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上报进行更换的给予10元/瓶处罚。
3、消防器材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生产技术部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使用,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安全员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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