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管理部业主装修申请管理制度
1)住宅装修,业主首先要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申请,并由住宅小区客户服务部受理:
a)由住宅小区拟装修业主或者装修施工方填写装修申请表,向住宅小区客户服务部递交房屋产权证、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施工材料清单以及施工材料合格证的复印件。若非住宅小区业主本人提交装修申请,还必须出具一份由业主授权的装修委托书。
b)拟装修业主或者装修施工方,还应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装修图纸,业主装修如需动墙体者,必须经过工程管理部的审核。
c)客户服务部为拟装修业主和装修施工方办理垃圾清运费(必须)以及装修保险(可选择)。
d)工程管理部需要向装修施工方说明具体装修的注意事项。
e)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在住宅小区内,如需留宿,须有住宅小区拟装修业主签署的担保书,为其担保。
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拟装修房屋的设计图纸以及进行装修管理:
a)工程管理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图纸,确保图纸符合规范。审核通过后方可装修。
b)工程管理部图纸审核不合格,应对装修图纸作出整改意见,由装修施工方和拟装修业主协商修改,直至审批合格为止。
c)工程管理部必须坚守职业道德,严禁马虎了事。
d)工程管理部在装修开始后,应当做好巡视记录,对违反装修规定事项以及可能对住宅小区造成设施设备和环境破坏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如有不听规劝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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