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管理部业主装修验收管理制度
1)房屋装修完毕,业主以及施工方必须向物业工程管理部以及客户服务部提交房屋装修竣工申请书。
2)工程管理部和业主、装修施工方对房屋室内装修情况进行验收。
3)验收结束后,物业工程管理部须针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写装修竣工验收单了,督促装修施工方作出限期整改。
4)物业工程管理部对房屋验收通过之后,在装修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5)物业工程管理部要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的配套设施进行按价赔偿。
6)将装修竣工验收单交由物业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同时财务室退还装修施工方的押金并为之办理临时出入证的退证手续。
7)物业工程管理部对物业装修施工负有监督、督促的职责。
8)装修施工方以任何理由破坏配套设施或者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物业工程管理部都有权终止其装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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