经常超温记录的管子。

第二十三条 检查的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小修

大修

一、汽包

1

汽包内部污垢情况检查

*

2

汽水分离装置严密性及托水盘、破旋隔栅平整度检查修理

*

3

加药管严密性、药液分配孔及邻炉加热管孔等冲刷、堵塞情况检查

*

4

汽包内壁及各种可见管孔裂纹检查

*

5

汽包内壁纵环焊缝、预埋件可见部位抽查

*

6

汽包人孔加强圈内对接焊缝必要时检查

*

7

校验水位计的准确性

*

*

8

校对汽包膨胀指示器零位及膨胀量检查

*

*

9

汽包活动支架、吊架检查

*

*

10

汽包弯曲度、倾斜度测量

*

11

汽包集中下降管孔裂纹检查

*

12

汽包给水引入处焊口检查

*

二、联箱

1

联箱内部污垢检查处理

*

2

喷水减温器联箱内部状况检查

*

3

表面式减温器抽芯检查

*

4

联箱支、吊架检查

*

5

全炉膨胀指示器校对零位及膨胀量检查

**

6

联箱内部隔板必要时抽查

*

7

联箱各种管座焊口检查

*

三水冷壁及下降管

1

炉膛开孔周围水冷壁管磨损、腐蚀检查

*

*

2

对流受热面管下弯头检查

*

3

冷灰斗水冷壁管检查

*

4

水冷壁管结渣、腐蚀、超温、磨损检查

*

*

5

水冷壁监视段割管检查

*

6

水冷壁高温区定点测厚

*

*

7

水冷壁被掉焦砸伤、砸扁检查

*

*

8

下降管弯头壁厚、椭圆度抽查

*

9

水冷壁支吊架、挂钩检查

*

10

炉膛四角及与燃烧器大滑板相联处水冷壁管拉伤情况检查

*

11

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

*

1

排磨损及蠕变胀粗、鼓包情况检查

*

*

2

管外壁宏观检查

*

*

3

过、再热器穿墙管碰磨情况检查

*

*

4

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

*

5

过热器顶棚管、包覆管的墙角部位管子拉伤情况检查

*

6

过热器、再热器吊卡及固定卡检查与调整

*

7

热器膨胀间隙检查

*

8

高温过、再热器监视段割管检查

*

9

过、再热器管壁温度测点检查及校验

*

*

1

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

*

*

2

磨损情况检查

*

3

管排及其间距变形情况检查及整理

*

4

省煤器入、出口联箱管座焊口抽查

*

5

省煤器入口割管检查

*

1

疏水管、排污管、放水管、加热管、空气管、取样管座及管道抽查

*

2

过热器出口联箱向空排汽管、安全门、导汽管根部焊口及弯头抽查

*

3

主汽、再热汽出口管道定点蠕胀测量

*

4

主汽、再热汽出口管弯头、焊口抽查

*

5

主、再热汽管道监视段定期检查

*

6

主、再热汽、给水等管道支吊架检查与处理

*

7

减温器喷水管及给水管道内壁腐蚀、冲刷情况抽查,必要时测厚

*

8

主汽、给水管道三通抽查

*

9

检查消音器焊缝、检查通流面积

*

10

锅炉定排、连排、事故扩容器及焊缝、封头、导向板等检查

*

1

校验锅炉安全门

*

*

2

炉膛安全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

*

第二十四条 检修质量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在检修中必须注意消除管排变形、烟气走廊和管子膨胀受阻现象,保持膨胀指示器完整、指示正确。

(二) 对锅炉受热面管子,经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更换:

1、 碳钢和低合金钢管的壁厚减薄大于30%或按下列计算,剩余寿命小于一个大修期的间隔时间者:

rl=δ(2σtvc—p)—p(d—2δo)(小时)

c(2σtvc—p)

式中:

δ:最近一次测量的壁厚(mm);

δo:原始管子壁厚(mm);

d:管子原始外径(mm);

σtvc:钢材使用温度下的最低蠕变强度极限(mpa);

p:管内压力(mpa);

c:壁厚减薄速度 c=δ1—δ(mm/h);

h

δ1:上一次测量的壁厚(mm);

h:测得δ1和δ之间的累计运行时间(小时);

2、碳钢管胀粗超过3.5%d,合金钢管超过2.5%d时;

3、腐蚀点深度大于壁厚的30%时;

4、碳钢和钼钢石墨化≥四级的;

5、高温过热器表面氧化皮超过0.6mm且晶界氧化裂纹深度超过3~5晶粒的。

6、表面裂纹肉眼可见者;或发现微观或蠕变裂纹时。

7、 常温机械性能低,运行一个小修间隔后的残余计算壁厚已不能满足强度计算要求的。

8、 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割管检查。检查炉膛热负荷最高区域的水冷壁管内壁结垢腐蚀情况;对高温过热器、再热器管子作金相分析。水冷壁在大修前的最后一次小修中检查垢量超标或锅炉运行年限达到《火力发电厂清洗导则》中的规定值时,要进行酸洗。

9、检修中,锅炉受热面管子更换后应作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水冷壁受热面的50%以上管子更换新管和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成组更换后应进行超压水压试验。

(三)主要检修用材料的保管。

1、 锅炉四管检修或改造所用的管材,入库前应进行抽检(包括外径、壁厚偏差、管内外有无裂纹、锈蚀等,对合金钢还应进行材质复检)。所有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材质复检后应做明确标记。

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钨棒、氩气等)应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经验收后方准入库。

3、 管材、焊接材料的存放、使用,必须按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存放失效或错收、错发。

4、锅炉大、小修后或局部受热面检修后,要对有关受热面检修焊口进行100%探伤检验。

5、大小修期间,对锅炉金属壁温测点、汽温测点进行认真检查和校验,确保测量准确,防止因测温不准而出现超温现象。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运行分场应设专职锅炉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中有关锅炉运行条款的执行和检查监督,负责对有关锅炉检修、维护条款的提醒、联系、监督、配合及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检修分场按照设备管辖范围划分严格执行上述检修试验管理规定,在检修中认真执行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生技部对锅炉运行发生的四管爆漏事件,必须组织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措施完成情况。并汇总原因作好规律统计台帐。

第二十八条 生技部、安监部定期抽查本制度执行情况,未执行的按50元/项考核,经分析造成事故承担事故责任。

第2篇 电厂锅炉四管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以下简称锅炉四管)爆漏,减少锅炉非计划停运,提高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减少锅炉四管爆漏,要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要做细致的工作,搞好调查研究,经常分析爆漏原因,掌握锅炉四管爆漏的现状和规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爆漏事故多次重复发生。

第三条 为了防止锅炉四管爆漏,必须坚持发电设备全过程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意识,对锅炉的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等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

第二章 锅炉运行管理

第四条 运行人员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金属壁温、主汽温、再热气温,合理调整,杜绝超温现象。

第五条 汽包上水前各种水位计必须投入,汽包水位计应保持完整不漏水漏汽,以免指示不准,每班必须对就地和控制室水位计校对1次,如果发现任一水位计不准,立即联系处理。如果控制室各种指示水位计全部失灵或消失,严禁锅炉启动或立即手动紧急停炉。

第六条 锅炉点火后,应避免汽包低水位或高水位运行,当汽包水位降至水位保护动作值时,若保护未动作,应立即手动mft。

第六条 锅炉点火后,凝结水的水质应加强化验;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

第七条 锅炉在启动升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升温、升压梯度,如有异常,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每天必须定时对炉膛吹灰,防止受热面结焦。在吹灰过程中操作员站必须始终有人监视,当出现吹灰枪卡在中间位置时,应立即停止吹灰汽源,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将吹灰枪摇出。当吹灰结束后应到就地检查吹灰枪是否完全退出,蒸汽阀是否完全关闭,防止因蒸汽对部分管子长期冲刷引起泄漏。

第九条 锅炉的燃烧器必须对称投入,保持燃烧均匀,改善贴壁气氛。增减负荷尽可能按照规程要求执行,严禁出现汽温、汽压突升、突降的现象。

第十条 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应按时进行定期排污,注意当定期排污门全开时不得超过半分钟;连续排污门应时刻保持一定开度不得全关。

第十一条 锅炉点火升压汽包不连续进水时,必须开启省煤器再循环。

第十二条 在运行中应尽可能保持给水流量和温度稳定,停止或投入高压加热器时,应缓慢操作,避免给水温度急剧变化。

第十三条 为了防止省煤器管氧腐蚀,应时刻注意给水的含氧量,一旦超标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锅炉短时停用时,应将省煤器和水冷壁内部全部充满除过氧的水,并且维持蒸汽压力≥0.2mpa,如需对省煤器或水冷壁进行检修时,应采用带压放水余热烘干的方法将管内及联箱内的积水全部放尽、吹干,以防腐蚀。

第十五条 锅炉点火升压前过、再热器各疏水门和向空排气门应充分开启。当锅炉点火后汽压升至0.2mpa时,关闭各放空气门。

第十六条在锅炉正常运行期间,严格按汽温壁温的控制管理规定控制各受热面温度,严防超温。

第十七条 调节减温水门时不要过大、过快,以防减温器损坏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第十八条 锅炉运行中应加强定期巡检,发现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管子发生爆漏时,应及时停炉,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它管段。

第三章 锅炉维护

第十九条 加强锅炉设备的维护,特别是吹灰器的维护,发生缺陷立即处理,并告知运行人员,防止因吹灰器卡涩吹漏受热面。

第二十条 锅炉临检时间超过4天时,应检查以下项目:

(一) 省煤器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管排磨损情况检查。

(二) 过热器、再热器磨损情况检查,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三) 过热器、再热器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

第四章 锅炉检修

第二十一条 按《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定,大、小修中防爆防磨小组对锅炉四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大小修中重点检查部位:

(一) 锅炉受热面经常受机械和飞灰磨损部位(如穿墙管、旋吊管、管卡处管子和省煤器、水平烟道内过热器上部管段、卧式布置的再热器等)

(二) 易因膨胀不畅而拉裂的部位(如水冷壁四角管子、燃烧器喷口和人孔门弯管部位的管子工质温度不同而连在一起的包墙管与烟、风道滑动面连接处的管子等)。

(三)受水力或蒸汽吹灰器的水(汽)流冲击的管子及水冷壁或包墙管上开孔装吹灰器部位的邻近管子。

(四)屏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和高温再热器等有经常超温记录的管子。

第二十三条 检查的项目与周期:

序号项目小修大修
一、汽包
1汽包内部污垢情况检查
2汽水分离装置严密性及托水盘、破旋隔栅平整度检查修理
3加药管严密性、药液分配孔及邻炉加热管孔等冲刷、堵塞情况检查
4汽包内壁及各种可见管孔裂纹检查
5汽包内壁纵环焊缝、预埋件可见部位抽查
6汽包人孔加强圈内对接焊缝必要时检查
7校验水位计的准确性
8校对汽包膨胀指示器零位及膨胀量检查
9汽包活动支架、吊架检查
10汽包弯曲度、倾斜度测量
11汽包集中下降管孔裂纹检查
12汽包给水引入处焊口检查
二、联箱
1联箱内部污垢检查处理
2喷水减温器联箱内部状况检查
3表面式减温器抽芯检查
4联箱支、吊架检查
5全炉膨胀指示器校对零位及膨胀量检查★★
6联箱内部隔板必要时抽查
7联箱各种管座焊口检查
三水冷壁及下降管
1炉膛开孔周围水冷壁管磨损、腐蚀检查
2对流受热面管下弯头检查
3冷灰斗水冷壁管检查
4水冷壁管结渣、腐蚀、超温、磨损检查
5水冷壁监视段割管检查
6水冷壁高温区定点测厚
7水冷壁被掉焦砸伤、砸扁检查
8下降管弯头壁厚、椭圆度抽查
9水冷壁支吊架、挂钩检查
10炉膛四角及与燃烧器大滑板相联处水冷壁管拉伤情况检查
11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1排磨损及蠕变胀粗、鼓包情况检查
2管外壁宏观检查
3过、再热器穿墙管碰磨情况检查
4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5过热器顶棚管、包覆管的墙角部位管子拉伤情况检查
6过热器、再热器吊卡及固定卡检查与调整
7热器膨胀间隙检查
8高温过、再热器监视段割管检查
9过、再热器管壁温度测点检查及校验
1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
2磨损情况检查
3管排及其间距变形情况检查及整理
4省煤器入、出口联箱管座焊口抽查
5省煤器入口割管检查
1疏水管、排污管、放水管、加热管、空气管、取样管座及管道抽查
2过热器出口联箱向空排汽管、安全门、导汽管根部焊口及弯头抽查
3主汽、再热汽出口管道定点蠕胀测量
4主汽、再热汽出口管弯头、焊口抽查
5主、再热汽管道监视段定期检查
6主、再热汽、给水等管道支吊架检查与处理
7减温器喷水管及给水管道内壁腐蚀、冲刷情况抽查,必要时测厚
8主汽、给水管道三通抽查
9检查消音器焊缝、检查通流面积
10锅炉定排、连排、事故扩容器及焊缝、封头、导向板等检查
1校验锅炉安全门
2炉膛安全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第二十四条 检修质量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在检修中必须注意消除管排变形、烟气走廊和管子膨胀受阻现象,保持膨胀指示器完整、指示正确。

(二) 对锅炉受热面管子,经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更换:

1、 碳钢和低合金钢管的壁厚减薄大于30%或按下列计算,剩余寿命小于一个大修期的间隔时间者:

rl=δ(2σtvc—p)—p(d—2δo)(小时)

c(2σtvc—p)

式中:

δ:最近一次测量的壁厚(mm);

δo:原始管子壁厚(mm);

d:管子原始外径(mm);

σtvc:钢材使用温度下的最低蠕变强度极限(mpa);

p:管内压力(mpa);

c:壁厚减薄速度 c=δ1—δ(mm/h);

h

δ1:上一次测量的壁厚(mm);

h:测得δ1和δ之间的累计运行时间(小时);

2、 碳钢管胀粗超过3.5%d,合金钢管超过2.5%d时;

3、 腐蚀点深度大于壁厚的30%时;

4、碳钢和钼钢石墨化≥四级的;

5、 高温过热器表面氧化皮超过0.6mm且晶界氧化裂纹深度超过3~5晶粒的。

6、表面裂纹肉眼可见者;或发现微观或蠕变裂纹时。

7、 常温机械性能低,运行一个小修间隔后的残余计算壁厚已不能满足强度计算要求的。

8、 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割管检查。检查炉膛热负荷最高区域的水冷壁管内壁结垢腐蚀情况;对高温过热器、再热器管子作金相分析。水冷壁在大修前的最后一次小修中检查垢量超标或锅炉运行年限达到《火力发电厂清洗导则》中的规定值时,要进行酸洗。

9、 检修中,锅炉受热面管子更换后应作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水冷壁受热面的50%以上管子更换新管和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成组更换后应进行超压水压试验。

(三)主要检修用材料的保管。

1、 锅炉四管检修或改造所用的管材,入库前应进行抽检(包括外径、壁厚偏差、管内外有无裂纹、锈蚀等,对合金钢还应进行材质复检)。所有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材质复检后应做明确标记。

2、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钨棒、氩气等)应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经验收后方准入库。

3、 管材、焊接材料的存放、使用,必须按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存放失效或错收、错发。

4、锅炉大、小修后或局部受热面检修后,要对有关受热面检修焊口进行100%探伤检验。

5、 大小修期间,对锅炉金属壁温测点、汽温测点进行认真检查和校验,确保测量准确,防止因测温不准而出现超温现象。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运行分场应设专职锅炉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中有关锅炉运行条款的执行和检查监督,负责对有关锅炉检修、维护条款的提醒、联系、监督、配合及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检修分场按照设备管辖范围划分严格执行上述检修试验管理规定,在检修中认真执行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生技部对锅炉运行发生的四管爆漏事件,必须组织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措施完成情况。并汇总原因作好规律统计台帐。

第二十八条 生技部、安监部定期抽查本制度执行情况,未执行的按50元/项考核,经分析造成事故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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