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电脑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适用于中心网络运行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3.工程管理部电脑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3.1.公告栏的使用管理规定
3.1.1.中心公告栏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行政人事部对中心所有员工发布通告、信息的地方。
3.1.2.公告栏中的部门文件夹是以部门为单位发布信息、通知、备忘录以及放置公共信息的地方。目的是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查询资料和信息共享。
3.1.3.服务器上的用户数据:是以部门为单位备份文件的地方。
3.1.4.部门经理要每天早晚两次定期浏览邮箱和公告栏的公告内容。
3.1.5.中心公告栏要严格按授权进行管理和使用。修改、设置授权必须经中心批准后,由电脑工程师进行操作。
3.1.6.对于中心领导在公告栏提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填写的文字和数据,部门经理(或其委派人员)要及时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更改其他的内容。
3.1.7.部门之间需要交流的文字、数据以发e-mail的形式进行沟通,保证文件的直接性和保密性。
3.1.8.凡是在公告栏中设立的公告,由设立人自己进行撤销,他人不得进行修改和撤销工作。因计算机容量有限,部门对自己公告栏的内容要及时更新。
3.1.9.需要备份的员工个人或部门文件存放在服务器上用户文件下,不要存放在公告栏上。
3.1.10.中心电脑有权对部门公告栏所占用的容量提出要求,部门经理要配合电脑工程师的管理,尽量减少所占用的网络资源。
3.1.11.行政人事部要定期对邮件和公告栏的使用效率进行抽查,凡未在指定时间内对公告栏和邮件进行回复的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记录。
3.2.e-mail的使用管理规定
3.2.1.凡是重要文件、信息和直接向领导进行汇报的文件要用e-mail进行发送。
凡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和资料(重要的)也要使用e-mail发送。
财务发放的报表和需其他部门进行填写的表格也要用e-mail进行发送。
3.2.2.在使用e-mail发送邮件时要写明邮件的主题,发急件后要用电话再直接通知对方以免误事。禁止使用无主题邮件。
3.2.3.一封邮件应控制在2m以内,否则系统拒绝收发。因图片的容量比较大,极易造成路由堵塞,使用中应尽量减少图片的发送。
3.2.4.限于邮箱容量有限(小于25m),各部门邮件不能无限制地在服务器中留存。邮箱使用者要定期删除不必要的文件,并清空已删除邮件中邮件。
3.3.网络管理规定
3.3.1.中心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3.2.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3.3.3.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3.3.4.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
3.3.5.网络管理员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
3.3.6.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3.4.1.中心的所有电脑中禁止安装运行游戏软件、安装未经允许的应用软件和擅自使用外来光盘。
3.4.2.对使用中的电脑显示器(crt)要禁止在散热器上方用物品进行遮盖,以免影响散热。
3.4.3.禁止抽出正在读写的软盘,以免造成软盘的损坏。
3.4.4.不要对正在读写的硬盘进行停电操作,否则有可能损失硬盘中全部数据,甚至损坏硬盘。
3.4.5.对于长期时间不用的电脑要拔掉电源线。
3.5.宽带的使用管理规定
3.5.1.禁止在网上玩游戏和下载游戏。
3.5.2.不得浏览政府禁止上的网站。
3.5.3.不得随意使用outlook设置邮箱。
3.5.4.要注意本机使用的硬盘空间,下载资料要注意下载盘的空间。不得把资料下载到系统盘c:盘目录下面。
3.5.5.不得关闭电脑防火墙。
3.5.6.发现问题不得擅自解决,要请电脑工程师处理。
3.5.7.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
3.6.总值班监督和管理非工作期间电脑使用情况。
4.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起草、由中心主管领导负责审核、中心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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